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劉春雄
首先提醒,這篇文章閱讀有難度,但對於品牌商如何在新零售環境下找出路,又很重要。
- 本文五大要點結論:
- 新零售在某些品類 “垂直整合” ,生產、分銷和零售通吃,就沒品牌商啥事了;
- 新零售 “連接C端,抓取用戶” ,完成用戶私有化,零售品牌有可能完成對製造商品牌的覆蓋,品牌商被邊緣化了;
- 新零售 C2F(或C2B)邏輯,零售商洞察用戶需求的能力可能超過品牌商,C2F 模式就是讓品牌商弱化成生產商,附加值從品牌商轉移到零售商或零售平臺;
- “做XX找死,不做XX等死” 的兩難現象,將有可能在新零售時代再次出現;
- 新零售最大的獲益對象不一定是零售商,而是零售支持平臺。主要獲益方式可能是金融。
01
這幾年,便利店在大都市發展很快,比如 7-11,全家、羅森等。我發現大都市的便利店,最大的一塊收益來自 “熟食” ,這是高頻、剛需。
我就問中國最大的一家生產熟食的企業:你們為什麼不給他們供貨?
老闆回答我:便利店主要有兩類產品,一是日用品;二是熟食。因為大都市消滅了市民社會,傳統的飲食生態消失了,比如 “單身狗” 的早中晚餐,所以熟食成了便利店標配。日用品不賺錢,熟食賺錢。因為熟食賺錢,所以就要 “垂直整合” ,從生產、分銷到零售,利潤通吃。
垂直整合,利潤通吃,就沒品牌商啥事了。這太可怕!
我恍然大悟,原來如此。熟食生產與零售店之間,本來是專業分工的關係,一個生產,一個銷售。但便利店打破了這種關係,做了垂直整合。
零售商的垂直整合,就是品牌商的噩夢。
現在的永輝、盒馬,他們的生鮮也是在垂直整合。垂直整合意味著:便利店對生產商,比對品牌商更感興趣。
垂直整合也意味著:商業品牌(零售品牌)覆蓋了製造商品牌。擁有附加值的品牌商存在變成沒有附加值的 OEM 的危險。
新零售對品牌的噩夢就是:零售品牌對製造商品牌的覆蓋。如果零售商收穫了絕對的流量池,垂直整合是必然。
垂直整合就是使品牌商讓道。
02
外勤 365 創始人劉昭說,“新零售是品牌商的噩夢”,並提出 “品牌商要掌握槍桿子” 。
觀點都是有立場的,這句話顯然是站在品牌商的立場。
目前,品牌商的營銷處於 “空窗期” ,新零售的聲音高漲,很多品牌商也去擁抱新零售,提出 “新零售是品牌商的噩夢” ,時機就很恰當,目的就是讓那些找不到方向,卻在追趕新零售熱點的品牌商,趕快醒醒。
品牌商與零售商的利益天然對沖,不因新零售的出現而改變。不過,此處的新零售,主體不一定是零售商,更可能是零售支持平臺。
我們可以回憶一下品牌商與零售商博弈的歷史,從來如此。
以前,即使如沃爾瑪這樣的零售巨頭,所佔零售份額也很小。未來,新零售平臺有可能把分散的零售機構整合起來,那才是品牌商難受日子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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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先從傳統零售說起。
所有零售商,無論街邊店還是 KA ,其產品組合都符合一個規律:用名牌引流,用非名牌賺錢。
不過,街邊店的做法是:消費者指名購買時賣名牌,不指名購買時推銷毛利高的非名牌。名牌價格透明,不賺錢;非名牌價格不透明,賺錢。
KA 的邏輯則也是如此,不過改為收取各種費用,比如進店費、堆頭費、陳列費,反正多達幾十項。
對於可口可樂這類產品,即使不賺錢也要陳列在最佳位置,而對於其它品牌則待價而沽。有的品牌商賣了幾個月的貨,銷售額卻不夠給 KA 的費用,相信弱勢的品牌商很多都遇到過這個問題。
打個比喻,零售商就是開個店,有了流量,就收費;沒有流量,就關門。早期有供貨商抗拒過,後來習以為常了。
所謂習以為常,是達成了妥協,不代表沒有利益衝突。所以,當時做 KA 的流行一句話:不做 KA 等死,做 KA 找死。
04
再說傳統電商。
淘寶最初確實為部分商戶賦能了,也扶持了部分 “淘品牌” ,所以,馬雲才會在早期喊出 “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 。
什麼是沒有難做的生意?天貓的進入門檻,相對傳統 KA 而言,並不高。這算是容易點了。不過,電商的流量費有多高,不論是否做電商,都是公開的秘密了。
當然,也有部分品牌沒怎麼交流量費的,因為他們自帶流量。自帶流量,多數傳統品牌做不到。倒是一些互聯網新品牌,我們稱之為 IP 的做到了。因為 IP 自帶流量。
