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農村彩禮過多,結婚後沒幾天就離婚還不退彩禮導致的"命案"該如何判決?

農村網太差


因農村彩禮過多,結婚後沒幾天就離婚還不退彩禮導致的“命案”該如何判決?

現在農村娶個媳婦太難了,要買房買車買黃金,買了這些還不算完,最後還要一筆鉅額彩禮。農民都是靠種地和打工來生活的,有的人幹一輩子也攢不夠娶媳婦的錢,但為了給兒子娶個媳婦,為了傳宗接代,他們會不惜一切代價去親戚朋友家裡借錢,有的甚至貸款來娶媳婦,媳婦娶到家,也要了父母的半條老命。


在農村有些家庭為了娶媳婦而負債累累,好不容易娶個媳婦,沒過幾天媳婦就要離婚,這對於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來說簡直就是滅頂之災,一般都會盡力挽留媳婦的,真的到了最後無法挽留的地步,男方就會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因為娶媳婦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還欠了一屁股債,如果離婚豈不是人財兩空,所以男方要求女方還彩禮也在情理之中。


不久前小平在電視上看了一檔情感節目,說的就是婚後不久女方要求離婚,而男方要求歸還彩禮錢,女方不願意還,結果兩家人鬧的是天翻地覆的。

現在是個法制社會,有什麼解決不了的糾紛就走法律程序,千萬不要因為彩禮問題而鬧出人命,到哪個時候不論你有理沒理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總結:農村娶媳婦不容易,男女雙方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情況,看看兩人是否合適,千萬不要飢不擇食,草率的結婚再離婚,對男女雙方都不好。


豫南小平


我覺得國家應該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屬於“詐騙”。如果每個女人都這樣,那她可以輾轉多個省市嫁人,這源源不斷的錢,可比搶銀行來的安全多了。

真實的案例:前幾日有個男同學和我說,他要離婚了,剛結婚一年,三十五萬的彩禮一毛都要不回來了,覺得對不起父母。我問他不可能吧,那女方陪嫁了什麼,她說一輛愛瑪電動車。

我說這種情況就怪你自己,結婚前的舔狗屬性就太明顯,人家說了這三十五萬是一毛不還,哪去給哥哥娶媳婦的,你卻偏要逼著你爸媽拿錢出來,討她歡心,現在好了,人沒了錢也沒了。你愛她,你不愛你爸媽嗎?你爸媽節儉一輩子,三十五萬就打水漂了?

朋友都勸他走法律程序,把這錢要回來,不能說你生了孩子就跑,這叫什麼事兒?

而我其實最納悶兒的是,這些惡習再二十一世紀依然猖獗,勢不可擋,以前的社會,女人嫁人之後,真的就成為了男方家的人,所以彩禮錢買斷女人的下半生很合理,畢竟人家父母不能白養一場。

可是現在是什麼年代了?女人們一方面叫囂著女權,一方面享受著男權社會的紅利,這什麼出息?女人們想要獨立,就得從內到外,從思想到人格再到做派。

拿著天價彩禮,然後想離就離?不好意思,這是詐騙,也是不守信用,賣給人家家的東西,還能拿回來?

命案真的沒必要,何苦呢?為了一件小事,為了一些錢就毀掉自己的前程,真的不值得。不離婚就行,如果女方非要起訴,讓她去起訴,把彩禮要回來就成。不給,不給就不離。誰還能耗著誰?


姿勢還是力量


女方索要過高彩禮,並且結婚後沒幾天就離婚了,這樣看來,女方已經涉嫌詐騙了。如果女方確實構成詐騙罪,那麼彩禮便是她的犯罪所得,應當責令退賠男方。即使女方不構成詐騙罪,像這樣結婚幾天就離婚的,也應當依法退還彩禮。

如題所述,在某農村村莊裡,一男一女經人介紹,很快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但是,女方提出結婚可以,但要支出天價彩禮。男方雖然很不情願,但考慮到自己也老大不小了,總不能一輩子打個光棍吧,便咬緊牙關四處舉債,終於湊齊天價彩禮,給女方悉數送了過去。

女方收到天價彩禮後,滿心歡喜地同意結婚,很快婚禮就如期進行。但是,剛結婚沒幾天,男方還沒怎麼享受到婚姻甜蜜,女方便返回孃家提出離婚。男方苦苦哀求但女方仍不為所動,男方心灰意冷後,提出離婚可以但彩禮要退。沒想到,女方竟然勃然大怒,言之鑿鑿地聲稱自己都讓男方睡過了,男方竟然還想要回彩禮,實在是豈有此理。

男方聽後怒不可遏,手起刀落將女方砍死。那麼,這起案件該如何定性呢?首先,女方先是索要大額彩禮,然後結婚幾天後便提出離婚,這已經涉嫌騙婚了,即涉嫌構成詐騙罪。其次,即使女方不構成詐騙罪,她與男方並沒有實質上共同生活,離婚後也應當退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修正)】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最後,即使女方罪大惡極,男方也不能擅自殺人,殺人的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當然,考慮到他的被騙處境,也屬於是激情殺人,在量刑上會有所偏低的。

  

  


冰焰


越是彩禮要的越多的地方。婚後離婚率是越多的地方。因為彩禮過高男方壓力太大負債磊磊。女方嫁過去以後生活條件不好彩禮的事肯定兩口子經常吵架。時間一長,老婆經常回孃家,一吵架。孃家的人給他出主意。和他離婚不離婚也沒有好日子過外面少這麼多帳。所以最後導致離婚。而且還不退彩禮。結婚幾個月就要離婚,而且還不退彩禮。因為彩禮,男方家借了一屁股債負債磊磊有的地方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離婚你還不退彩禮協商多少次無果,最後導致血案發生?


