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靠近一點點,我們就分手」

“再靠近一點點,我們就分手”

這是 新世相的第592 篇文章

上個月一次聚餐,同事阿回說起一件事:

她早就不喜歡談戀愛了。但她依然喜歡處在一段關係中:

——這是什麼意思?

——比如我和現在這位每晚聊天,週末會看電影逛公園。但平時不會報備,也不認識彼此的朋友。

阿回說這在她的朋友圈裡很普遍:

大家工作很忙,事情很多,漸漸不想為談戀愛付出那麼多時間精力了。

淺層、鬆散的戀愛關係就可以讓他們滿足。

“對愛情,我給你一點點,也只要一點點”。

同事賽賽開玩笑說,這種鬆散戀愛關係就是新時代的戀人未滿

——從“再靠近一點點,我們就牽手”,變成了 “再靠近一點點,我們就分手"。

這背後其實是一種害怕:

有些是怕麻煩,不想為對方做出太大的改變,或是承擔額外的責任;

有些是怕丟人,擔心主動要更多後,會發現對方並沒有那麼喜歡自己。

我和 4 個有類似經歷的女生聊了聊,這是她們的故事:

① "你是我第一本書的第一個讀者,

但你也只是我生活裡的一個點綴”

賽賽自己曾經有個辦公室眾所周知的夜聊對象。

有時加班到 11 點,看她一臉興奮樣,就能猜到又是對方打電話來了。

“我們兩個是在約會軟件上認識的。開場白長這樣:

——你為什麼要用這個軟件?

——找人消磨時間吧。

的確沒想到和我這麼不一樣的人,能對我有這麼大影響:

受他影響我開始聽金屬搖滾,看斯蒂芬·金的冷門小說;

他會和我說從小虐待他的爺爺奶奶,我給他答疑解惑。

兩個月後沒忍住,去到天津睡過一次。

第二天早上7點起床回北京,他沒陪我去車站。

一個星期後,他發了一個文檔給我,是他自己寫的回憶錄。

——你是我的第一個讀者

——哦,榮幸。可是你告訴我這個幹嘛?

——我比較在意你的想法

我思考了半分鐘,還是提了個問:

——那你在意我嗎?

——在意的

——那你描述一下我倆的關係

——彼此生活裡一個有意思的干擾項吧。"

我問賽賽他這回答是否讓人生氣,她說:

“ 這描述挺準確的——我們就是彼此生活的點綴而已。

不是沒有動過推他一把,讓關係再進一步的心思。

但每次蠢蠢欲動時,不想丟人四個大字都會把我拽回來。

年輕再小一點時,很容易對人渴望很多,對一段尚不存在的關係抱有過高的幻想。想想就覺得丟人。

所以我學乖了。即便偶爾衝動,熱臉貼了冷屁股,也得讓自己保持得體。

我把我所有的懊惱藏起來,這讓我感覺更接近一個成年人。”

② “一起旅行一個月,我曾想搬去四川找他,

但我真的要為另一個人放棄現在的生活?”

讀者卡羅爾和一個英語老師組了個公路情侶:

她在北京,他在四川。只在旅遊時一起。

“我們倆是豆瓣認識的。因為興趣相投,也因為距離,對別人難以啟齒的事都能跟對方說。

他有新女朋友或者我有新戀情,會很知趣地減少聯繫的頻率。

一年前我從上家公司離職,和他去新疆玩了一個月。

凌晨四點起床去喀木斯湖旁邊看日出,在大街上拍來來往往的維族路人。

感覺一個眼神就能知道對方的想法,從不會為吃飯這些小事發生矛盾。

太開心了。回來之後就繼續約了下一次旅行。“

卡羅爾後來說,她想過從北京搬去四川,和他確認關係。

但這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們都是把自己看得更重要的人吧。

為一個人改變自己的生活,這聽起來太嚇人了。

萬一真正瞭解他後不喜歡他,那該怎麼辦?

