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平台若沒向善的價值觀,就是作惡!滴滴宣布下線順風車業務

來源|央視新聞、錢江晚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綜合

8月25日,溫州20歲女孩遭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姦殺害的消息開始持續發酵。

今天早上11時許,滴滴公佈自查進展: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等決定。同時,滴滴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滴滴方面稱,其客服體系將繼續整改升級,未來會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今早,滴滴發佈《關於樂清順風車事件的自查進展》的通報

巨型平臺若沒向善的價值觀,就是作惡!滴滴宣佈下線順風車業務

《錢江晚報》今日頭版

巨型平臺若沒向善的價值觀,就是作惡!滴滴宣佈下線順風車業務

事件

警方兩次向滴滴索要嫌疑人信息遭拒

8月24日17點35分,浙江樂清警方接到當地群眾報警稱其20歲的女兒趙某(樂清人)在乘坐滴滴順風車時失聯。

接到報警後,樂清警方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預案,並於25日凌晨4點,在樂清市柳市鎮將27歲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鍾某抓獲。經初步審訊,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在事件的過程中,一部分觀點將矛頭對準了溫州警方與滴滴雙方“踢皮球”造成的死循環,稱在事件中,遇害人親友在接到遇害人求救後馬上報警,可是警方給出的說法是確實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不予立案,需要提供司機車牌號,然而滴滴方面則稱需要警方介入後才可以提供司機信息。

就此,“平安溫州”微信公號8月26日進一步通報了情況,稱警方兩次向滴滴索要嫌疑人信息但被拒,不存在沒車牌不立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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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錢江晚報》記者在嫌疑人鍾某的老家金堂縣採訪瞭解到,鍾某性格內向,做過服裝、首飾、水果等生意,多次借錢創業都失敗,作案用車是賣了奶茶店買的二手車。據知情人士透露,鍾某曾經欠下鉅額債務,他的母親告訴鄰居,鍾某花光了家裡的四十多萬,目前還有五六十萬的債務。

犯罪嫌疑人鍾某的家位於金堂農村,家裡以種玉米為生。記者來到他家時,家人還不知道其已在外面出事。據瞭解,目前鍾某和父母都在浙江打工,家裡只剩下伯父和鍾某的爺爺奶奶。

鍾某的伯父告訴記者,感覺鍾某“從小老實,沒想到會做出這種事情。”

據其介紹,鍾某在小學七八歲的時候就由爺爺奶奶帶大,初二因為成績不好輟學,平時比較內向,和人交流不多。

“因為生性不喜歡被約束,在做滴滴司機之前曾經多次創業,曾經在金堂賣過奶茶,還做過首飾、服裝、水果等生意。因為能力不足,基本是被父母資助創業,但最後都以失敗告終。”鍾某伯父說。

據鍾某伯父介紹,滴滴司機是鍾某做得時間最長的工作,“大概做了兩三年,之前在成都跑滴滴,今年才去的溫州,車是賣了奶茶店買的二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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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

程維請少談點估值,多一點敬畏

記得幾年前,一個朋友從某電商平臺跳槽去滴滴做公關,覺得壓力甚大。那時不解,問他,你們以前多少腥風血雨都過來了,怎麼還擔心滴滴?

他很實在地回答我,電商再大的負面,再多的投訴,假貨也好次品也好,再大的事也無非是關於商品和商業,有時候靠賠償就能解決問題。“滴滴一出事都涉及人身安全,有時甚至是刑事案件,這個壓力太大了。”

果然,沒過多久,他扛不住就離職了。一個公共出行平臺意味著必須要承擔公共的責任,而不僅僅是在獲得壟斷地位後,一味收割利益。這一點,滴滴出行CEO程維不可能還沒有自己的下屬清楚。

8月24日,樂清一位20歲的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上車後不久女孩就向朋友求救,結果還是不幸遇害。8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滴滴司機鍾某被抓後,隨即交代了對女孩實施性侵殺害的犯罪經過。

8月26日凌晨,溫州警方對案件進行通報,警方在接到相關警情後第一時間聯繫滴滴平臺,但滴滴平臺兩次拒絕提供順風車訊息;第三次交涉近90分鐘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平臺才提供了順風車以及滴滴司機的相關信息。

從整個案件的經過來看,滴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案件發生前一天,客服系統已經接到過關於這名司機惡意騷擾的投訴,但是並未得到處理,司機未收到任何懲罰。案發當天,受害人的朋友同樣向客服投訴求助時,需求也被漠視了。事實上,滴滴即使出於隱私保護,不向警方和投訴人透露司機電話,那麼,平臺也應該迅速處置,聯繫司機,對涉及到人身安全的事件進行跟蹤處理。

可惜,滴滴雖然發展成一隻龐大的巨鱷,卻沒有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對滴滴來說,可能這就是幾千萬筆訂單中的一單,是個生意,僅此而已。

順風車的發展有賴於平臺的背書。按照常理來說,在線下場景內,陌生人達成交易,要經過非常深厚的考量,信任基礎、人品道德、擔保保障、風險評估等。舉個簡單例子,當你看見一輛黑車停在路邊,肯定不會輕易上車。但是,如果這個司機註冊了滴滴,你通過平臺叫來的車,基本不假思索就會上車。

一邊享受社會人口的紅利,一邊忙著收割盈利,但是,相應的社會問題,滴滴從來沒有正面面對。程維也沒有表現出一個企業領袖應有的擔當。“反正,這些都是社會問題,壞人本來就有啊,殺人強姦每天都在發生,不能怪我。”前一天的報警拖延一天還不處理,在出現危險的時候,應急流程嚴重缺失。

也正因為如此,可以說,滴滴沒有向善就是作惡。客服在面對用戶的投訴時,基本都是能推則推,能拖則拖。必須正視的是,正在出行途中的投訴,與一個商品質量不好的電商投訴,是完全不同的性質。作為一家平臺型的互聯網公司,只追求所謂商業模式,卻被扭曲的價值觀俘獲,這比任何生意場都更可怕。

樂清事件後,滴滴出行再次承諾:在其平臺上發生的刑事案件提供3倍於法定人身傷害的標準進行賠償。

每單提取28%佣金,滴滴藉其壟斷地位,營收可謂豐厚。三倍的賠償,對於估值700億美元的滴滴來說是小意思。但是,生命安全無小事,4.5億用戶、日均2400萬訂單,哪怕出現千分之一的差錯,影響也非常大。程維不應該抱著僥倖心理,認為沒有滴滴這些案件也會發生。如果,用戶和資本的選擇,讓你成為一個切入公共出行領域的獨角獸,就應該承擔責任,想著如何做到更好。而不僅僅是在獲得壟斷地位後,只想著收割紅利,再去資本市場講更大的故事。

再多的賠償,也不能挽回逝者年輕的生命。但願,在商業利益面前,資本能多一點對人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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