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和日本首相到底誰大?

日本天皇的說法由來已久,其傳承的時間也是相當的長。有人說日本的第一任天皇是神武天皇,而神武天皇的真身則是當年東渡日本的徐福。

日本天皇和日本首相到底誰大?


▲神武天皇

不僅如此,日本天皇用來歷代傳承的三大神器——草薙劍、八咫鏡和八坂瓊曲玉,根據考證,很有可能是當年徐福帶來的物件,後被日本奉為神物,而且至今在日本還有神武天皇的墓穴。

另一種說法則是日本天皇來自中國的吳姓後人,這種說法則是要追溯到春秋時期吳、越大戰,越王勾踐在經過臥薪嚐膽之後,捲土重來推翻吳國。因此吳國後人四處逃跑,有的人乘坐船隻出海來到日本。帶來了最先進的文化技術,因此被日本土著推選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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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的兩種說法有點自相矛盾,然而無論怎麼說日本作為我國一衣帶水的鄰居,很大一部分的文化都離不開中國的影響。天皇經過千年時間的發展,中間也曾經被推翻過,但是總的來說在相當長時間裡面,都是作為日本最高的權利機構。

▲始皇帝

而且相對來說中國的皇帝與日本天皇具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只是日本天皇在日本民眾的心中,要比中國皇帝在中國民眾心中的地位高的多。兩者雖然都是號稱“天選之子”,但是日本天皇在日本民眾中更多的是一種信仰。

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日本軍國主義的影響下,日本民眾對於天皇有一種瘋狂的迷信,也因此才讓日本納粹主義得以執行。尤其是在日本軍營當中,這種情緒更是被髮展到極致。很多失敗的軍人要剖腹以向天皇謝罪,可見日本天皇在日本人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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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本首相產生的時間要比天皇晚得多,他的出現還要多虧了幕府時代。幕府時代的出現是天皇時代的空白期,因為德川幕府推翻了天皇統治。但在伊藤博文的幫助下,天皇推翻了幕府時代,重新回到了天皇時代。

▲伊藤博文與李鴻章

不僅如此伊藤博文在明治維新中也多有建樹,為了表彰其功勞,將其任命為首相,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也是在甲午戰爭後,作為日本方面的代表,與李鴻章簽訂了《馬關條約》。

伊藤博文作為第一代首相,其在日本政府的地位也是相當之高。但是再高也高不過天皇,因為他的很多權利都是來自天皇。首相在當時日本起到的作用,其實和我們的宰相在中國的作用差不多。但是這種地位的差距,在第二次戰爭之後發生了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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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過程中,日本時任天 皇裕仁天皇作為日本最高首腦,一手策劃發動了侵華戰爭。然而在戰後對於戰犯的審判當中,裕仁天皇不僅逃過了應有的懲罰,甚至是保留了其皇位。只不過其權利被大大的削弱,這一切都是美國在背後操控。

▲裕仁天皇與美國總統

在二戰勝利後的44年時間裡,日本裕仁天皇穩坐皇位,對於當年犯下的罪過隻字不提。但是也有人說裕仁天皇曾經對二戰作出過道歉,然而這句道歉的話語只是出現在日本天皇與美國將軍麥克阿瑟會談中。

1945年9月27日美國駐日軍的司令麥克阿瑟,要求日本裕仁天皇前去大使館進行會談。麥克阿瑟在後來回憶道,當天見面的時候,裕仁天皇顯得非常緊張。在見到他的第一句話就是說:


“我使得國民進行了戰爭,對政治和軍事方面的全部決定和行動負有全部的責任,這次來訪就是把我自己交給您,以及您所代表的諸同盟國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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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就可以看出來,日本裕仁天皇確實有點慌了。在後面的東京第一次審判當中,日本裕仁天皇自我辯解過程中“口誤”承認了犯罪事實。但是庭審被人緊急終止,在第二次回庭審判中改了口供。把自己所有的罪過,幾乎全部推給了以東條英機為首的日軍高層。

▲審判法庭

然而兩次審判中間隔了將近一週時間,其實這是美國在背後的操縱,用了一週時間商量好了所有的對策。即儘可能的為日本裕仁天皇洗脫罪過,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在第二次庭審過程中,日本天皇就如此洗脫自己:

日本戰前所遵循的《明治憲法》規定,日本天皇有權過問國政,但是沒有義務回覆大臣的上奏,從而沒有必要承擔引起的相應後果。也就是說日本所有的侵略行為,幾乎都是陸軍司令部為首的一群人矇蔽天皇所為,和天皇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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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次庭審的大法官則是美國的約翰·帕特里克·希金斯,他竟然相信了他的一套說辭,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不存在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天皇對發動戰爭負有責任。因此就在這樣多方的努力之下,日本天皇逃脫了最後的審判。

▲麥克阿瑟與裕仁天皇

美國之所以出如此大的力氣,當然是有他們自己的小算盤。因為美國打算在二戰之後“佔領”日本,所以急需日本國內的穩定。而日本天皇在日本國內的意義非同凡響,用麥克阿瑟的比喻是:

天皇之於日本如蜂王之於群蜂。蜂王死群蜂散,天皇死日本散。所以為了在戰後儘快恢復日本國內穩定,裕仁天皇必須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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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日本方面也費了相當大的努力,因為日本相對於美國更加了解天皇對於民眾的重要性。在日本民眾的眼中,天皇不可能犯錯。而他們為了維護自己國體穩定性,也必須保證天皇的存在。所以相對嚴格來說,日本也不是完全的無條件投降,保證天皇的地位則是眾多條件之一。

▲宣佈投降

然而面對日本犯下的滔天罪過,美國也不好頂著輿論壓力直接宣佈無罪,只是儘可能的去為他開脫罪過。當然也不可能繼續保留天皇之前的位置,只好尋找一種折中的方式——立憲制度。依然保留天皇的名稱,只是像英國一樣作為一種象徵,真正的權力還是在首相里面。

除此之外美國還要求裕仁天皇將自己從神壇下面拉下來,因此裕仁天皇在1946年元旦發表了《人間宣言》。在其中強調自己人的身份,但是並沒有直接否定自己的神格,說話內容更是模稜兩可:


“朕與爾等國民之間的紐帶,始終由彼此之信賴和敬愛所結成,而非僅依神話和傳說而生;也不是基於‘認為天皇是現世神、同時日本比其他民族更加優越從而被賦予應當成為世界的支配者的命運’這種架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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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1947年5月份,日本廢除了《日本帝國憲法》,重新頒佈了《日本國憲法》。日本正式確立了天皇只是象徵,真正的權力則是由首相繼承。從此之後首相的權力大於天皇,但是每次首相的任命還必須得到天皇“象徵性”的授權。

▲時任日本天皇與首相

總之從實權上來說日本最高權利是首相,但是從精神地位上來說則是天皇。至今還有相當多的一部分人把天皇奉為神明,對其進行供奉等行為。可惜我們被殘害的如此多的同胞們,還有多少人在供奉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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