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原因致麗人麗妝IPO受阻

多重原因致麗人麗妝IPO受阻

智研諮詢網發佈的《2018-2024年中國化妝品行業市場深度調查及未來前景預測報告》中指出,中國化妝品行業共有生產企業3300餘家,產品約25000種。與之相適應的化妝品銷售行業和互聯網銷售平臺也同時得到了蓬勃發展。

公開資料顯示,成立於2007年的上海麗人麗妝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稱:麗人麗妝)專注於品牌化妝品網絡零售,為知名品牌在天貓開設品牌官方旗艦店,向其他B2C商城提供商品,為消費者提供化妝品網購服務。

麗人麗妝作為國內最大的線上化妝品零售服務商,為全球50多個知名品牌經營其天貓旗艦店,其中多個品牌的天貓旗艦店已成為全球品牌最大的“線上專櫃”。

據記者調查,麗人麗妝去年9月18日更新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招股書數據表明,麗人麗妝運營平臺相對比較單一。從業績上看,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麗人麗妝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16億元、12.17億元、20.16億元、12.13億元;公司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568.25萬元、3271.28萬元、8110.04萬元、7534.23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347.78萬元、-10513.73萬元、-5515.32萬元、25273.43萬元。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幅不匹配,引起監管部門質疑。

今年早些時候,麗人麗妝首發申請IPO被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發審委”)拒之門外,從而引發了整個互聯網行業的密切關注。


發審委提出明確質疑

麗人麗妝IPO被否,發審委的質疑主要有是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質疑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可持續性。發行人與阿里巴巴在平臺運營服務、廣告推廣費用、推廣活動安排、搜索排序及其他交易條件方面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發行人是否因阿里巴巴入股而存在降低獲客成本、增加獲客渠道等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發行人核心競爭優勢,報告期經營業績是否對天貓、淘寶平臺構成重大依賴?

其次,質疑返利會計處理不符合會計準則。返利跨期核算、返利計提是否合理?不同品牌方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同一品牌方的返利政策報告期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報告期主要品牌方的返利計提情況及實際返利情況,兩者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發行人計提返利的依據、確認時點及會計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會計準則?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品牌方返利款支付相關政策,部分返利款長期掛賬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確認的情形?返利主要以紅票、票折或貨返形式兌現的情況下,報告期有無因停止採購而導致原已計提返利無法兌現?

再次,質疑收購股權兩次定價方法不一致、分兩次購買的合理性。發行人於2015年以現金和股權為對價收購上海聯恩49%股權。2016年5月,發行人與上海聯恩及其股東等簽訂協議,發行人擬使用募集資金1.8億元收購上海聯恩51%的股權。上海聯恩股權評估增值較大的原因是什麼?兩次定價方法不一致是否合理?分兩次購買上海聯恩股權的交易是否構成“一攬子交易”?上海聯恩51%股權收購對發行人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哪些影響?

最後,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幅不匹配,質疑利潤真實性。報告期營業收入大幅增加、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幅不匹配、淨利率逐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是否存在利潤調節行為?發行人B2C平臺的核心運營數據與可比公司比較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刷單、虛構交易和快遞等不真實的情況?月度ARUP(客單價)是否存在異常?是否已完整披露相關信息?

除此之外,發審委還詢問了授權品牌的銷售情況。上述種種原因致麗人麗妝IPO受阻。

成也“阿里”敗也“阿里”?

