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業主沒買車位,婚車不能進小區導致新娘子走路娶進門。你認爲該小區物業此舉合理嗎?

吳力鎧


Lazybears: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說“結婚是人生大事,物業就讓一讓吧”這樣的回覆,但從物業提前公開頒佈通知,後拒絕婚車入內的行為來看,我支持物業的行為。

如果你要結婚,如果你的婚車要進,難道就不能提前與物業協商?難道就不能換一種形式?我相信物業也不是那麼不通情面,更可能的是新郎想著“我結婚,物業就讓讓著我”的自大想法,才導致出現這樣的結果吧!

說到底,物業是服務大部分業主的,如果剛制定的規則才幾天就被破壞,那那還能管的住其他人?


新郎結婚有“特殊情況”,本就應該提前打點好


提前該走哪條路?該如何接親?該去哪辦手續?這些事兒本身就該考慮清楚才行。

像在我們小區,所有的車實行的人車分離,車輛只能進車庫不能停在小區。若是要做其他的婚禮佈置,也需要提前和物業溝通好(例如在單元入戶大堂貼喜字等等),這都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

如果提前和物業說明了情況,物業肯定也會給出相應的辦法,不論是臨時進入還是協商都有答覆,但在新婚之時出現“婚車不讓進,原因是沒買車位”這樣的行為,只能說更多原因的新郎方沒有考量清楚,沒有溝通到位。


物業是否能禁止“未購買車位業主車輛停車”?


其實按照目前的法律其實無規定,但2014年廣州有進行相關研究,並要求小區至少預留20%的車位進行出租,後續無從得知執行情況。

如果說車位全部被業主購完,那麼在未取得有車位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不允許婚車進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物業可沒有權利使用業務的財產。


新娘走進家門,其實本來就是個小事


有哪條規定說結婚當天新娘就不能走路了?事實上各地各家習俗都不一,但這個事情也不是很大,沒必要鬧的全網在這裡談論發佈。

只要新郎新娘自己覺得沒問題就行了,管你開的是豪華婚車還是騎的小電驢?管你是公主抱還是走路?

人家的生活,本就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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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熱點


這個做法也太過於霸道,作為小區居民,結婚竟然因為新郎沒有買車位,而拒絕婚車進入小區,這種霸道的小區物業如此做法,對於小區來說,物業這樣做沒有一點人情味,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錢買車位,人家結婚,這是特殊情況,連這點都不能通融的話,那麼該小區物業做法就太過分了。


10月14日,在山東滕州某小區一男子結婚,當婚車到達小區門口時被小區物業阻擋不讓進,原因是今年10月1日該小區物業規定沒有買停車位的戶主一律不準車進小區,其中包括婚車,這不,該男子第一個就被擋住了,新人走路進小區。此事一曝光迅速在網絡引起了熱議。

小區物業這樣的強制性要求是否合理?筆者覺得不合理,這種做法對於小區來說,或許平時的話確實可以規範小區的停車及擁堵現象,減少或者杜絕外來車輛或者小區無停車位車主的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可是結婚畢竟是例外,這樣毫無人情世故的做法對於小區來說,那就真的失去了人情味,也會讓小區居民對於小區物業寒心,希望有時候有些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還是能有所改變,不能一成不變的死搬硬套。


珞珈評論社


小區物業不但不合情不合理,而且還是一種極其混賬的做法,不盡人情,藐視規則!

這個小區所有物業工作人員,我建議還是先把〈物權法〉學紮實了再上崗吧,〈物權法〉當中有關條款明確規定:小區內的道路、公用設施、綠地和物業服務用房,都屬於不區業主共有設施。你們這拒絕業主把婚車開進小區,不但缺德冒煙,而且也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

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便沒有買你的車位,那我們不停在車位上就是了,但小區的道路有我業主的一分子,我有權利走著進小區,同樣也有權利開車進小區,你憑什麼不讓我停呢?這種做法簡直太霸道了。遇到類似情況,我建議業主直接投訴處理,因為這不是單純的堵路行為,這同時也是一種違規和侵權行為,違的是物權,侵的是業主的使用權。

現在,很多小區的物業特別霸道,本應是為業主服務的,卻反了過來,處處與業主作對,對自己有益的事情做的比誰都積極,儘自己職責和義務時卻處處找理由。小區樓道、小區院牆或電梯裡,接廣告賺錢不用吩咐就辦的好好的,維修個物業設施,修理個東西推三阻四。

就像滕州這個小區物業一樣,就是蠻橫慣了,把自己當成爺了,你平時不讓人的車進也就罷了,人家大喜的喜慶日子也不讓人進,這不成心給人家添堵嘛,你們還有沒有點良心?對待這樣的物業,必須抵制起來,業主們窩它幾個月的物業費試試,要不講規矩大家都不講好啦。


元芳有看法


這樣的小區物業,想說愛你真不容易。雖然剛性管理制度在任何一家企業都很需要,但是制度是死的,人畢竟是活的啊,尤其是在我們國家大家對於結婚以及相關的風俗都很看重,比如這個事件當中的新娘子走路進門這種情況,這在傳統風俗中是不能容忍的,那麼像這種情況,我覺得完全可以當作例外事件來處理。

所以對於這類物業舉動,我覺得是有失妥當的。而且物業的服務對象不就是業主嗎?服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想業主之所想,急業主之所急,不然要你物業服務幹什麼?而且即便管理再嚴格的物業,相信對於一些事關業主切身利益的事情還是要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吧,畢竟剛性管理的背後,還是要有人性化的執行才更妥當。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更多職場精彩話題,點擊關注職場問答達人九品職麻官,大家一起來聊聊職場上班那些事兒。


九品職麻官


我覺得評論中有個網友的那句話說的非常好,物業公司只記得自己是管理公司,卻忘記自己是服務公司。感覺物業這樣做太過無情,讓小區管理缺乏了應有的溫度。

1.從曝光的圖片來看,小區門口距離新郎的家還是有一段距離的,如果小夥子身形比較瘦弱,那背起來就比較吃力了。

2.小區應該不是人車分流的設計,小區內部是設置有外部停車位的,僅僅是因為沒有購買停車位就不讓停車。但是這是結婚,物業的做法未免太不合情,物業應該是跟業主關係融洽,而不是為了所謂的規定,就萬事遵照規定來辦事。

3.結婚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喜事,不讓婚車進小區,估計讓新郎新娘也很憋屈,很多來參加的賓客估計也會認為小區物業不近人情。

總之,我認為小區物業太固執了,沒有服務業主的基本意識。對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


保險島島主


物業的做法不僅不合理,甚至還有些霸道。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怕是隻記得自己是物業管理公司,不記得自己是物業服務公司了吧。

車位一直都是業主和物業矛盾的焦點。很多小區,物業為了推動開發商的車位出售,搞出各種么蛾子。經常不買車位不給進小區。

更有甚者,連臨時停車也不可以。更不管業主是買了重物,還是有急病啊什麼的。只能說物業只顧收錢,這是一頭扎進錢眼裡了吧。像題目中的,婚車都不給進。像很多地方的風俗是新娘在進家之前需要腳不沾地,物業這純屬在給別人添堵。

所以這樣的物業公司,需要業主用腳投票。不給業主方便的物業公司,還是讓他捲鋪蓋走人吧你。


律師獨角獸


山東,是中國曆來的禮儀之都,結婚,是我們國人人生大事,喜事。可人家買了婚房沒錢買車位了,咋弄。開發商賣房的時候沒說買房必需買車位才能結婚,你一個物業算什麼東東,你要想想你是搞服務的,你服務什麼,不就是服務業主嗎?他算不算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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