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現金收象牙 邊受賄邊上交……他們表演「拒賄」終被拆穿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董振杰)浙江紹興原縣委書記何加順曾經多次拒賄,尤其是拒收現金;駐馬店原市委書記劉國慶面對大額賄款第一想法是推辭,但最終被冠名“地產書記”;江西九江市委原常委黃斌吃飯交飯錢、用車交油錢、受賄“交小收大”……他們熱衷表演“拒賄”的戲份,但穿上“馬甲”也終被識破。

浙江紹興原縣委書記何加順 多次拒賄後仍成為被圍獵對象

不收現金收象牙 邊受賄邊上交……他們表演“拒賄”終被拆穿

浙江紹興原縣委書記何加順表示,擔任領導幹部的20多年時間裡,自己曾經多次拒絕他人贈送的現金、股票和房產等。但最終沒有抵擋住金錢的誘惑,成為商人們的圍獵對象。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2018年4月11日上午,浙江省紹興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何加順受賄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據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3年下半年間,何加順利用擔任紹興市委常委、紹興縣委書記、柯橋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產銷售、項目建設等方面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59萬餘元。

2018年7月2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何加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隨案移送的象牙雕觀音像、犀牛角盤、青田石雕藝術品等8件貴重物品,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退繳的贓款人民幣196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記者注意到,何加順是從一名普通科員開始不斷被提任,2006年初,他赴新昌縣擔任縣委書記。彼時的新昌縣,多名縣級領導幹部因為收受大量現金被查處。

“這對我震懾很大。”何加順後來多次提及此事。應該說那個時候,這位新任縣委書記對各種誘惑尚抱有警惕之心。然而,擔任縣委書記後,面對越來越多的誘惑,何加順漸漸放鬆了自我要求。2010年,他升任紹興市委常委、紹興縣委書記,成為副廳級幹部。

曾經的“頗受觸動”,在何加順內心逐漸蛻化為只要不冒風險、不收受現金就好,哪怕是多年的“好友”、後來在何加順案件中行賄最多的某環保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洪某,為兒子升學一事送來的4萬元現金,也被他斷然退回。

不過貴重物品就不一樣了。在何加順看來,這些東西往往價值比較內斂,具有隱蔽性,即使組織查到也可以推說自己不知道確切價格進行抵賴,也滿足了身為縣委書記的他“對生活品位的追求”。因此,2011年,在何加順利用擔任紹興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洪某公司在紹興縣某印染汙泥處理項目建設上提供幫助,洪某再次奉上一件價值279萬元的“長瓜扁豆”青田石雕藝術品時,何加順沒有拒絕。

“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何加順的“雅好”著實讓一些別有用心者找準了方向,紛紛投其所好。

2011年,某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希望何加順在某房地產項目銷售方面提供幫助,在何加順利用職務便利幫忙後,沈某頗為識趣地分別於2011年春節前、2012年春節前、2012年下半年送上價值人民幣4萬元的象牙雕觀音像1件、價值人民幣8萬元的象牙雕螃蟹一對,以及犀牛角盤、犀牛角杯各1個。

2012年前後,紹興某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趙某拜託何加順在紹興縣某文化博物館項目建設方面提供幫助,後者通過打招呼、主持召開會議等方式幫其辦妥相關事項後,趙某也立馬奉上了兩根價值人民幣8萬元的象牙。

在何加順的“幫助”下,洪某的企業竟然未通過招投標就取得了紹興縣某印染汙泥處理項目的建設權,紹興縣還專門下發文件,將全縣印染汙泥壟斷給洪某的企業處理。2012年7月,為感謝並繼續求得幫助,洪某向何加順夫婦表示,願意將2006年購買的杭州富陽一套別墅以173.2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他們。事實上,稅務部門是以354.1萬元的價格對這套別墅計徵契稅的。這一次“買賣”,何加順至少“賺”了100多萬元。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何加順深有感觸地表示:“政商之間一定要保持好‘親’‘清’關係,領導幹部與老闆之間還是保持一定距離比較好,不要互相走進對方的生活。”同時,他也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警示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算好利益賬、紀法賬、良心賬這三筆賬,否則一步錯、步步錯。