如果有天聯繫慢慢淡了就任由它淡了吧。

擁有過最美好的瞬間,好像就沒法強求些別的了。”

③ “半夜加班回家,他留字條讓我別太辛苦

但相處 4 個月,我就把他趕出家門”

讀者 Lily 26 歲了,最長的一次戀愛不超過半年。

好幾段關係都是介於炮友和戀人之間。

有合適的,她會發展成戀人,但合適得極少。

最近一段關係是跟一個比他小 4 歲的男孩:

“ 96 年的小弟弟稚氣滿滿。

晚上下班回來他已經睡了,給你切盤水果,下面留張字條:姐姐不要太辛苦哦。

我開會沒回復,他就各種表情包賣萌裝無辜,問姐姐你怎麼不理我。

我挺嫌麻煩的,受不了天天黏一起。我希望我和伴侶各自獨立,有自己的圈子。

加上年齡差,四個月以後我把他從我家“趕”走了。”

我問 Lily,真的完全不渴望長期、穩定的戀情嗎?她回答說:

“習慣了短期關係,情緒可以像水龍頭開關一樣收放自如。

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在不斷退化:一點小事就爆發,一言不合就一拍兩散。

談了半年的那位是第 3 任,只是因為一場電影遲到了,結果滾雪球一樣吵到不可開交。

我不太好意思說自己渴望長期穩定的戀情了。

因為我知道自己一直在自廢武功。”

④ “ 每次赴約我都要花上 1 小時打扮,

但他事後的真情吐露,我一個字也不想聽”

讀者克勞伊和我說,她現在的這段關係雖然鬆散,但是形式感很足。

“我平時上班都是 T 恤帆布鞋,但每次凌晨赴約我都會花上 1 小時打扮。

有時候還會拍照片發他,讓他挑最喜歡的一套。

兩個人約的並不頻繁,平時也沒有投入這種扮演遊戲的機會,所以每一次都戲很足。

唯一的問題是:我們們睡完後,他的真情吐露我往往一個字也不想聽。

無論是他工作上的麻煩,個人精神危機還是前女友,我都插不上話。

每次只想趕緊走。”

但克勞伊並不覺得兩個人只是身體關係——

“每次下樓往家走,都會下意識點他朋友圈裡的歌聽;

白天上班路上或是上廁所的時候,也會想到他說過的隻言片語;

——其實我是想說點什麼的。但我不知道邊界在哪裡,該說什麼才是得體的。

我並不期待和他成為正式的男女朋友。

但即便只是喜歡睡彼此的兩個人,也是可以談點知心話,對彼此給予支持和愛吧?

或許我下次應該試試看聽聽他的故事,給他點建議。

我覺得他會想聽的。”

一開始,我覺得這些年輕人的戀愛觀很酷。

這種關係模式聽起來很開放、很成人:獨立、剋制,每個人都知道自己要什麼,也很確定自己做不到什麼。

他們覺得完全把對方納入自己的生活規劃是有風險的,或者說,很困難。

而相比之下,傳統的戀愛關係聽著就累:動不動就愛得死去活來,彼此介入過深,互相猜疑、確認,還伴隨著很多責任。

可每個人還有很多事情要忙,上班、賺錢、變美、自我提升,覺得精力顧不過來。

同時又想要面子,怕自己先走得太深。

但採訪裡有個細節我印象很深:

卡羅爾說她有次在戀愛對象的手機上看到另一個女孩的照片,心裡咯噔一下。但她什麼也沒問。

她覺得不該問,不該在意。

——但她提起這個,反而證明了,沒有誰的情緒是真能收放自如的。

我不說哪種戀愛關係更好,或去證明到底什麼才叫真正的談戀愛。

只是想借此提個醒:人對長期穩定的關係總是渴望的。

但不要因為自己暫時得不到,就說自己不想要。

你經歷過什麼本來可以走更遠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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