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张湾:规范教职工从业行为 营造“纯洁”校园环境

湖北张湾:规范教职工从业行为 营造“纯洁”校园环境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我郑重承诺: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立德树人,做‘四有’好老师”师德承诺宣誓活动,并在宣誓栏上签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湖北张湾:规范教职工从业行为 营造“纯洁”校园环境

9月开学以来,该区28所中小学校均开展了这样的宣誓活动,全区1280多名教职员工全部向社会公开廉洁从政(从教)承诺。

这是该区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强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规范教职员工从业从教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该区强化对校园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的法纪教育,并且结合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完善下发《张湾区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17条》和《张湾区中小学校教师廉洁从教10条》,明确校园管理人员“不得在提干、评先、评优、招生以及职称评聘等工作中以权谋私,收受财物”和教师“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等纪律要求。

同时,该区在所有中小学校广泛组织开展签订廉洁从政(从教)承诺书、在开学典礼或者升旗仪式上集体宣誓等公开承诺活动,强化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周自强 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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