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周末補課,是否涉嫌違法?

四川靚仔2012_224


回答這個問題,先講一個真實的案例。一所在國內辦學的國際高中,外籍教師幾乎不佈置家庭作業,對此,家長的意見特別大,紛紛給學校提意見,要求校方提高對外籍教師的要求,要多佈置一些課後作業。校方給外籍教師轉達了家長的意見,但外籍教師卻拒絕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對教學的判斷,沒有必要佈置那麼多的課後作業,中國家長習慣了多佈置作業,而非讓學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間,我不能為此轉變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經根據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學任務,如果要增加布置作業,就要增加工作量,那麼必須提高薪酬。面對外籍教師的意見,校方最後作罷。而事實表明,教師的堅持是對的,既堅持了學校的教育理念,又維護了教師的合法權利。

我國學生的學業負擔重,課後作業多,節假日還要補課,這一問題國家已經治理多年,但並不見效。除了評價體系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教師難以堅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沒有維護自身權利的有效機制。面對校方明顯違規違法的要求,學校老師很難拒絕。學校會把老師的表現和考核、評價掛鉤,如果拒絕給學生布置過度的作業,或者拒絕補課,就很可能通不過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資,反而可能會扣薪。於是,學校違反教育規律,以及有關減負規定的要求,會暢通無阻。

外籍教師(以及國外學校的教師)為何能做到拒絕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學校對教師的管理、評價並不是由校方說了算,教師有較大的教育自主權,教師的專業教育事務,學校領導一般不能干涉,因為這會影響教育質量。二是學校有教師委員會,會維護教師群體的權利,對於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師委員會會代表教師維護教師的權利。

我國的中小學教師,很多精力用於完成非教學事務,做自己認為並沒有多大價值的事,改變這一局面,需要推進學校治理改革,簡單來說,學校應該建立併發揮教師委員會的作用,由教師委員會負責學校的教育事務和教師評價。如果實行這樣的治理,即便對學生的評價體系不變,但學校會堅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圍繞升學考試組織教學,讓教師和學生都被應試所困。


熊丙奇看教育


高中學校強迫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是否涉嫌違法?

首先,對於這個問題。我不得不摘錄一大段法律法規條文!


早在1995年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作如下修改: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第七條修改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第二,自願的原則,就是說讓教師上晚自習或者週六日補課是不能強制教師,要在自願的基礎上,學校和教師工會要和老師做好協商工作。教師因為個人身體和家庭方面的種種原因不能參與補課,學校不得強制教師,不能對教師進行處罰!

第三,依法補償勞動報酬,教師在八小時之外上晚自習和週六週日進行補課,那都屬於加班兒的行為,在教師的法定工作時間之外 ,要依法按照法律的規定給補課老師進行經濟上的補償!


第四,考慮到高中學校特點,上早晚自習、補課等行為,在某種意義上講是需要的。高中對於學生來講非常的重要。在現在的形勢下,高中三年也許是學生人生的轉折點,每個家庭對高中的學生都給予了滿滿的期望。家長和學生迫切希望學校能在學習上給與他們更多的幫助,這是社會,家庭和學生迫切的需求。所以適當的給學生進行補課還是可以的!

提醒學校和用人單位注意:讓老師上晚自習和週六週日補課,一定要在保障教師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而且每日不得補課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補課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松高尋鶴


對於高中上晚自習及雙休日上課,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

社會上家長的態度是:希望補課不收費。

學生的態度是:既不想補課也不願交費。

老師的態度是:補課一定要支付相應的報酬否則誰也不願補。

學校的態度是:老師們雙休和晚自習要下班但沒有報酬和補貼。

教育局和政府部門的態度是:雙休和晚自習都不上課高考質量怎麼保證?

這就是當前高中教育的現狀,一方面社會對教育希望很高,另一個方面教師雙休日和晚上休息權被嚴重侵犯。

教師為了自己的一點尊嚴和權利而拒絕上課又被罵成唯利是圖,甚至被領導威協下崗的境地,在這方面誰會替老師著想?

收費不允許,補貼又不合理,講奉獻也有個限度啊,這就是當今普通高中的現狀沒有誰會去真正解決這個問題難道這個不是人民關注的問題嗎?



四悟先生


這個問題是要分二個部分回答的。


第一,高中上晚自習,是合法合規的,老師上晚自習的工資也是另算的。


對於高中來說,上晚自習這是符合國家明文規定的,上到什麼點,也是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而定的!


