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向人要錢?三年了,沒要利息,本金都不想給?

南樂vs啟源


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告訴你,起訴,是你比較穩妥的選擇。但是首要的你最應該擔心的是你訴訟時效是否經過的問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一般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你借條上不寫歸還日期還好,如果寫了,到期後三年內沒有任何催收的表示(不要說專業的催款函,哪怕是微信要賬電話短信要賬等等),過了訴訟時效起訴對方又提出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的話,法院很大概率會判決駁回你的起訴。如果運氣好沒有超過訴訟時效,那麼你就應該儘早起訴,準備好相應的證據原件(借條原價,銀行轉賬記錄流水,支付寶微信轉賬記錄等等)開庭。之後等判決生效後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看一眼就能懂的法律


最怕遇到這種事情咯,好心借錢出去、還免收利息,已經長達三年,現如今卻來連本金都要不回來咯!和我之前的遭遇比較類似,面對這種“無賴”,只能撕破臉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吧!

2015年,我一大學同寢室的老同學出差路過我們城市,好多年沒見,吃飯、喝酒、吹牛那是必須的!過了差不多三個月,就開始不斷向我借錢,要麼還信用卡、要麼臨時週轉,金額都不大,幾千、上萬元都有!剛開始一切都還正常,有借有還、甚至還完借款之後,偶爾還會發一些小紅包!

2017年初,張口就一次性借20萬,說是生意週轉急用,最多一個月還款!當時,臨近春節,我資金也比較緊張,勉強湊了10萬給他。當時,是通過網銀轉的賬,還在微信上半開玩笑說“這錢是借的、得算利息才行”,他也欣然同意!

其後,煩心事就來了。到期未還款,當時又恰逢春節,實在不太好意思張口要錢!到了4月份要錢,5月份還了一點,然後再要再還一點!這樣斷斷續續,到年底才還不到5萬元!

2018年開始,就一直以各種藉口拖欠不給!後來,個人感覺事情有點不對,和別人一打聽,原來他跟好多同學都借過錢,外面還欠了一大屁股債!

最為過份的是,2019年1月之後,把我微信、電話全部拉黑。我讓其他同學和他說,可以晚點還,或者分期還!他倒好,直接回話說,這個錢不打算給了,讓我別再跟他要!

這把我給氣的,4月份,我就委託了公司律師起訴!最為可笑的是,法院竟然聯繫不到他、傳票無人簽收、電話接不通;我又墊付了690元,讓法院發了公告!現如今,已經快開庭了!

總之,這種“借錢不還”、一點不誠信、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人,沒啥可說的,直接起訴吧!這種人,就得治、而且得下“重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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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借錢的是大爺,要錢的是孫子,這個是目前整個社會上的一個病態的現象,對於借款,別說是利息了,很多連本金都無法要回,三年的時間,雖然不算太長,但是也不短了,如果對方連一分都沒還過,也沒有任何還款的意願,那麼我認為此時的你應該做好準備進行訴訟的準備了,訴訟也是最好的要錢方式,對於不打算還款的人,你如論在怎麼的央求,對方基本都是無動於衷的,所以要學會司法保護自我。

正常而言,親戚好友之間的借款很少有寫借條,所以我們不會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我國以前的訴訟時效的有效期一般是2年,也就是借款約定的到期日之後的2年內,這也是為什麼銀行對於不良貸款的起訴時間一般都是在2年內;不過從2017年10月1日之後,目前的訴訟時效已經修改為3年了)。

對於對方不還款的行為,直接進行起訴(不用擔心訴訟費用,一般訴訟費用都是由敗訴一方承擔的),起訴的依據可以是支付寶或者微信或者銀行卡的轉賬記錄,如果有借條更加具有說服力(借錢最忌諱的就是直接以現金給對方,且不留下任何的證據),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對方仍然拒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話,法院會直接劃撥對方銀行賬戶、支付寶或者微信賬戶中的錢歸還給你,如果上述渠道還不夠償還你的資金,法院會進一步查封拍賣欠款者名下的房產、車等固定資產。

總結

對於欠款不還著,你也不用顧及什麼朋友親戚之情了,對方連款項都不想還你了,你還在意什麼關係,該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鯉行者


我也是遇到朋友眼中6年朋友是個騙子吧,四年了,協商還款分期以這個騙子債務人情況協商還我合理本金分期,可債務人騙子不接受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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