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減少林業排放 推進林業碳匯交易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嚴洲)記者22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行動要點》已於日前正式印發。

該文件明確,到2020年,我國林地保有量達到3123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森林植被總碳儲量達到95億噸左右,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組織管理體系、政策法規體系、技術標準體系、計量監測體系更加健全,林業服務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大局的能力明顯增強。

文件提出,增加林業碳匯,編制實施《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5-2050年)》,積極推進木竹工業“節能、降耗、減排”和木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減少林業排放,推進林業剩餘物能源化利用,提升林業生物質能源使用比;提升林業適應能力,加強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良種培育;強化科技支撐,積極協調推進建立全國林業碳匯技術標委會;加強碳匯計量監測,著力加快推進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探索推進林業碳匯交易,積極參與國家碳交易相關頂層制度設計,探索建立林業碳匯交易制度,組織開展林業碳排放配額制度研究;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具體任務。

以下為全文: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三五”行動要點

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的嚴峻挑戰,是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全球性問題。加快林業發展,加強生態建設,努力增強碳匯功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已經成為國際共識和發展趨勢,也是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重大機遇和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明確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為落實行動目標,研究制定了《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13—2020年)》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為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行動目標、戰略規劃,統籌做好“十三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林業“雙增”目標如期實現、林業增匯減排能力持續提升,充分發揮林業服務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大局的作用,特制定本行動要點。

一、“十二五”工作進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明確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林業具有特殊地位,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把發展林業作為戰略選擇;強調要努力增加森林碳匯,在2005年基礎上,到2020年森林面積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13億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蓄積量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提出“十二五”期間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新增森林面積1250萬公頃;森林增長指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了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考核內容,增加森林碳匯任務完成情況納入了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林業還是氣候談判的重要議題之一。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林業的積極作用日益彰顯。

按照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總體部署,圍繞落實《“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確定的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紮實推進,取得重要進展。五年來,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組織管理機構日趨健全,政策支撐體系逐步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初步形成,基礎能力建設不斷增強。五年來,通過大力造林、科學經營、嚴格保護,森林資源穩定增長,增匯減排能力穩步提升。根據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9—2013年)結果:我國森林面積已達2.08億公頃,完成了到2020年增加森林面積目標任務的60%;森林蓄積量151.37億立方米,已提前實現到2020年增加森林蓄積量的目標;森林覆蓋率由20.36%提高到21.63%;森林植被總碳儲量由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4—2008年)的78.11億噸增加到84.27億噸。五年來,我國森林資源持續增加,溼地保護不斷加強,林業碳匯功能穩步提升,為應對氣候變化、拓展發展空間、建設生態文明作出了重大貢獻。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也還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森林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生態系統穩定性不強,林業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地方林業主管部門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認識不高、重視不夠,工作力度還有待加強。三是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管理和技術人才緊缺,缺少“牽頭人”和“領軍人”,亟待進一步加大培養力度。四是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專項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尤其西部省區,投入更少,難以滿足工作需要,急需加大投入。五是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科研與生產實際結合不緊,科研支撐能力弱,需要進一步改革創新。

二、面臨的形勢

從國際看,在相關國際進程中,林業問題受到越來越多關注,林業與氣候變化的關係日益受到重視。特別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談判中,林業作為重要談判內容之一,共識越來越多。目前,多數國家贊成在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新協議中繼續充分發揮林業作用。研究表明,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已經上升至全球第一,減排壓力與日俱增。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推進,未來一段時期,我國能源消耗仍將呈增長趨勢,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還將持續增加。緩解減排壓力,拓展發展空間,林業可以有所作為。我國還有相當數量的宜林地,60%—70%的森林正處在中幼林齡,溼地保護與恢復力度持續加強,具備了碳匯能力繼續增加的有利條件。發揮林業作用,參與國際氣候進程,既是重大挑戰,也是參與全球生態治理的重要機遇。因此,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必須更加註重運用國際視野,更加註重服務國家外交大局,更加註重國際談判與國內工作協同互動。