作為學校內部,每天晚上的晚自習出席老師也是有安排的,對於出席的老師,也會給予這部分的工資的,所以,這是不算違法的;

再者,我說句良心話,高中老師給自己學生上晚自習還真沒有什麼怨言,真的,都希望自己學生好,學生成績考的好,老師比拿多少錢都開心,因為那個補貼晚自習的工資,其實也沒多少。





第二,週末補課。


這個也是要分二種情況的:

第一:高一、高二的週末雙休,學校是禁止補課的,如果有,可以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這是屬於違法教育規定的。

第二:對於高三來說,如果有的學校在星期六選擇補課上課,週日放假,並獲得當地的教育局的支持的話,這是屬於正常教學的,老師的工資也會按照加班的工資來算;

如果有的學校採取週五晚上放假,週六上午不上課,下午上課,週日上課,並且獲得省份教育局許可的話,這也是屬於正常教學,老師的工資按照加班工資算,也不屬於違法行為。


總的來說,高三的特例比較多,只要有教育部門的許可,就不是違法行為,如果沒有,還強迫老師這樣,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訴。


由我答


在我國的教育實踐中,公立學校中是嚴禁教師參與補課的,同樣也不允許學校組織教師補課。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強迫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這肯定是不符合規定的,這也侵犯了教師的合法休息權。

在當下中學教育階段,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現象也存在,當然這種現象並不是很普遍了,從筆者上高中的時候,對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違規行為查處比較嚴格,一般高中學校是不敢要求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這種不允許學校組織補課的規定,已經得到了大多數學校的遵守,很少有學校敢頂風違規。

其實,高中階段讓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學校也是為了讓學生的升學率更高一些,讓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題名時的喜悅。

在一些地方,雖然學校不再組織教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但是學校會要求老師在晚自習和週末時,給學生們進行實時輔導,也就是說讓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輔科的教師輪流到自習課上進行輔導,這種方式既是為了維持課堂紀律,也是給學生們及時解答疑問。

在筆者看來,學校強迫老師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的行為顯然是不對的,這是不符合教育部門的嚴格規定,同時也是對教師休息權利的不尊重,同時也可能對學生的課業造成一定的負擔。對於教師輪流到課堂上給予實時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倡,絕對不能盲目要求老師到崗輔導。


東愛雨小公


無論是高中還是初中學校,給住校生上晚自習不違規,各校都會給老師一定的補貼,我所工作的單位是晚自習值班10元。週末補課也分兩種情形,一是高三週末補課已經是常態,沒有查過相關規定,但是寒暑假,即使是高三也是不允許補課的,違規。至於其他年級,有些學校只是組織住校生上自習,老師是不允許講課的。這裡我想和題主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1.題主的提問,感覺對上晚自習和週末補課非常牴觸,如果題主是老師,那是在為自己爭取權利,不想犧牲自己的八小時以外的時間,可以理解。但是既然是老師,就應該很熟悉教育的現狀,畢業班週末補課是被默許的,各個年級上組織住校生晚自習也是正常的,怎麼會如此提問呢?

2.如果題主是學生,可以肯定地說,你不是一個喜歡學習的人,你對上晚自習,週末補課深惡而痛絕之。因為無論怎麼提倡素質教育,高考的指揮棒不改,學業競爭是不爭的事實。你在迴避競爭。

3.如果題主是家長,可以說,家長對高考競爭的激烈沒有什麼概念,專家說要減負,你就也跟著喊減負,至於減負對你家孩子有沒有好處,是不會去深入研究的。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補課問題,是近些年熱門話題。現在補課現象不只是高中,已延伸到幼兒園。沒上一年級的孩子,就有很多家長找機構找老師補課,說是怕輸在起跑線上。其實補課問題,有很多老師也是無奈,誰不願意有充足的休息時間啊!

我國的教育機制是高考制,學生高中結業,必須參加高考,可是知識需要複習與練習,才能融會貫通,達到熟能生巧的地步。學校組織統一補課,我認為,即有利於學生,也是對家長負責。孩子雖說上高中,已都長大了,但自我管理能力還是有限。需要學校有序管理才好。



基於這樣,作為教師就必須有所奉獻與付出。既然邁入教師這個行業,我想,他們可能已經做好了這個準備,就好像一個軍人,隨時準備出征一樣。教師帶著學生奮戰的是一個無硝煙的戰場。這也是老師得工作無法用工作時間來衡量的因素。


春滿人間


另一個角度說說:目前的高中就是一個尷尬的夾層。

義務教育這幾年進步不小,校舍更換一新,設備齊備,補課明令禁止,教師的教學環境提升,週末不用屈從上級、社會、家長的要求而被動補課。

大學更清楚了,國家最先支持發展的就是大學,校園美麗又寬廣,工資比中小學好多了,現在又放寬他們兼職環境等等,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呢。

高中剛好缺點全有:早晚自習,早5晚11,週末和寒暑假都有補課,你如此的付出還不一定得夠那有些許罪惡的績效,不變的績效總數最後榨取的是自己的各種休息時間,城市學校有補貼的話可能還好一點,農村高中就是流血流汗再流淚,說說以後還不如不說,徒傷悲。

哪裡說的不對,歡迎拍磚指正!


