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虎」秦玉海「雅好」失雅難逃落馬

文_盧金增 李明


一箇中年男子揹負著鼓鼓囊囊的攝影器材,跋山涉水,不懼險途。高山飛瀑前,行進的腳步濺起朵朵水花,幻化出詩意畫面。中年男子對準焦距,按下快門,定格出一幅幅永恆的影像。

河南“首虎”秦玉海“雅好”失雅難逃落馬

這名中年男子就是秦玉海。2016年7月6日上午8:30,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內,在公眾視野中消失一年多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再次出現在人們面前。當庭播放的視頻短片,簡單勾畫出秦玉海的輝煌過往,也道破了他站在被告人席前的緣由。這個耗資56萬元的《一個攝影師和一座山》視頻短片從未公開發行過,是一家公司為取悅秦玉海專門拍攝的,恰恰也成了秦玉海一案的證據之一。


據新華社消息,2016年11月27日,秦玉海因犯受賄罪,被山東淄博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一座山和一個市的“功臣”

1953年3月8日,秦玉海出生在黑龍江省泰來縣一個農民家庭。家境貧寒,自幼失怙,母親無奈改嫁。生活的艱辛磨練出了秦玉海倔強的性格和堅強的意志。1971年2月,18歲的秦玉海以臨時工身份參加工作,靠組織的培養和個人努力,很快成長為黑龍江省大慶團市委宣傳部幹事、副部長,大慶團市委副書記兼石油管理局團委書記,大慶石油管理局黨委常委,共青團黑龍江省委常委、辦公室主任等,1994年起擔任共青團黑龍江省第九屆委員會書記、黨組書記。秦玉海的仕途雖然不是平步青雲,但一路走來頗為順風順水。1998年12月,作為重點培養的幹部,45歲的秦玉海從黑龍江省交流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書記、市長,兩年後又被提拔為該市市委書記。

焦作因煤而興,因煤而盛,伴隨著煤炭資源的日漸枯竭,轉型成為焦作市面臨的最大命題。主政焦作後秦玉海將目光瞄準了轄區內的雲臺山,瞄準了旅遊服務業。短短5年中,在他的力主推動下,焦作市調整經濟結構,大力發展旅遊業,從“黑色”到“綠色”華麗轉身,一舉成為全國知名旅遊城市。雲臺山更是在秦玉海的運作下名揚天下,成功躋身國家5A級風景旅遊區,成為國內景區升級的樣板。公開資料顯示,2001年之前,雲臺山景區一年只有區區幾百萬元的門票收入,短短几年間,接待遊客人次和門票收入倍增,到了2012年,雲臺山景區接待遊客已達504萬餘人次,實現門票收入4.5億元。原先在河南17個地市排名並不靠前的焦作市,經濟總量和發展速度一舉躍居全省前三位。作為一名外地交流來的幹部,秦玉海一戰成名,政績顯赫,他個人仕途愈發順暢。2004年1月起,秦玉海任河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要職。

雲臺山景區風生水起,焦作市發展成功轉型,秦玉海自然功不可沒。然而,功過不能相抵。正如秦玉海在庭審中說:“人性中惡的一面如果不加遏制,再好的人生開場也沒有好的下場。”據檢方指控,2001年至2013年,秦玉海利用擔任焦作市委書記、河南省副省長、公安廳長、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5家單位和33名個人在職務晉升、企業收購、門票漲價、車輛年審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家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86.1702萬元。


河南“首虎”秦玉海“雅好”失雅難逃落馬


視權力為施恩和斂財工具

隨著職位的升遷,在鮮花、掌聲和恭維中,秦玉海不再堅持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對政治理論學習失去了興趣,自我約束的意識越來越淡薄,理想信念開始動搖,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遵紀守法的弦漸漸鬆動。

2005年上半年,在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位置上待了半年後,秦玉海開始在公安系統調整幹部。當年5月,漯河市公安局局長孟鋼如願調任焦作市公安局局長。為表達謝意,這年中秋節前的一天,孟鋼以彙報工作為由來到秦玉海的辦公室,親手奉上了2萬元現金,秦玉海稍作推辭便收下。看到領導吃這口,孟鋼心裡有了數。此後,每年中秋節送2萬元,春節送3萬元,雷打不動,一直到2014年,每次秦玉海都是照單全收。2009年,秦玉海將孟鋼從焦作市調任新鄉市公安局局長,事後孟鋼送上了10萬元。隨著和領導越來越熟悉,孟鋼知道3月8日是秦玉海的生日,從2012年開始,每年孟鋼又借給秦玉海過生日為由,每次奉上2萬元。其間,秦玉海的母親和岳母去世,孟鋼分別送去5萬元和10萬元。

投桃報李,秦玉海看到孟鋼多年來對自己忠心耿耿,準備將其調入河南省公安廳擔任副廳長。能從市公安局到省公安廳任職,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好事。然而,孟鋼卻有自己的打算,新鄉是河南省經濟較為發達的市,在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位置上還沒有“待夠”的孟鋼不願意離開,但自己又不好和秦玉海明說。2012年底,孟鋼來到秦玉海的家中,請秦玉海的妻子為其吹風,讓自己繼續留在新鄉市。這次,孟鋼送上10萬元。沒多久,孟鋼再次如願留任。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後25次收受孟鋼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05萬元。秦玉海案發後,孟鋼也隨即被立案調查。