從國內看,我國正面臨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全球氣候變暖、自然災害高發頻發的嚴峻形勢。黨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態文明建設擺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明確提出要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這方面,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努力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走出一條綠色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之路,必須增匯減排協同推進。為此,我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發佈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適應氣候變化戰略,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出臺了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正在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和碳排放權交易等制度建設。國家林業局黨組歷來高度重視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將其作為建設生態文明、服務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大局的重要內容,擺上了林業改革發展的重要位置。這些重大決策部署,為“十三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指明瞭方向,提升森林、溼地生態系統碳匯功能,成為“十三五”的硬任務和硬要求。

三、“十三五”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為總目標,以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總體部署和實現林業“雙增”為總任務,以增加林業碳匯為核心,以制度創新為抓手,紮實推進造林綠化,著力加強森林經營,強化森林與溼地保護,擴面積、提質量、多固碳,不斷增強林業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為維護生態安全、拓展發展空間、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堅持林業行動目標與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相銜接。堅持減緩與適應協同推進。堅持增加林業碳吸收與減少林業碳排放同步加強。堅持國內工作與國際談判互為促進。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有機結合。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達到31230萬公頃,森林面積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65億立方米以上,溼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森林植被總碳儲量達到95億噸左右,森林、溼地生態系統固碳能力不斷提高。到2020年,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組織管理體系、政策法規體系、技術標準體系、計量監測體系更加健全,基礎能力和隊伍建設有效夯實,林業服務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大局的能力明顯增強。

四、主要行動

(一)增加林業碳匯。一是全面落實《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1—2020年)》,組織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紮實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防護林體系建設等林業重點工程,突出旱區造林綠化,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統籌做好部門綠化和城鄉綠化,積極開展碳匯造林,擴大森林面積,增加森林碳匯。二是編制實施《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5-2050年)》,推進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大力開展森林撫育,加強森林經營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森林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森林結構不斷優化、質量不斷提升、固碳能力明顯增強。三是嚴格自然溼地保護,積極推進出臺《溼地保護條例》,建立溼地保護制度,加強溼地保護體系建設,完善溼地保護基礎設施,遏制溼地流失和破壞,穩定溼地碳庫。四是積極推進木竹工業“節能、降耗、減排”和木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改善和拓展木竹使用性能,提高木竹綜合利用率,健全木竹林產品回收利用機制,增強木竹產品的儲碳能力。

(二)減少林業排放。一是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嚴格落實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堅決遏制林地流失勢頭,科學確定採伐限額,改進林木採伐方式,嚴厲打擊濫採亂伐,減少林地流失、森林退化導致的碳排放。二是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災預警與響應機制,提升森林火災監測、火源管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減少火災導致的碳排放。三是實施《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規劃(2011—2020年)》,強化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減少有害生物災害導致的碳排放。四是建設能源林示範基地,培育能源林,推進林業剩餘物能源化利用,提升林業生物質能源使用比重,部分替代化石能源。五是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鼓勵並推廣節水、節能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六是實施機關節能改造,認真抓好節油、節水、節電、節氣工作落實,提能效,降能耗,創建節能機關。

(三)提升林業適應能力。一是加強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良種培育,加大林木良種選育應用力度,提高在氣候變化條件下造林良種壯苗的使用率。二是堅持適地適樹,提高鄉土樹種和混交林比例,優化造林模式,培育適應氣候變化的優質健康森林。三是加強森林撫育,調整森林結構,構建穩定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增強抵禦氣候災害能力。四是實施溼地生態恢復工程,開展重點區域溼地恢復與綜合治理,優化溼地生態系統結構,恢復溼地功能,提升溼地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五是加快沙化土地綜合治理,有效保護和增加林草植被,優化沙區人工生態系統結構,增強荒漠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六是加強林業自然保護區建設,強化景觀多樣性保護和恢復,開展適應性管理,提升氣候變化情況下生物多樣性保育水平。七是保護國家級野生動植物,拯救極小種群,提高氣候變化情況下重要物種和珍稀物種適應性。

