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翟9615
為什麼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對於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是指農村的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現在土地已經確權土地的經營權或者是使用權歸承包的村民所擁有。而且目前國家已經對農村土地承包期二輪到期後再延包,30年不變,所以使用權或者是經營權,還需要近40年的時間才能到期歸集體所擁有。
農村的土地為集體所擁有,其實就是說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的財產,主要是由於國家的法律所規定的,下面簡單的列舉一下:
一、《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第10條中明確的規定,農村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擁有。
二、《民法通則》第74條中明確的規定,村裡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森林等等都歸村集體所有。
三、《物權法》第59條中明確的規定,農村的土地作為一個村集體的不動產,屬於村集體的所有財產。
四、《土地管理法》第8條中明確規定,農村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歸村集體所有擁有。
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2條中明確規定,農村的土地依法屬於村集體所擁有,而且可以按照法律承包給農民使用,但土地的所有權的性質不能改變。
總之,從以上五個法律可以看出農村的土地所有權為村集體所擁有,而且這是法律所規定的,也可以清楚的看到農村土地依照法律是不能進行買賣的,不能到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所以這就是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擁有的主要法律依據和原因。
宗元
為什麼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在我國,國家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和國家,農村戶口村民具有國家法定的土地使用權。歸全體的村民所有,自己家的土地只是在農業承包的經營權,並非土地的所有權。
個體是不能隨意的支配與佔有土地的。
用更加通俗的說法來說就是:“你家的土地你只能耕種,但是不能買賣!”
集體是什麼?
集體是屬於村集體的,也有的是屬於社組集體,這要看組織的實際下的情況。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以縣政府核發的土地所有權證書為準。
土地所有權分類
一、城市:國有
二、農村: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村農民集體所有、鄉農民集體所有)
在《憲法》、《土地管理法》、《鄉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都確定了村民小組一級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佔主體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