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簽訂的恥辱條約《馬關條約》原件,上面有背鍋俠李鴻章的簽名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中日甲午戰爭的結束。

簽約的背景是當時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戰爭中一再失敗,號稱亞洲第一的北洋水師也在甲午海戰中全軍覆滅,在這樣的情況下清朝廷便不斷透過歐美列強向日本求和,而到戰爭後期,日本也認為再這樣和清朝打下去對自己也是一種損耗,就同意與清朝談判議和。

在1895年3月13日,李鴻章以頭等全權大臣的名義,帶著美國前任國務卿科士達為顧問,率100多名隨員前往日本馬關,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進行談判。1895年3月19日,李鴻章抵達日本馬關。3月20日雙方在春帆樓會見,正式開啟了和談。


清朝參加談判的有: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參議官李經芳、參贊官羅豐祿、參贊官伍廷芳、參贊官馬建忠、參贊官盧永銘、參贊官羅庚齡為翻譯官。

日方參加談判的有:全權辦理大臣伊藤博文、全權辦理大臣陸奧宗光、內閣書記官長伊東巳代治、外務書記官井上勝之助、外務大臣秘書官中田敬義、外務省翻譯官陸奧廣吉、外務省翻譯官楢原陳政。

從1895年3月21日到24日中日雙方進行了前三輪談判。在前三輪談判中,伊藤博文對李鴻章極盡羞辱之能事,而李鴻章則委曲求全,惟恐和議中梗。3月24日第三輪談判後,李鴻章回接引寺住所的途中突然遭日本人小山豐太郎槍擊,造成李鴻章左眼下受傷。

此次意外事件的發生使日本的談判優勢銳減,日本擔心由此發生的政治外交,使得清朝對各國得到最好的口實,擔心清朝在國際輿論上被其他國家同情,擔心造成第三國干涉的藉口,於是日本方面一方面由天皇、皇后親遣醫生和護士對李鴻章進行治療並給予慰問,另一方面自動宣佈承諾休戰。

受傷的李鴻章沒有回國還是留在日本一邊養病一邊繼續談判。在1895年4月1日舉行的第四輪談判中,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議和條款,要求中方在三到四日內答覆,主要包括:確認朝鮮獨立;中國向日本賠償軍費庫平銀三億兩;中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遼東半島給日本;中國向日本開放北京、沙市、重慶、蘇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處通商口岸;長江、西江、吳淞江及運河等內河航行權範圍;日本駐軍地點及所需軍費。


對日本的獅子大開口李鴻章也是極為震驚,他只能上奏清朝廷,4月15日,中日雙方舉行最後一輪談判,會談從下午2點半延續到下午7點半,其間李鴻章苦苦哀求減輕勒索,但均遭拒絕。

1895年4月17日上午11點40分,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日本在馬關春帆樓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其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允許日本人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1895年5月8日,中日兩國在芝罘交換兩國皇帝的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

《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該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對華資本輸出的需要,隨後列強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


圖為日本全權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在《馬關條約》上的簽字

圖為清朝全權代表:李鴻章、李經方,在《馬關條約》上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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