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死者有田,生者無地」的現象,終於有望解決了?

農村裡“死者有田,生者無地”的現象困擾了不少人,由於“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很多新生兒分不到地,而死去後的人卻還佔著地。

現在有不少地方開始探索一種新的方式,就是“十年一動地”,也就是說,每十年,集體統一組織一次重新調整劃分土地。這個方法被認為可以大大改善農村的人地矛盾。

農村“死者有田,生者無地”的現象,終於有望解決了?

“十年一動地”真的靠譜嗎?

“十年一動地”在部分農村實施得不錯,但是否適合全國呢?

首先,“十年一動地”肯定不會是大規模重新分地,因為國家花了5年的大力氣土地確權,才好不容易把過去模糊的土地邊界測定好了,證書也發了,上面寫明瞭土地四至。現在要大規模重分的話,非常麻煩。

所以,“十年一動地”只是小規模調整。但國家其實早就已經提出過“大穩定、小調整”,利用“機動地”微調,是國家政策早就提出來解決人地矛盾的方法。既然如此,“十年一動地”,其實跟“大穩定、小調整”的方針是不謀而合的。

既然國家早就有政策,為什麼問題一直沒解決?

國家法律文件早就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要預留“機動地”,以解決新生人口無地的問題。

“機動地”包括:①荒山、荒地或被拋荒的土地;②承包方整戶已經消亡,或者由於遷出等原因已交回的土地;③由於非法佔用耕地被收回的土地;④其他集體預留土地。

農村“死者有田,生者無地”的現象,終於有望解決了?

這些機動地,國家規定都是可以拿來重分或者調整的。問題在於,有多少基層真正按照這個做了?當出現拋荒時,當有土地被收回時,村幹部考慮的是個人利益還是集體利益?

綜上而言,個人覺得,“十年一動地”即便實施,只要村幹部的問題不解決,那一切就都是枉然。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問題,要真正實現鄉村振興,農村基層選舉制度必須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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