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10月23日21時許,副區長、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牛旺林在分局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周萍的陪同下,到刑偵大隊看望慰問因公負傷民警馬剛、楊子,牛旺林局長詳細查看了兩名民警的傷情以及現場處置情況,送上了慰問品,並囑咐他們在今後的工作中既要有“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氣魄,同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身安全。 期間,牛旺林局長高度讚揚了兩名民警認真負責、敢於擔當、敢於亮劍的精神,他要求:一是要嚴格依法維護民警正常執法,對民警在正常執法執勤時遭遇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旗幟鮮明、依法處置,堅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二是要強化警務實戰訓練和應急防護演練,進一步提升民警抵禦不法侵害的能力水平;三是要激濁揚清,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大力宣傳民警維護社會穩定的正能量。


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受傷民警對分局黨委的關愛表示感謝,並表示要化關愛為動力,在今後的工作中忠誠奉獻、恪盡職守,加強防範不法侵害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水平,全力以赴維護社會平安穩定,絕不辜負分局黨委的關心和厚愛。

案情回顧:10月23日16時許,刑偵大隊民警馬剛、揚子在抓捕盜竊嫌疑人郭某時受到手持利刃的郭某激烈反抗,馬剛、揚子在抓捕時受傷後仍然臨危不懼,最終奮力將郭某制服。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玉溪紅塔:牛旺林副區長一行看望慰問因公受傷民警


紅塔警方鄭重面向社會作如下提示:

民警在執法執勤過程中,當事人要認真聽從民警指揮,如認為民警執法執勤行為不當的可向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反映投訴,切不可對民警採取辱罵、推搡、威脅、毆打等過激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相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有“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四)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置障礙的(五)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之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襲警辱警必嚴懲,請配合民警依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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