第一次面對大額賄金 駐馬店原市委書記劉國慶的態度是推辭

不收現金收象牙 邊受賄邊上交……他們表演“拒賄”終被拆穿

2017年1月3日上午,許昌中院一審公開宣判駐馬店市原市委書記劉國慶受賄案,認定被告人劉國慶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已扣押的涉案贓款贓物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予以追繳。

被告人劉國慶在最後陳述中表示:“受黨培養教育多年,辜負了組織的期望和人民的重託,對不起組織、人民群眾和家人。願意接受法律懲罰,認罪悔罪。今後一定好好改造,悔過自新。”

據《河南商報》報道,行賄者向劉國慶行賄時,有的單筆金額達到500萬元。第一次面對大數額賄金,河南省駐馬店市原市委書記劉國慶的態度是堅決推辭。但最後,他還是淪為地產開發商等的“獵物”,最終變成階下囚。

有人為了順利讓劉國慶收下,在來送禮時乾脆把錢放下,旋即離開。那一次劉國慶緊張地在屋裡來回走動了一個多小時。

用他的話說是“心驚肉跳,生怕出事,一連幾天坐立不安”,“下次再也不敢了”。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發現收錢後平安無事,於是他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

被媒體稱為“地產書記”的劉國慶在事發後說:“做政府工作接觸的企業多,感覺他們賺錢太容易了,自己辛辛苦苦招商、拆遷、規劃建設,到頭來真正受益的是企業老闆,幾千萬上億元的利潤輕易就拿走了,心態失衡。對收他們的錢財,感到在情理之中……不僅不牴觸反而感到一時的心理平衡。”

許昌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國慶利用其先後擔任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駐馬店市市長、中共駐馬店市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職務調整提拔、土地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799萬元及港幣10萬元。

吃飯交伙食費的“三特幹部”邊受賄邊上交 收大的交小的

不收現金收象牙 邊受賄邊上交……他們表演“拒賄”終被拆穿

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黃斌和其他官員假意拒賄不同,他“邊受賄邊上交,收大的交小的,收現金交物品”的行為,顯得與眾不同,希望以此掩人耳目,但還是難逃法律的懲處。

2017年1月4日,據江西省紀委消息,中共江西省紀委對九江市委原常委黃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黃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並收受鉅額錢財,違規干預紀委辦案,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據多家媒體報道,黃斌曾被人稱為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幹事,特別有激情的“三特幹部”,其貪腐落馬,讓當地一些黨員幹部大感“意外”。

“他平時吃飯交伙食費、用車交油費、不接受吃請菸酒。”不少與黃斌共過事的幹部反映,黃斌在工作中表現得非常敬業,很有幹勁,“五加二,白加黑”,常常晚上開會,甚至開到凌晨一兩點。他還常到一線去解決問題,給人以嚴謹的假象。

據瞭解,黃斌貪腐手段非常隱蔽,往往“邊受賄邊上交,收大的交小的,收現金交物品”,並且“連續收,不間斷交”,所收受房產也轉移至三代以外旁系親屬名下。

2017年10月9日,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消息,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中共九江市委原常委黃斌(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並未從公開渠道查詢到關於黃斌案件的進一步進展。但有關部門將黃斌的《懺悔書》公之於眾。黃斌稱自己“真誠悔罪”。

黃斌在《懺悔書》中說,“2016年4月,省紀委有關領導多次對我進行廉政談話,要我認真如實地就違反廉潔自律等紀律四個方面問題進行自查,並形成書面材料。由於交代不徹底,5月,省紀委又找我進行廉政談話,我承認了收受有關人員錢物問題。”

由於“害怕受到組織處理,想到自己通過奮鬥才有今天,一切都來之不易的權力、地位、名利將毀於一旦,我捨不得,也放不下。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6月,我違背事實向組織寫了‘關於請求澄清有關事實’的報告材料。”“悔恨自己錯誤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對組織不忠誠,挑戰組織底線,碰得頭破血流,付出慘痛代價。”

黃斌說,2009年7月,他任修水縣委書記,隨著招商引資力度不斷加大,來洽談投資的客商也越來越多。剛開始與他們交往時,自我要求比較嚴格。但看到老闆坐的是名車,穿的是名牌,喝的是名酒,心想自己付出這麼多,這麼辛苦,待遇還這麼低,連買房和裝修的錢都得去貸款,心裡有些不平衡……於是一步步滑進貪汙受賄的犯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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