高鐵「霸座女」被罰款 200 元 180 天內無法買票

高鐵“霸座女”被罰款 200 元 180 天內無法買票

2018 年 9 月 19 日,周某某(女,32 歲)乘坐 G6078 次列車強佔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我處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 200 元的行政處罰。

另據 ​​​廣州鐵路局官方微博 9 月 20 日消息,鐵路客運部門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規定,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 9 月 19 日 G6078 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並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 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高鐵“霸座女”被罰款 200 元 180 天內無法買票

高鐵又現 " 霸座女 " 律師 : 被佔座乘客可向對方索賠

9 月 19 日上午,從永州到深圳北 G6078 列車上又現霸座行為。一位女乘客在上車後未按照車票位置就坐,堅持要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車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列車乘警投訴,但經過乘警與霸座女乘客的反覆溝通,這名女乘客始終不肯讓座。霸座女乘客是否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律師說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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