作為阿里巴巴最早投資的公司之一,麗人麗妝背靠阿里確實嚐到了甜頭,但同時也面對依賴單一平臺、返利風險、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幅不匹配等問題,“阿里”成了雙刃劍。

據招股書披露,2012年阿里創投A輪投資麗人麗妝,之後將股份轉讓給了阿里網絡,阿里網絡持股比例為19.55%,居於創始人黃韜之後,位列第二大股東。

麗人麗妝電商零售業務主要以買斷銷售模式為主。可以理解成化妝品品牌的經銷商,只不過渠道變為天貓平臺,也就是“線上專櫃”。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高級專家莊帥認為,由於麗人麗妝銷售收入中電商零售佔比超過九成,更像是一家品牌集合的渠道公司,沒有自有品牌。單一渠道發展策略,自然會被資本市場看成該公司有成長空間的天花板。在此模式下,平臺和品牌商都成為影響公司經營的主要因素。

也許是意識到了“線上專櫃”運營模式盈利空間有限、長期依賴天貓平臺等問題,麗人麗妝也在招股書中給出風險提示。更新的招股書,麗人麗妝曾就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作出承諾,稱將完善利潤分配製度,強化投資回報制度,積極提升公司競爭力和盈利水平。顯而易見,這並未獲得證監會的認可。

負面事件影響品牌形象

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披露,麗人麗妝曾涉及多項訴訟事項,但更新後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僅僅披露了一起。根據更新後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麗人麗妝涉及一起未決訴訟。2017年7月,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就原告周昭創訴愛茉莉太平洋貿易有限公司、麗人麗妝未經許可使用原告“愛麗小屋”商標字樣侵犯原告商標權一案向發行人發出通知。

而在此前一版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麗人麗妝則涉及兩起訴訟事項。其中,2016年2月29日,廣州愛氏登化妝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彙區法院起訴稱,麗人麗妝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天貓商城蘭蔻官方旗艦店使用原告註冊的商標“根源能量”,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利權。

2016年4月8日,蘇州亞比斯複合材料有限公司向蘇州市中級法院起訴稱,其擁有名為“具有密封體閉氣鎖氣裝置緩衝體及其製作方法”的發明專利,專利號為zl200610067311.5,麗人麗妝在淘寶、天貓網站上銷售化妝品所使用的氣泡袋產品侵犯了其專利權。被訴金額為20萬元及相關訴訟費。

值得注意的是,麗人麗妝第一版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報送時間為2016年8月15日,而第二版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報送時間則為2017年9月18日。相隔僅僅一年多,為何第一版中的訴訟事項不再提及?

通過天眼查系統發現,麗人麗妝涉及法律訴訟則有9起。這其中關於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的有2起,涉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的1起,涉及產品責任糾紛的4起,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責任糾紛各1起。

此外,根據公司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麗人麗妝2013年度因應補繳印花稅、增值稅和城建稅被處罰款10.944147萬元;聘用外國員工未及時將其外國人就業證變更至公司被罰款1萬元;違反廣告法被罰款10萬元;違法有獎銷售被罰款1萬元;銷售標識問題化妝品被警告處罰;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罰款1萬元。

麗人麗妝作為一家號稱化妝品品牌正品授權網絡零售服務商,負面事件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

創始人兼CEO黃韜如是說

面對麗人麗妝IPO審核未能成功通過,創始人兼CEO黃韜有自己的理解。今年5月,《財智對話》節目特邀採訪了麗人麗妝創始人兼CEO黃韜,這也是麗人麗妝IPO被否之後,黃韜首次在媒體上公開發聲。

黃韜認為,媒體存疑的有關單一平臺運營問題,實則是證監會發審委會議提出地詢問,監管部門希望對公司有進一步瞭解,屬於正常的提問和補充回答。

黃韜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由於麗人麗妝是此類型公司第一次國內上市,處於摸索中前行,一些事項需要表達地更加清晰,所以需要補充材料重新報告,只是晚了一些,並沒有本質性影響。投資人、業界人士知曉麗人麗妝是一家好公司,麗人麗妝也有義務對監管部門講清楚,為什麼麗人麗妝是一家好公司?所以,我們唯一要做的工作,就是儘量加強溝通,儘量解釋清楚麗人麗妝為什麼是一家好公司,把這件事解釋清楚,就是再等一等,沒有成敗一說。”中國資本觀察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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