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插隊時我在生產隊當會計

回憶:插隊時我在生產隊當會計

文革下鄉插隊時,前前後後我當了四年生產隊會計。

那時,公社社員對生產隊長和會計多掙公分是不滿意的。他們編了個順口溜:“隊長會計,大衣披披,開開會議,街上起起(起起,常州土話,意思是去去),工分照記”。不過,平心而論,我們隊長是個非常負責的隊長,全隊的生產都由他操心。每天派工,他先得隔夜把全村所有田塊轉遍,以便心中有數,第二天,再安排幹哪些活,哪樣活幾個人幹,派誰幹。同時,全年種什麼,水稻小麥紅花草各種多少畝,什麼時候種,推微(相差的意思)一點都不行,這也都是生產隊長的事。此外,哪家有了矛盾,他還得當“擘柴斧頭”(意思是調解)。除了正常出工,生產隊長全年也就30個補貼工。多嗎?我認為不多。當然,大隊對生產隊長另外有照顧—派他的家屬外出務工。

當會計呢?全年補貼38個工,比隊長還多。不過這樣比較,並不科學。會計是生產隊的“內當家”,還管著公章。他的主要職責一是管全隊的經濟賬。隊裡一切經濟上的進出,哪怕買個蚤都要記賬。每個月把發票裝訂成冊,少時有一公分厚,多時厚達三四公分。二是管糧食,平均糧,基本糧,工分糧,少了1斤社員都會找來。三是編制年終分配方案。這是每一個社員最大的“核心利益”,萬萬不可粗心大意。造方案時,要把全隊年收入減去總支出,再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這樣得到的就是當年全隊的盡收入。用盡收入除以總工分,得出的就是每一個工的單價;同時用糧管所核定的全隊當年總口糧數減去基本口糧、平均口糧,再除以總工分得出的就是每一個工分的工分糧數;最後計算出每一個社員收入多少現金、獲得多少工分糧。

會計一年到頭跑的地方也比隊長多。第一跑信用社,生產隊的現金、轉賬都歸信用社管。第二跑公社糧管所,全隊的糧食都歸它管,隊裡每分一斤糧食都要它批准。第三跑大隊部,除了和隊長商量外,一些重要開支,如買一條水泥船,都要大隊簽字蓋章。

總之,會計的工作可以概括成兩個字:一是“煩”,因為事多。二是“苦”,由於沒有計算機,就靠一把算盤,百分之百手工操作。

我們隊田多人少,我這個會計幾乎每一天都要出工,基本只能用工餘時間做賬,連春節都得搭進去。工作中,我基本做到了三條:一是頂真,丁是丁卯是卯,不含糊;二是不講情面,都是爺爺奶奶叔叔伯伯,我誰都不偏不欺;三是清廉,除非自己雙手做出來的,額外之財一分不貪。那時會計制度相當嚴格。每個月都要用一個晚上時間,由隊長、兩個貧下中農代表逐筆審查我的賬目,這樣既規範了隊長“一支筆”,又能使會計賬目不出差錯,真正做到了財務民主和財務公開。每個月,大隊還要用一天時間集中全部十九個生產隊會計進行會審,發現問題當場解決。公社總會計也會不定期深入生產隊檢查會計賬目,平均每年1-2次。

當會計的那幾年,我掙的工分還是比較多的,原因是我出勤率高,基本上全年不缺勤,加上會計補貼工,還有額外工,總數自然可觀。那會文革風潮波及農村,“抓革命,促生產”,各種學習班、批判會等五花八門的活動都少不了我這個高中生,領導總是指名道姓讓我寫什麼批判稿、發言稿,然後讓生產隊給我記工分。這樣一來無形中自然加重了群眾的負擔,難怪社員有意見。

當了四年生產隊會計,我最大的體會是:臉朝黃土背朝天,從土裡刨食的農民實在不容易。我們隊位於郊區,不管怎麼說比偏遠的縣區要強一點,但是,即便如此,每年工分單價也就六毛幾、七毛幾、八毛幾,就是每一天掙一個工,也就七八毛錢。當時,糧食不夠吃,買一斤議價米就得二毛九。一天,我用板車拉一千多斤小麥交到十幾裡遠的常州第一糧庫,回頭吃飯,一斤米飯才一海碗,捨不得點菜,買了碗豆腐湯,三下五除二,幾分鐘就吃完了,而這一天記多少工呢?一個工!至多八毛多錢吧。不幹就是了,不行!不幹就沒有工分,沒有工分就沒有工分糧,就要餓肚子。況且,你不幹,其他社員還搶著幹呢。

農民苦,農村窮,路漫漫其修遠兮,農民農村農業的出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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