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把小孩整殘,上街要錢,抓住人販子以後怎麼辦?

勇敢的心64619861


大實話:現實中如果是人販子被抓了,那絕對不可避免地要被打一頓。

咱們暫且不說這種把小孩兒弄殘廢,然後讓孩子上街要錢這種情況了。就說一般的,人販子偷孩子的時候被抓了個現形,基本上也免不了一頓暴打吧。而就這種把人弄殘廢,然後用來做乞討工具的,那隻會被打得更狠。

當然,法制社會下打人指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個是肯定的。但是,法制的前提是講證據。說白了,哪怕確實打了你,但是你沒有證據,那也白搭。

並且,你還會發現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就是現實生活中一些小偷或者搶孩子的或者一些肇事者被圍觀群眾或者其家屬打了,只要不是說打殘廢的那種,基本上沒有哪個犯罪分子會說要找誰的責任之類的。其實,這倒不是說我們大人沒錯,只是因為犯罪分子沒有追究。

但是,你想一下,從法律角度來說,明明我們打了人,畢竟,就算是犯罪分子,我們打了他也是違法的,但是,為什麼沒有追究打人者的責任呢?這肯定不是因為法不責眾,或者對方有錯,主要就是因為對方沒有追究,或者說他沒辦法追究。

咱們可以設想一下現實情形,比如說一個人販子被抓了,然後周圍一些人圍上去打了他一頓。後來警察來了,人販子被帶走了。但是,這時候人販子已經是失去自由了,他又不知道誰打了他,怎麼追究責任。

另外還有一個關鍵點就是配合警方工作,這個配合警方工作的具體表現就是警察問你什麼就如實回答什麼,沒有問你的,或者跟案件無關的就不要說,這叫配合。如果沒有做到,那就是不配合工作,就無法得到量刑。並且,他也知道是自己理虧嘛,另外,從現實角度來說,就人販子搶孩子被打了一頓,人販子也知道,就算是自己想要追究打人者的責任,基本也不現實。所以,總的來說,人販子被抓了,打一頓是必須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如果是我遇上了,在能保證我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肯定是想辦法控制住他,防止他再次逃跑,那抓住虐打一頓是肯定的,然後報警,畢竟我沒有生殺大權,但是他要敢再跑,如果我手裡武器,興許我就會弄殘他,這跟觸不觸犯法律無關。

拐賣人販子把小孩整殘

起初還天真的以為那些被拐賣的孩子只是賣給了偏遠山區或沒有孩子的夫妻,可到後來我才知道,還有這樣一個靠拐賣小孩兒然後毆打致殘後上街要錢的行業。先不說上街要錢的事,就單獨說將一個好好的孩子截去四隻或致其殘疾這件事,我覺的槍斃人販子5分鐘都不解恨,如果我能相應的權利 ,我都想建議回覆凌遲除死這個殘忍的行為,專門用來處死人販子。

早些年,我在蘇州某街道曾看到一個雙腿彎曲的孩子在街邊乞討,我看著真的很可憐,也施捨給他一些錢,但沒有往深了想,現在回想起來,那特麼就是人販子乾的好事。當時看著是真可憐,起初以為他是小兒麻痺什麼的,但那時候歲數小,思想單純,只知道那個孩子很悽慘,但現在想來,那明明是一個正常的孩子卻被人販子給毀了一生,並且淪為賺錢的工具。

抓住人販子以後怎麼辦?

其實開頭我就說了,抓住人販子肯定交給警察,但是在交警察之前,我指定不會讓他消消停停的等著警察的到來。再說的殘酷下,你說你作為人販子,拐賣孩子就拐賣了,不管啥原因,但是你把一個活生生的、四肢健全的人給致殘,然後讓其終身為你討飯,這是咋想的?這得多麼的喪盡天良才能幹出這種缺德事,祖宗知道不得從墳墓裡跳出來?