自帶流量,平臺就歡迎入駐,因為你能為平臺賦能。不帶流量,就只有買平臺流量。
因此,做電商的商戶也流行一句話:不做電商等死,做電商找死。
不做XX等死,做了XX找死。這句話會一直適用,它說明品牌商與零售商的利益天然對沖。
05
最後我們看看新零售。
新零售的說法足夠多,沒有共識。我的理解,什麼無人零售、電子支付、新體驗等,都不是新零售的主流。新零售有兩個關鍵點:一是連接 C 端,用戶私有化;二是消費生態。
過去,零售商與消費者的關係,最多是會員關係,平時是 “失聯狀態” 。“用戶失聯” ,這是新營銷專家林楓提出的一個觀點,我贊同。
移動互聯時的好處就是,零售商可以通過互聯網工具與消費者建立 “在線關係” ,包括 APP、小程序、社群等。
零售商與用戶有 “在線關係” ,就有了更強大的改變用戶認知,引爆流量分配的能力。這種能力,最終會變成向品牌商的 “收費能力” 。
無論零售怎麼變,零售向供貨商收取 “級差地租” 的邏輯不會變。過去是好地段收費高,現在是優質流量收費高。這一切,都可以視為級差地租。所謂級差地租?就是好地要多收租子。
我們可以把新零售視為把更多的土地變成優質的 “好地” ,結果只能是收取供貨商更多的 “租子” 。
第二個關鍵點是生態。生態意味著,用戶通過在線工具與新零售形成 “高頻互動” 。日本便利店之所以厲害,就在於它成了日本居民繳費的場所。中國便利店之所以厲害,也在於熟食形成了生態。
06
從商業半徑而言,零售本來就有優勢。如果新零售完成用戶 “在線化” ,形成用戶私有化,那麼,意味著新零售擁有更大的向品牌商 “收費”(級差地租)的能力。
移動互聯作為連接工具,有三大營銷價值:第一,通過社交平臺,品牌商有更多的資源分享產品信息;獲得引流能力;第二,品牌商同樣可以通過互聯網工具實現用戶 “在線化” ,從而完成用戶私有化;第三,只要用戶在線化,就可以獲取用戶行為的大數據,通過 AI 把握機會。
用戶私有化,品牌商既可以通過短鏈實現直接銷售,比如,社交電商、B2C、M2C;也可以通過中鏈銷售,比如 KA、B2B;還可以通過長鏈引流流量,比如二批。
對方的急所,就是自己的急所。這是圍棋用語。零售商通過新零售取得了話語權,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在於,他們能完成用戶在線。移動互聯並非零售商的專用工具,它反而讓零售商失去了商圈優勢,利用互聯網工具 “連接C端,抓取用戶” ,也是品牌商要乾的事。
這件事,站在品牌商角度,我稱之為新營銷。
站在零售商角度也可以說:新營銷是新零售的噩夢。因為新營銷擁有了引導流量的能力,可以從長鏈銷售變短鏈銷售,不再通過傳統零售商銷售了。
當然,結果一定是均衡生態,沒有誰是誰的噩夢。只有不努力,別人永遠是你的噩夢。
07
如果說垂直整合只適合部分產品,用戶私有化只是建立了連接的話,那些基於用戶私有化後所形成的 C2B 或者 C2F 商業模式,則真有可能是品牌商的災難。
生產出好產品,這是製造商;生產出有內涵、有附加值、有引導消費者價值觀的產品,才是品牌商。
品牌商的價值是:在產品形成階段是 C2F 邏輯,即洞察需求;在產品營銷階段是 F2C(或B2C)邏輯,用價值觀改變認知。
沒有用價值觀改變消費者認知的能力,就不能稱之為品牌商,而是生產商。
新零售仿滋在滋的 C2F,其邏輯就是:零售商洞察了消費者,有了用價值觀改變消費者認知的能力,然後,只是讓生產商把產品製造出來。
說白了,新零售商在幹過去只有品牌商才幹的事,過去,零售商只是思考如何更好的販賣產品,現在,他們在思考如果生產更好的產品,然後只是把訂單交給廠家。
08
本文沒有任何否定新零售的意思,但一家歡樂幾家愁。
新零售幹了品牌商的事,品牌商能不能幹新零售的事?也是可能的。
新營銷專家鮑躍忠老師一直在倡導新零售,他提講的新零售,其實是包括新營銷的。
我覺得,鮑老師的思維裡,已經把互聯網商業簡稱為新零售了,新零售統領互聯網商業。站在零售角度,這麼思考也沒有什麼不對,畢竟觀點是有立場的。
新營銷與新零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站在不同角度,主體不同,重點不同。
我從三隻松鼠、韓都衣舍、百草味的新零售中看到了新營銷,也從江小白、統一的新營銷中看到了新零售,把兩者分開還真不容易。
世界是混沌的。初識世界時,必然如此。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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