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門票價格「因人而異 委員呼籲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

———景區門票價格“因人而異”引熱議

□ 記者 李欣怡

“十ー”黃金週將至,多地景區門票價格降低。從今年9月1日起,我省鐘樓、鼓樓門票價格由35元/人次降低為30元/人次。但全國各景區票價“因人而異”現象並沒有杜絕。早在近20年前,原國家計委就規定遊覽參觀點不得區別中外遊客、本地外地遊客設置兩種門票價格。

針對景區門票“因人而異”現象,在查閱各地旅遊局網站後獲知,目前國內大部分景點都實行淡旺季門票價格,淡季一般比旺季優惠。據《法制日報》日前刊發的《多地景區票價因人而異引爭議有的推出外國人免費政策》報道:有的景區對本地人免費,外地遊客全價;江西10個景區對外國人免費。對此,劉巍等多位省政協委員紛紛發表看法,並提出意見建議。

省政協委員、歐華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劉巍認為,門票“因人而異”政策制定者可謂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或許政策制定者本來希望“借對外國人免費”這種促銷手段,增加客流量和旅遊人數,促進旅遊消費,提高景區知名度和聲譽,進而以旅遊業帶動城市經濟發展,但門票“因人而異”政策要考慮到國人的感受。

劉巍表示,票價“因人而異”行為,有損城市好感度,在法理上更是說不通。景區應不分本地外地公平對待每名遊客,不應在門票價格上制定歧視性政策,否則將影響遊客數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還規定,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省政協委員、恆安集團董事許連椅表示,各有關職能部門應進一步規範各旅遊景點的票價。許多旅遊景點都存在“票中票”問題。以廬山景區為例,去年國慶期間就備受各方質疑。旅遊局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出臺辦法約束和規範“票中票”行為。此外,一些景區存在當地人帶領遊客“套票”低價進入,相關職能部門應整治旅遊景點這種行為。

許連椅建議,各地應轉換髮展思路,打造旅遊業新格局。從目前國內旅遊市場來看,在宣傳中,不能一味地搞穿插山水旅遊經典推介,應注重挖掘隱藏在山水之間的人文景觀,將山水與人文相結合,打造旅遊業新名片。

針對景區票價“因人而異”現象,省政協委員、郭氏集團陝西三迪集團總經理肖亞珠認為,一方面,既要注重外在宣傳,更要打造內在品質。另一方面,對於景區“票中票”問題,不必“一刀切”完全取締,對部分景區有價值有文物的景點可以適當規範收費。

肖亞珠建議,各有關職能部門應嚴格制定具有完整系統的管理模式,規範景區服務,充分考慮景點周圍的交通、娛樂和醫療等條件的完善。要堅持公益導向、科學定價、有序推進、公開透明的原則,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建立景區門票價格制定和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滿足人們日益旺盛的旅遊需求,實現景區的可持續發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歡迎向我們投稿一經採納有費用酬謝。投稿微信添加:xiaowugediao或者wh3152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