實體店老王


我是一個孩子的父親,如果哪一天真出了這樣的事情在我孩子身上。我不管法律允不允許,不管是否善良的人性道德,我這輩子只想一件事,它怎麼動的孩子,我雙倍還給它,然後弄死它。我一輩子牢底坐穿都可以。保護這弱小的生命,從她出生那一天開始,就是我這一輩子的使命。


我閨女是木子


有的網友說,抓到人販子暴打一頓,整死他。大家對人販子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真要遇到這種情況,還是直接報警為好,如果你“懲罰”性的把人販子打傷了,你的正義之舉可能會觸犯法律,達到輕傷以上的自己構成犯罪,可能還要賠償人販子錢,到時就得不償失。當然,你在抓捕違法犯罪分子過程中人販子抵抗的,造成人販子受傷,不承擔責任。

圖為:1歲男嬰被人販子搶走 男子賣房賣車花百萬尋子13年

接下來,針對提問中人販子的處罰,解答如下:

1、拐賣兒童的,涉嫌構成拐賣兒童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涉及法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2、收買兒童,造成兒童殘疾從事要錢的,涉嫌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故意傷害罪。


四哥有法說


人販子是人見人打的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人人得而誅之亦不為過!

如果拐賣了我的孩子又被我抓住了,我會失去理智殺了他的,就算把牢底坐穿也絕不容忍人販子逃脫,不然怎麼對得起我那可憐的孩子呀!

人販子乾的是罪惡的勾當的,把孩子弄殘更是不可饒恕,如果殺了人販子就是見義勇為,為民除害!

孩子殘廢了,就毀了孩子的一生,毀了一個家庭的希望,讓他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罪惡的人販子是不可饒恕的。

希望有一天,沒有買賣,沒有傷害!

我覺得我們應該對買家也要嚴加管教,打擊買家才是硬道理。


自由飛翔YouGuKe


最可惡的就是這些黑心的人販子,或許你把孩子賣給哪一個家庭孩子還能正常成長,但是你把孩子打殘疾了,讓他們忍受著痛苦,在公眾場合乞討,這樣的人販子抓住之後,先別說其他的,打得他不能說話再扭送派出所。


任何作為父母的,看到孩子被拐賣,被偷,都是非常的痛心疾首,因為養大一個孩子確實不容易,從十月懷胎到生下來磚頭那麼大,一點點的餵養,教育,這都是付出了很多心血,可以說孩子就是一個家庭的希望,但是人販子就是那麼可惡,那麼黑心。他們趁著家人不注意把孩子偷走,或者好幾個人一起打掩護把孩子搶走。這樣的行為就是非常可恨的,如果讓任何一個父母遇到了,一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如果說單純的把孩子賣給他人,哪怕是偏遠地區,深山老林裡的人,至少這些人會善待孩子的。但是有些人販子非常的黑心,他們想利用這些孩子賺錢,就把年紀稍微大點的孩子手弄斷或者腿打斷,或者弄成聾啞人。然後放在大街上,向眾人乞討。這樣在人流量多的地方,其實收益還不錯。人販子就是看中了這一點想賺更多錢才這樣。


所以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首先要把人販子控制住,把人販子和孩子隔離起來,同時讓孩子看到人販子被抓,然後再問孩子,否則很多人販子會惡狠狠的看著孩子,這樣孩子根本就不敢說實話。最後對於人販子一定要嚴審,否則他們這些老油條一定不會承認,而且一定會要求跟孩子對峙,一定不可以。


抓住了人販子,一定要打一頓。所以我們以後遇到那種殘疾的小孩,一定要拍照,發到網上,讓更多人看看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大家覺得呢?


老王偵查記


如果抓到人販子要把他背後的所有團伙都找出來,如果不招就每天用各種折磨!逼他說出來!而且以後只要是販賣人口故意弄殘孩子乞討者都處以極刑!