(四)強化科技支撐。一是結合國家低碳發展宏觀戰略和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目標,開展《2020年後林業增匯減排行動目標研究》,提出2020年後我國林業減緩氣候變化的落實方案。二是緊跟氣候變化國際國內進程,聚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重大科學問題,加強森林、溼地、荒漠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響應規律及適應對策等基礎理論、關鍵技術研究,切實加強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三是積極協調推進建立全國林業碳匯技術標委會,加強林業碳匯技術標準管理,適時出臺實際需要的林業碳匯相關技術規範。四是推進生態定位觀測研究平臺建設,做好生態效益評價和服務功能評估工作,不斷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支撐能力。

(五)加強碳匯計量監測。一是著力加快推進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加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協調推進碳衛星立項,進一步完善基礎數據庫和參數模型庫,出臺森林、溼地、採伐木質林產品固碳測算技術規範,建成全國統一的、符合國際規則和國內實際的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實現定期更新監測數據、計量報告結果。二是加強全國和區域林業碳匯計量監測中心能力建設,進一步規範林業碳匯計量監測單位的管理,培養造就一支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的技術隊伍,提升技術支撐能力。三是深化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技術指南研究,組織做好第三次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信息通報林業碳匯清單編制。四是抓好溫室氣體排放林業指標基礎統計、森林增長及其增匯能力考核工作。

(六)探索推進林業碳匯交易。一是積極參與國家碳交易相關頂層制度設計,探索建立林業碳匯交易制度,發揮林業碳匯抵減排放的作用。二是抓好《國家林業局關於推進林業碳匯交易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林業碳排放配額制度研究,探索通過配額管理,推進林業融入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三是積極探索推進各類林業增匯減排項目試點,鼓勵通過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機制開展林業碳匯項目交易。四是深入調查研究,總結推廣林業碳匯交易經驗。通過碳匯交易制度,不斷完善森林、溼地生態補償機制,為實現國家增匯減排目標作出貢獻。

(七)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一是按照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談判工作統一部署,建設性參與林業議題談判,做好林業在減緩、適應、資金和核算規則等方面的研究。二是進一步加強談判隊伍建設,抓好談判對案研究工作。三是深度參與IPCC相關評估報告和技術指南的研究制定,反映中國林業最新科研進展。四是密切關注氣候變化有關國際進程,積極探索推進REDD+項目試點。五是認真謀劃國家“一帶一路”重大戰略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合作需求,積極推進務實合作。六是加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雙邊、多邊技術交流,推動林業應對氣候變化“走出去,引進來”,實現互利共贏。七是按照第七輪中美戰略對話成果清單要求,抓好中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下的林業合作。八是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合作,注重合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作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林業現代化的重要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各級特別是省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構、專家諮詢機構、技術支撐單位及運行機制,明確職責分工,搞好協調配合,創新工作方法,狠抓任務落實,確保完成本行動要點確定的各項任務。

(二)完善政策法規。要加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規政策研究,積極參與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研究、《森林法》修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制定等立法工作,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法制化,構建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法律保障體系,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林業建設的積極性。在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改革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過程中,突出其在林業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研究制定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制度建設名錄清單,積極探索推動林業碳匯生產、交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斷提升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水平。

(三)加大資金投入。積極推進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有關任務目標納入各級政府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林業建設有關規劃,建立長期穩定的林業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投入保障機制。促請各級財政切實加大林區道路、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碳匯計量監測等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加大林木良種培育、造林、森林撫育、沙化土地封禁保護等補貼及森林生態效益、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加快建立荒漠生態效益補償和防沙治沙獎勵補助機制,完善森林保險、林權抵押貸款等政策。尤其要加強對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保持資金投入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確保碳匯調查核算、隊伍培養、人才培訓、科普宣傳等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四)探索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考核評價。以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任務及林業發展規劃為依據,以林業生態資源監測和評估、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為支撐,配合國家氣候變化主管部門做好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中森林碳匯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積極探索將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林業建設目標責任制,建立生態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對森林碳匯等重要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作為衡量地方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應對變化工作優劣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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