瀟灑人玍


要彩禮!這是幾千年封建文化在婚姻上的表現!在中國封建社會里,大戶人家在訂婚時都要向女方送彩禮,以表示心意。只要女方收下,這門親事就算成了。過去的婚姻基本上都是父母包辦,媒爍之言。年輕男女根本就沒見面。更談不上愛情。男方擇日完婚,女方出嫁完事。現代婚姻,雖然國家提倡自由戀愛,也不乏封建婚姻的尤其是彩禮由過去表示心意,演變成買賣。而且名目繁多。變著法要。他(她)們不考慮兒女的感情,不考慮對方的家境。也很少去想婚後生活是否幸福。只想眼前。特別家境不好並有待婚男孩還等錢娶媳婦。更是獅子大開口。這樣的閨女嫁出去能幸福嗎?婆家對她能好嗎?萬一分手,女方嫁拿什麼還彩禮?不造成人間悲劇才怪了!在當今國內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在一些地方女孩竟成了緊翹商品,待價而沽,越是貧困,彩禮越高。此風越刮越大。大有不出人命不罷休之勢。真是悲也,慘也!這是變相的買賣人口,國家應該立法,很剎此風!懲治那些買賣人口的“婚姻”。


勝似閒庭3


有過錯方的命案是要酌情減輕處罰的。

拿幾十萬彩禮,結婚不幾天就離婚,還不退彩禮?這明顯涉嫌騙婚騙財嘛,女方有重大過錯。如果因男方過錯而過不下去,女方需舉證證明男方所犯過錯確實難以維繫婚姻的繼續才行。

倘若女人們都這麼玩,豈不是一條生財之道?剩下受害的男方雞飛蛋打竹籃打水一場空?那不激化男女對立的社會矛盾嗎?更深層次的危害就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將蕩然無存!那樣一來,社會將是很不堪的。

法律也是基於社會公德與道德上建立的以約束人們按正常的社會規則行為的條令。任何人都不可以不勞而獲或以欺騙手段斂財的行為。如果因被騙而殺人的案子,法庭也會注重案子本身的因果關係。否則,又何談公平與正義?


BMLGGZSGCS秋水長天


彩禮是舊社會的產物,給了女方家彩禮後女方就是男方家的人了,男方等於把女方買過來了,從此女方不會在負擔孃家任何經濟支出和往來,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是不充許回孃家的,新中國成立後是不提倡彩禮和買賣婚姻的,現在女方一要彩禮就是十萬至幾十萬元不等,請問這是兩人立業成家還是買賣人口呀?還有就是一但男方給了女方几十萬彩禮後,女方假如不再回孃家或者不再負擔孃家任何事情包括為女方父母養老,女方如果同意的話男方可以給幾十萬彩禮把你買過來為妻,這種買賣婚煙大家是不會贊同的,所以女方就不要一張口就是幾十萬彩禮,你難道是在賣自已嗎?這種彩禮習俗早就該廢止,兩人相親相爰結為夫妻結婚生子,照顧雙方老人共享天侖之樂幸福的生活才是人間正道


正義主張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現在結個婚確實不容易,買房買車,買黃金,結婚時還要一大筆彩禮,有多少家庭可以承受得起。又是個男多女少的社會,女方稍有不如意就走人,甚至有的生下小孩才幾個月就走了。男方花幾十萬打了水漂。國家又沒有出臺有效措施制止這種不正當行為,男方只有以自己的方式解決。希望國家儘快出臺有關制止彩禮行為的措施,不要等問題嚴重了再幹涉。


czx影子


這種事有點像騙婚,人在一起生活難免有些小事,為了小事而離婚,就是騙婚,那個小事只是藉口,發生殺人命案這種事,法律自有公斷,但是對這種騙婚女方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不能任憑女方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也不用一直認為女方才是弱勢群體,其實男性被女性欺負的事很多,法律都偏向女性,男性只有選擇啞巴吃黃連,看過很多報道,大部分都是女性先出手打人,然後男性才還手,警察過來就抓走男性,女性在那邊偷著樂,有時候警察對女性耍賴時也顯得非常軟弱,而對男性耍賴時,卻非常強硬立馬按倒,或者開槍擊斃,所以說在法律面前應該男女平等,不要縱容女性撒野,也不允許男性作惡,這樣社會就更穩定,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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