33個行賄人中,行賄數額最多的是秦玉海的部下李某某。為了感謝秦玉海將自己提拔、調動,感謝秦玉海幫助其妻子、兒媳調動工作,李某某先後17次在秦玉海辦公室等地,送給秦玉海美元、歐元以及名錶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0餘萬元。受賄數額最小的一筆,是秦玉海幫助他人在工作調動方面提供幫助時收受的1萬元購物卡。

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秦玉海把組織賦予的權力視為施恩和斂財的工具,對跑官要官者姑息縱容,聚斂錢財。秦玉海當庭承認,思想的防線一旦突破,便欲罷不能,自己收禮的名目越來越多,逢年過節收、幫人辦事收、家裡有事收、進修出國收;收禮方式也愈加多樣,有現金、有外幣、有購物卡、有金條、有股票;數額也由一次幾千元、上萬元到幾十萬元。他也曾自責後怕,但又覺得事情做得隱蔽,僥倖代替了理智,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河南“首虎”秦玉海“雅好”失雅難逃落馬


沉迷“雅好”夢斷雲臺山

1998年就任焦作市市長之初,由於對當時宣傳雲臺山的照片不滿,秦玉海便自己拿起相機拍攝。沒想到這一拿起相機,秦玉海從此便迷戀上了攝影。他把自己拍攝的雲臺山風景照印成畫冊、掛曆,製成圖版,四處宣傳推介。即便他離開焦作市任河南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後,他也幾乎每個週末和節假日都會到雲臺山拍攝。雲臺山打上了秦玉海深深的烙印,秦玉海不僅親自開發設計景點,他的攝影作品更是被作為雲臺山宣傳推廣的代表作,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地鐵站中懸掛。

由於焦作市旅遊業發展迅速,秦玉海被評為全國十大旅遊風雲人物之一。慢慢地,他的思想開始膨脹,常常以開發雲臺山的功臣和權威自居,同時他不再僅僅滿足於宣傳景區,用他的話說,自己開始有了所謂的“藝術追求”,想找一找當攝影藝術家的感覺。2012年,他出版了自己的攝影作品集《真水》。據瞭解,秦玉海為了拍出水的感覺,曾在水中連續站立3個小時。為擴大個人在國內外攝影界的影響,他欣然接受了個體企業對自己的宣傳包裝,不僅在北京辦個人攝影展、開研討會,還到英國、意大利等國一些世界著名藝術館舉辦個人展覽。秦玉海在攝影界的名氣越來越大,曾兩次獲中國攝影最高獎—金像獎,併成為中國攝影家協會理事。

秦玉海攝影名聲的擴大,背後是多達數百萬元的巨資投入,而這些本應由他個人支付的資金,卻是他人為其埋單,這也成為庭審中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之一。

秦玉海原本因工作愛上攝影,沒想到這個雅好最終成為顛覆他人生軌跡的導火索。曾有資料顯示,十餘年間,秦玉海為攝影“燒”了很多錢,但是,秦玉海“自己卻從沒有花過一分錢”,全是一些有求於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北京某公司老闆曹某就是其中之一,而秦玉海回饋給曹某的利益更高。2007年至2014年6月,應曹某請求,秦玉海向雲臺山旅遊公司打招呼,使曹某公司順利承攬了雲臺山旅遊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鐵廣告業務。其間,秦玉海還幫該公司協調提高了廣告費標準。僅此一項,曹某公司就獲得廣告費7685.5萬元,利潤率高達76%。

同樣供秦玉海攝影“燒錢”的還有云台山旅遊公司,該公司多年來一直為其提供各類最新款相機。秦玉海在心安理得地享用新款相機的同時,也積極為雲臺山景區門票漲價、車輛年審等方面提供幫助。2004年和2012年,雲臺山景區門票分別從80元漲到120元,從120元漲到150元,這些都離不開秦玉海的直接推動。


2016年7月6日,秦玉海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自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涉案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86.17萬餘元。

據悉,秦玉海是中共十八大後落網的河南“首虎”。2014年9月21日,在中央巡視組結束對河南的巡視近四個月之後,秦玉海落馬,次年2月13日被“雙開”。

經最高檢指定,由山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秦玉海涉嫌受賄罪,於2015年9月26日向淄博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其間,檢察機關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退回補充偵查二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通過多媒體系統,對指控秦玉海的38起犯罪事實,一一出示了其在偵查階段的訊問筆錄及其親筆供詞,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照片、鑑定意見及視聽資料等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證實秦玉海犯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庭圍繞起訴指控的事實進行調查,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並對證人進行交叉詢問。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法律適用、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公訴人表示,被告人秦玉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等不正當利益,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被告人秦玉海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大部分偵查部門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且秦玉海認罪態度較好,其受賄犯罪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庭最後陳述中,秦玉海說,他的人生夢想之一,就是“讓秦玉海這三個字與雲臺山同在,做到留名於青史和民間”,然而,他沒有把貪慾關在制度的籠子裡,沉迷雅好不能自拔,終致夢斷雲臺山。即便在黨的十八大以後,秦玉海仍不收手、不收斂,2014年7月,任由其他企業花費175萬餘元,在英國倫敦為其個人舉辦攝影展。

最後,秦玉海表示認罪服法,不反悔,不上訴,完全服從法庭將要作出的判決。

秦玉海的親屬、全國和山東省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市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

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秦玉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秦玉海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2016年11月27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秦玉海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秦玉海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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