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金融機構面臨重大機遇,抓住要邁過這幾道門檻!

與傳統的高深技術、炫酷概念、模式革命不同,本輪金融科技有了一個新方向:進村下鄉。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第一個五年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其中,《規劃》著重提出“創新服務模式,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提供普惠金融。”

不難發現,這項政策有兩個重點:

  • 一是實施主體為持牌金融機構;

  • 二是借力互聯網和移動終端。

借力互聯網和移動終端不難理解。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在便捷性、靈活性、高效率等多方面有獨特優勢,對於此前信用信息空白度高、缺乏傳統抵押質押物的鄉村、農戶而言可謂是對症下藥,依託於此的金融創新有助於提高匹配效率

降低徵信等環節的成本。

而強調持牌金融機構,則意在合規性、可得性與降成本。

  • 其一,此前曾號稱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互聯網金融在發展初期勢頭迅猛,雖然的確在融資供需匹配上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也引發了一些金融亂象。而強調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進入該領域,意在從源頭上加強合規、降低風險,對市場形成有益補充;

  • 其二,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互聯網金融平臺或其他渠道的資金成本相對偏高。雖然看似融資門檻低,但實際上企業卻面臨著更沉重的利息負擔。而且,與部分小微企業的“快速週轉”需求不同,大多數鄉村融資週期並不短,較高的利率對其影響更為深遠。因此,強調持牌金融機構,本質上也是鼓勵傳統金融機構加大普惠金融力度。

传统金融机构面临重大机遇,抓住要迈过这几道门槛!

當然,政策導向之外,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提供普惠金融更是傳統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

眾所周知,本輪移動互聯的發起者和主導者主要是互聯網企業。在技術的支持下,移動互聯的便捷、高效和實惠,引導大量客戶流向移動端;而且相較各銀行APP操作複雜、用途單一且多隻能聚焦本行業務,類似微信、支付寶這樣的聚合了多家銀行、多種使用場景的APP成為更受歡迎的選擇。雖然在移動互聯的趨勢漸明之後,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開始反追,多家金融機構也推出相應的優惠、便利活動以吸引用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未從根本上改變當前的競爭格局。在這一背景下,廣大的鄉村地區可能是傳統金融機構在移動互聯時代實現彎道超車的一個新機會:畢竟,相較城市的菜攤、小販已經建立起的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固有習慣”,農村地區的移動互聯市場還有待開拓,習慣也有待培育。

不過,是機會,也是挑戰。鄉村市場廣袤且尚屬藍海,但在“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提供普惠金融”方面,傳統金融機構還是有幾道門檻需要跨越。

一是優化基礎設施建設。對於傳統金融機構而言,農村的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可謂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互聯網與移動終端的推廣及應用有賴於通暢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地區的薄弱基礎意味著更大投入與更艱難的環境;另一方面,智能手機的普及和信息高速公路建設是國家戰略,伴隨著智能手機、移動支付的普及,信息技術與智能設備成為社會共同的基礎設施,從這個角度而言,金融機構自身必須承擔的金融基礎設施鋪設成本較低。


與此同時,另一部分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或恐難以外溢,即金融機構自身的信息化建設。實際上,不少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區域性金融機構自身的信息化水平處於初級階段,包括電腦等信息設備陳舊、運行環保、安全防護體系仍靠“物理隔離”來實現。而在“數據時代”不少金融機構要接入各式各樣的數據庫和信息端口,這類成本也需由金融機構加大投入。在一段時間內,如何加強內部IT建設,也考驗著部分資金實力並不雄厚的金融機構。


目前,部分中小銀行開始“抱團取暖”,採用跨行合作的方式推動科技金融業務發展,此舉是個有益的探索。但同時,在“數據即財富”的當下,跨行合作仍面臨著數據安全、商業機密保護等多重考量。


二是為移動終端創造多元化場景下的“使用機會從當前來看,除了東部和中部等較為發達的農村地區,大多數鄉村多依託村級的零售店等原有的物理網點,通過配備POS機等基礎的金融設備以及移動金融服務站(車載)、金融夜校等不固定的金融宣講或服務設備來提供基礎的金融服務或金融知識宣傳。


而當前政策所鼓勵的互聯網、移動終端可謂是上述措施的“升級版”。實際上,互聯網企業所提供的移動互聯服務之所以能得到快速發展,除了技術上的突破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使用場景豐富、使用方式便捷。


這就意味著,對於傳統的鄉村“零售超市”或“趕集市場”的金融服務,不能簡單停留在設點、裝設備上,還可通過一定的“讓利”和便捷化的使用要求來激勵用戶更多使用機構移動終端。


三是未雨綢繆,開展金融安全和信用建設。

開展金融業務,需要用戶與機構的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才能形成互惠互利。然而,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地區,基礎金融常識匱乏的現象仍不罕見。特別是鄉村地區,此前對“金融”特別是“普惠金融”的理解多與“福利”相伴相生。因此,在引導百姓學會運用金融產品等基本常識之外,更重要的是培養其對金融風險與信用建設的重視。


經驗表明,不少創新金融服務初衷雖好,但在推廣過程中過於重視規模而導致風險管理不當,或忽略了用戶的風險意識培育,或對用戶數據、信息乃至金融資產安全保護不足,導致後續問題頻發,使得創新產品“走樣”。因此,在本輪創新服務模式,引導持牌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終端提供普惠金融之初,就應時刻從機構業務設置、產品創新、投資者風險提示、用戶誠信理念培育等方面加強管理和教育。

總之,隨著傳統金融業務競爭進入紅海,傳統金融機構打破壘大戶、吃快餐的發展慣性和路徑依賴已是必然。借力互聯網等技術發展普惠金融,不僅是政策導向,也是金融機構的業務發展要求,更是實現突破式發展的機遇。看清這一趨勢,真正以服務用戶、便利用戶為導向,加強技術、資金、人才與大眾教育等相關投入,才能把挑戰化為機遇,轉為中長期發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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