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的哥」爭吵病發身亡致「的哥」被捕 律師稱批捕不合理

央廣網哈爾濱10月19日消息(記者馮志遠)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哈爾濱市一名摩托車司機與出租車司機滕某起爭執,心臟病發作身亡,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以滕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將他刑事拘留,目前滕某已被檢方批捕,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現場視頻顯示,一名身材壯實、穿黑色上衣的戴眼鏡男子將一輛無牌摩托車停在一輛出租車前,不停辱罵出租車司機,上前拉拽出租車車門,一名同行女子上前多次勸阻未果,雙方發生口角。爭執結束後,這名男子騎上摩托車準備離開,剛發動摩托車就歪倒在出租車引擎蓋上。同行女子將其放倒在地上施救,稱“他有心臟病”,讓周圍群眾撥打120求助。視頻顯示,女子掐人中施救時,男子還有反應。這段視頻大約3分鐘,記錄了部分爭執過程,關於事件的更完整過程尚未有視頻公開。

根據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拘留通知書》顯示,6月28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的“的哥”滕某被刑事拘留。另一份南崗分局於9月10日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該局指派有關人員,對摩托車司機吳某某的死亡原因進行了法醫鑑定,鑑定意見是吳某某符合生前在爭吵、過度疲勞等狀況下,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9月上旬,南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滕某。

而根據最新消息,昨天(18日)傍晚,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發佈通報稱,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此案,現已責成南崗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復查並報告結果。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將依法審查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那麼,滕某的行為是否算是過失殺人?法律上對此又是如何界定的?事發現場的情況如何?

一段摩托車駕駛員與出租車司機發生爭執後突發疾病倒地的視頻引發關注。哈爾濱當地出租車司機周師傅印證了視頻的真實性。周師傅說:“騎摩托車的人馱著媳婦,他倆就是搶道了,但是沒有碰撞,雙方發生語言衝突,後來騎摩托車的氣得心臟病復發了。”

事件發生在哈爾濱市一曼街附近,這條街是哈爾濱市的主要街道之一,附近車流量很大。記者在現場觀察到,整條街道以“土”字形分佈,按照道路規劃,最左側車道的司機如果想要直行,需要靠右行駛,駛向對向車道的最右側,而最右側不時出現的右轉車輛,加大了這條道路上的剮蹭風險。哈爾濱當地司機們表示,這條道路規劃得十分不合理。

記者就此事多次向哈爾濱市公安局和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撥打電話,詢問案件的最新進展狀況。最終哈爾濱市局給出回應稱,該案件的嫌疑人已經移送到檢察機關,如果情況有變化,哈爾濱市局將會第一時間發聲,可能省廳對此案還需要進一步瞭解和調查。

其實,類似這樣的案件,此前也有發生過。河南省鄭州市一醫生楊某因為在小區電梯內勸阻一名老人吸菸,引起爭執,老人因此情緒激動突發心臟病離世。在法律上,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過失殺人?檢察機關對滕某的批捕又是否合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而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就是平時常說的過失殺人。按照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的《拘留通知書》,滕某被刑事拘留的依據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那麼滕某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否算得上是過失殺人?

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呂博雄對此表示,滕某的行為並不能算過失殺人。呂律師說:“我首先認為他是可以無罪的,過失只能分兩種,一種是疏忽大意,一種是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指正常人能夠預見死亡結果,但是他沒有預見到,盲目自信指他能夠預見到結果,但是他還是這麼幹,他覺得能夠避免。但是眼下看,這就是一個爭執,根本不可能預見到死亡的結果,所以這不存在過失,從主觀責任上來說不能認定為過失。”

此外,呂博雄律師認為,公檢雙方對於滕某的批捕行為並不是很合理。他表示:“類似這種沒有社會危害性,為何要羈押?一般而言決定對某人羈押,是證明其具有社會危害性,回到社會上,會再次作案。但是眼下這個案件,事實本身已經比較清晰,現在只是法律適用的問題。從律師的角度來看,選擇批捕而不是取保候審,是不能理解的。”

但是,呂博雄律師也強調,雖然在刑法上他認為滕某應該無罪,但是在道義上,滕某還是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是他們兩人的爭執誘發了死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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