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記者從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近日,交警部門查獲3名多次違法駕駛人,民警對違法駕駛人依法處罰,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營造文明出行好氛圍。
9月29日20時許,江某飲酒後駕駛吉HDQ138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延吉市太平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青城小區東門前時,被依蘭中隊夜查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江某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6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民警調查,江某於今年7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同一地點被依蘭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並受到處罰。江某的行為已構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對江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10月15日15時許,郎某駕駛吉HGG789號轎車沿延吉市302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依蘭中隊執法檢查站前時,被執勤民警攔截檢查。經民警調查,郎某已於2014年因危險駕駛罪被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屬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民警對郎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10月19日10時許,於某駕駛吉HU2951號輕型普通貨車,沿延吉市局子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興安大集路口處時,被依蘭中隊執勤民警攔截檢查。經民警調查,於某於2017年10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處罰過,之後於2018年3月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此次於某再次違法,民警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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