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共享單車投入使用以來
街上隨處可見
共享單車不僅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同時
很多市民也藉助騎單車來鍛鍊
但有些共享單車
卻成為了他人的“囊中之物”
共享變成了“獨享”
4月16日下午4時許,來賓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哈羅共享單車負責人羅某報警,稱其公司通過內部定位系統發現在來賓市興賓區長梅路一民房內超期停放5輛哈羅共享單車,經派人查看發現該5輛共享單車的車鎖均被損壞並撬出,請求公安前往查處。
接警後,城西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查處。經初步調查,民警發現該民房戶主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將韋某傳喚至城西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經審訊,韋某對其故意損壞共享單車的車鎖並將單車據為己有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韋某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原來他發現共享單車的輪胎不會爆
比自己買的單車好用
遂想將共享單車佔為己有
自己想什麼時候用都可以
還不用掃碼付錢
所以就把車弄回家,鎖砸爛
供自己“獨享”
5月2日,韋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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