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食藥監局抽檢7個大類食品35批次樣品 不合格1批次

2018年10月22日,淮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通告2018年第4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次抽檢了7個大類35批次的產品,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檢依據是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整頓辦函[2010]50號》、《農業部公號第235號》、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制品》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微生物等指標。

其中,抽檢蜂產品2批次,結果2批次合格;抽檢調味品2批次,2批次合格;抽檢方便食品2批次,2批次合格;抽檢豆製品7批次,合格6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檢乳製品6批次,6批次合格;抽檢食用植物油4批次,4批次合格;抽檢其他餐飲食品12批次,12批次合格。

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淮北市杜集區奧瑞金豆製品廠生產的內酯豆腐(生產日期/批號/購進日期:2018-09-11;規格:315g/盒)苯甲酸檢出值為0.26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承檢機構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據介紹,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非發酵豆製品中苯甲酸不得檢出。

通告指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並通報。

通告提示廣大消費者,消費時請選擇證照齊全有效的食品經營單位,消費中請保留消費憑證,發現或懷疑食品有質量問題,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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