另外,乞討的孩子一定不要給錢!!!如果你可憐他心疼他就買吃的送穿的!請不要給錢!你給的錢只會助長以後更多的孩子付出相同的代價!希望這一點可以告訴你所認識的人都不要給錢!這樣人販子收不到錢就會遺棄這些孩子,只有他們不在控制這些孩子,救助人員才好下手解救!才會讓更多的孩子免於災難!

推我上去讓更多的人看到,不要讓你的善良害了孩子!



香水味奶茶


抓住人販子,就一個字,殺!!!!!!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抓住一個殺一個,抓住一對殺一雙,抓住女的殺,抓住男的殺,抓住老的同樣殺;偷男孩的殺,拐女孩的殺,男女都偷,殺一遍翻過來再殺;白天偷的,白天殺,夜晚偷的當場殺;大刀殺,小刀捅,兩把菜刀輪著殺;求饒也殺,救命也殺,嘴巴硬的慢慢殺;磕頭也殺,下跪也殺,撒潑打滾追著殺;殺出一個社會安寧,天下無人販子。



小呆呆向前衝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必須首先確保自己的安全,因為人販子知道被抓住,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因此他肯定會進行殊死一搏的!

看到一些朋友的評論,表示逮住人販子之後,會對人販子怎麼樣怎麼樣。筆者作為一個父親,當然明白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們也要知道,人販子也不是吃素的,他絕對不會乖乖束手就擒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輕敵,不要被勝利衝昏了頭腦,越是在這種即將取得勝利的時刻,越是要清醒。

解救出孩子,順藤摸瓜將人販子一網打盡,最終將他們繩之以法,才是我們的目的。

有的朋友說要把人販子打死,不過估計也是氣話。不說別的,就是在電影上,抓到歹徒,也要留個活口,為什麼?這絕不是對歹徒的同情,而是為了對其進行審訊,套取更多的訊息!

就像題目中所說,人販子實在太可惡了,為了錢,真是喪盡天良,將孩子肢體弄殘,而且是越殘忍,把孩子弄得越可憐,對他們越有好處,只有這樣,才能利用人們的同情心來賺錢。所以,大家遇到殘疾兒童乞討的時候,多個心眼,一定要報警處理,我們的一個電話,也許就能把孩子從苦海中解脫出來!


打虎拍蠅


這是滅絕人性的反人類行為。畜牲也做不出令人髮指,絕不能容忍的行為。

看到這個題目,聯想到這惡毒的行為,十二萬分的憤怒。自然而然想起前不久看到新加坡的鞭刑。真想要是我們國家也有,一定要用在這些人身上才好。

對於人販子,我從中央電視臺等著我的節目中看到,並瞭解了一些。說實話骨肉分離,那種痛,那種苦和愁,感同身受。每次止不住流淚哭泣。對人販子的懲治,我主張必須用重刑,對那些把孩子弄殘,以便乞討的行為更必須嚴治,重治。對犯罪分子的善,就是對正義的惡。

我曾經設想,應當設置一個機制。發現殘疾兒童在街上乞討,應當報警,讓警察來調查事情的原委。對殘疾人兒童採信DNA信息存入信息庫,並呼籲那些走失兒童的家屬,也同樣採集DNA信息入庫。這樣可極大的避免,這些被販賣兒童及其家屬的骨肉分離之痛。也讓販賣兒童者失去市場和謀取黑心錢的機會。這樣也許能更有效地打擊殘疾兒童,乞討背後的操縱人。發現一例,調查一例,弄清一例,該送福利院的送福利院,該遣返回鄉的遣返回鄉,查請處理幕後人,操縱人。絕不袖旁觀。

對人販子就要如處理販賣毒品一樣嚴厲。甚至要更嚴些。人販子對社會的危害,對當事人家庭,對受害兒童的毒害和毒品相比有過之無不及。

公平正義需要我們一起來維護。做個有擔當,有責任的正能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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