紅囍149


如果合情合理地講,違法但髙尚,今人尊敬。高二高三補課是廣大家長髮自內心的訴求,尤其是高三,決定孩子的一生,有幾個家長願意讓孩子過雙休日,在家裡待著,在關健時刻誰也不想差別人一步半步,因為在今後很難追上,有可能終身遺憾,所以,公辦學校雙休日給孩子們補課合國情順民意,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但嚴格地講,是利用老師的節假日為孩子們服務,如果純屬免費,在侵犯老師的權益,教師是種高技術含量的行業,不是誰都可以當個合格的老師,教學能手更要經過多年的實踐才能有所成就,才能受學生和家長歡迎,所以給教師合理的補償也是應該的,對於教學能手要加大補償力度,對於高考成績突出的班級要重獎,才能把風氣扭正,學生用心學,老師用心教,結果一定是皆大歡喜。有一小部分家長,自已孩子學習不好,見別人家的孩子去補課,心理不平衡,要麼舉報,要麼上告,自已好不了也不讓別人好,臨死多拉些墊背的,令人不齒,我希望全社會的家長理解當老師的難處,掙得不多捱罵不少,不要再鬧事了,好好把孩子培養好,將來出人投地才是硬道理。


厚德一丁


此問題雖然我沒有被邀,但看了眾多老師回答的內容,我有話說。這些基本都是非教學一線或者未在教育教學崗位的各位教育達人、專家寫出的觀點,大多搬出眾了多法:《教育法》、《勞動法》等,是非曲直,一切“法”在學生的前途和新課改後高考教育質量面前顯得是多麼的蒼白無力,關於高中學校補課、上晚自習,其中的艱辛,作為教學第一線的高中老師,感受最真實。我贊同一句話:一切都是為了學生,一切都是職業要求。


一、高中學校上晚自習、週末補課源於其獨特的時代背景。早在八九十年代,社會經濟相對落後,大家生活都比較困難,吃“公家飯”被人們所羨慕,一考定終身被人們所認同。那時候學生學習刻苦,為了有好的前途,學生在下了晚自習自己還挑燈夜讀,週末農村孩子要幫家裡幹活。高考定終身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特別是甘肅某些縣區,被譽為高考狀元大縣,早時期的貧困不得不讓他們迸發出拼的狠勁,補課被看做是一種學習常態。

二、是由於當前新課改和課程設置引起的必然結果。高中新課程標準實施改革,素質教育被無限的置於重要的地位,課程設置的變化使得教師上課的教學方法也發生了變化,原來的學習時間和課程設置課時已經不能滿足課改後的時間和課程設置要求,同時新課改的意義也賦予了學生學習方式發生了轉變,學生不但得學,還得思,所以各種變化要求晚自習留給學生自修的時間,週末補課以彌補課程設置變化後所規定的課時要求。


三、是由高考這一原動力驅動了的區縣、校際間的不良競爭而引發了的。每年高考後,各縣區就會對各縣的高考成績進行比較,各學校也進行統計,各班級之間進行拼比,不斷地競爭導致了無限放大的高考神話,不斷地比拼造成了各校之間的攀比各種補課,不過為了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了學生的前途,恨不得讓學生二十四小時全部用到學習上,為了讓學生考上985、211,學校也拼了,教師在制度的規範之下,已經默認了被媒體認為是超限額的無休止的補課方式方法了。


四、是被廣大學生家長默認了的,並與學校達成共識,早已經成為了一種教學秩序的常態。判斷是非曲直的標準依次為理、法、情,法不唯一標準,學校的做法可能不盡合法,但被家長是默認了的,本人在高三補課期間,還沒有家長反對過高三週末補課。

所以,學校上晚自習、週末補課,絕對不是是緣於某個人某個行政單位某位領導一家之言、之語、之命令與想法,是長期以來明知違反了某種禁令、加重師生課時負擔但早以被社會、家長認同了的常態教育教學秩序,這其中是有著深遠的時代背景和當前的諸多客觀原因的。作為高中教師,補課很苦,晚上輔導晚自習,白天還要幾乎全天性的工作,有很多無奈與心酸,有情緒可以理解,抱怨歸抱怨,但高考教育教學成績,最終是我們高中教師的生命線。但如果合理、合情,作為學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為人,才可能獲得歸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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