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轟炸》取消上映,「4億」損失該誰買單?

一部影片的取消上映並不值得大驚小怪,然而其導演的“官宣”卻很值得研究。從《大轟炸》導演蕭鋒的微博來看,其背後的糾葛不僅事關行業和諧,更關乎司法公正。

《大轟炸》取消上映,“4億”損失該誰買單?

蕭鋒微博中使用的字眼不可謂不嚴酷,字裡行間的“冤屈”不可謂不明顯。試問,所謂於事無補的“事實”是什麼?汙衊清白的“抹黑”來自誰?“蒼天有眼”,又是誰該受到“報應”?

要知道,按照正常人對電影行業的理解,一般的負面新聞是不大可能阻止一部影片上映的。相反,無底線的輿論造勢,讓“爛片”刷屏以至盆滿缽滿的例子,倒是不勝枚舉。

那麼大轟炸到底遭遇了什麼?一句輕飄飄的“取消上映”,投資人的鉅額投入就打了水漂,其理由怎可囫圇而過?一部電影的從無到有,不僅凝聚了創作者的汗與淚,更耗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以大轟炸而言,按照官方說法,其“籌拍8年斥資4億”,更稱“導演最窮時身上僅剩1516元”,投入不可謂不巨大。

《大轟炸》取消上映,“4億”損失該誰買單?

在此前提下,若因影片自身問題不能上映,其損失也只能算入“投資風險”而付之闕如。然而,不管從導演的言論,還是從該影片前前後後牽涉的新聞事件來看,其取消上映都是非自然的,甚至可以說是有問題的。

顯而易見的是,以網上盛傳的“結果論”反推,考慮到影片此前遭遇過“詐騙”的指控乃至抵制,如今的取消上映是否說明相關指控為實?

《大轟炸》取消上映,“4億”損失該誰買單?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其兩面性,首先,若此論成立,那麼該影片的籌資方就應受到調查,而若其確實涉嫌詐騙,則更須受到嚴懲。

反之,若此論不成立,那麼以導演言之鑿鑿的“抹黑”、“報應”來看,造成影片下映並以此給投資人帶來鉅額損失的“幕後黑手”,同樣應該付出代價!

若簡單的負面指控就讓一部斥資上億的影片付諸東流,行業人該如何負“重”前行?若轟轟烈烈籌措八年的影片,最終卻深陷欺詐的質疑不能自清,法治的整肅又該如何彰顯?

於情於法,《大轟炸》留下的疑問,都值得引起行業的注意,更值得引起主管部門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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