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康製藥再發涉及訴訟事項公告 涉及虛假陳述案累計超百起

本月12日,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下達《行政處罰書》的爾康製藥(300267)再次發佈了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跟上期訴訟事項公告(8月17日)相比,本期公告中爾康製藥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達277 起,比上期公告中多了198起;訴訟金額共計超過人民幣1億7千萬,比上期公告中多出9000萬。

短短兩個月期間,爾康製藥因虛假陳述糾紛涉及的案件成倍增加,這一方面說明受損股民數量龐大,另一方面也說明受損股民的維權意識正在覺醒。

爾康製藥虛增利潤被處罰 股民維權有途徑

爾康製藥涉及的虛假陳訴糾紛,其案件起源要追溯到一年多前。

2017年8月8日,爾康製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歷經十個月後,證監會在今年6月13日將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發至爾康製藥,宣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調查、處理完結。

從公告的《行政處罰書》中的內容看,經證監會查明,爾康製藥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有:1、2015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1800多萬元,虛增利潤1500多萬元,分別佔當期合併報表披露營業收入的1.03%,淨利潤的2.62%。 2、2016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超過2億5千萬,虛增淨利潤超過2億3千萬,分別佔當期合併報表披露營業收入的8.61%,淨利潤的22.63%。證監會認為,爾康製藥於2016年4月、2017年4月分別公告了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依據《證券法》決定對爾康製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帥放文、劉愛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其他相關責任人也被處以相應罰款。

爾康製藥再發涉及訴訟事項公告 涉及虛假陳述案累計超百起

附圖:停牌期間被調查,爾康製藥復牌後連續跌停

最終,該起案件塵埃落定,罰款也將如數上繳國庫。但是,隨著股民維權意識的覺醒,廣大因爾康製藥違規信披事件的受損股民紛紛站出,為自己爭取合法的補償權益,於是也有了本文開篇提到的爾康製藥涉及的虛假陳訴案件的激增。對於此案件受損的廣大股民,《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經諮詢律師事務所瞭解,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於2016年4月6日-2017年8月9日前買入爾康股份,並在2017年8月1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都可以發起進行對爾康製藥的起訴索賠。有索賠需求,且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將姓名、聯繫方式與股票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參與《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索賠可主張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都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股民不被任意宰割

股市中有個特有詞叫“韭菜”,專門用來形容中小股民,意指為被接茬收割。

如果股民是在公開市場、以真實的市場信息做買賣依據,那麼即便被“收割”,那也是判斷出錯,技不如人而已。連年牛短熊長的市場環境,早已練就出了中國股民特有的好心態,正常的市場下跌,無非再關燈多吃一碗麵。但是,如果是企業弄虛作假,誤導股民的投資行為,這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股民不接受,也不會心甘。血汗錢,不是這樣的損失法。

針對文章中提到的爾康製藥信披違規案件,《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諮詢的律所表示,該案件的違法行為事實部分有監管部門的認定,具有維權的事實和法律支持。《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也建議符合爾康製藥違規一案的索賠條件,且計劃索賠的投資者,都可提交索賠資料,啟動維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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