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竟是負 349 元!學生兼職健身房銷售 44 天沒拿到錢還要倒貼

有人工作 44 天只拿了 210 塊錢,有人做了一個月,工資還顯示是負數。9 月 15 日,有人爆料稱,位於長沙雨花區韶山南路的湘約健身的多名銷售工資被惡意扣款。

記者瞭解到,由於該健身房新開不久,正在做推廣,便請承包商招募了一批員工,其中大部分為暑假打工的學生。誰知,在工作結束後,這批 " 臨時員工 " 卻發現自己的工資單上出現諸多扣款。

9 月 15 日,記者從健身房負責人處瞭解到,健身房方面願意協助解決工資問題,但需學生先與承包商協商。

工資竟是負 349 元!學生兼職健身房銷售 44 天沒拿到錢還要倒貼

圖片源自網絡

學生:領工資領出諸多扣款

今年 16 歲的餘國勝是寧鄉一名高二學生,今年暑假,他在長沙雨花區韶山南路的湘約健身兼職了 44 天。9 月 14 日,他拿工資時,卻被告知原本 2993 元的應發工資在扣除 760 元考勤費、1300 元食宿費、250 元業績罰款和 400 元績效不達標後,只剩 200 多塊。餘國勝表示,之前招人時,對方表示底薪有 2000 元,績效另算,但現在多出了很多扣款。

9 月 15 日,記者在一張湘約健身預售工資表上看到,罰款項目包括伙食罰款、任務罰款、考勤罰款和資源罰款。記者注意到,罰款金額在 500 元左右。

扣除這些錢後,員工實發工資多數在 1700 元左右,少數工資在 100 至 400 元。其中一人,工資顯示甚至為負 349 元。而他們的出勤天數均在 40 天以上。

此外,記者注意到考勤罰款裡,幾乎所有人都有 200 至 600 元的罰款。對於自己 760 元的考勤扣款,餘國勝感到不解,他說,自己遲到次數沒有那麼多,更不可能一個月都在遲到。而其他銷售表示,打卡機被調快了 3 分鐘。

承包商:因業績考核和賞罰制度所致

記者瞭解到,這是一家新開的健身房,因為要做推廣,便暫將銷售業務包給了一位名為鄧剛的私人經理,隨後,鄧剛招募了一批員工,其中大部分為暑假打工的學生。

隨即,記者聯繫到鄧剛。對於伙食罰款,鄧剛表示,他早跟學生講過,雖然說是包吃住,但前提是業績達 4 萬元,否則就要扣 500 元伙食費。此外,業績不達 2 萬,底薪扣 20%。

而對於資源罰款,鄧剛說,這是一項賞罰制度,規定員工每天出門拿回 15 個電話號碼,少一個扣 5 塊錢。記者在表格上看到,最多的有人因電話號碼被扣 920 塊錢。

9 月 15 日,記者從健身房負責人處瞭解到,健身房方面願意協助解決工資問題,但需要學生先與承包商協商,如果協商不了,他願意與學生們談。

律師說法

學生可向勞動監察部舉報

北京浩天信和(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申廣林說,儘管大學生與健身房成立的是勞務關係,但是實質上,健身房支付的款項系因大學生向其付出了基本勞動,且勞動價值已經物化到健身房獲益當中,作為大學生,應當獲得與其勞動等值的報酬,不能僅因大學生存在部分遲到行為進行剋扣;其次,健身房無權對大學生進行罰款或者剋扣勞務報酬,即使有該約定,因約定對大學生顯失公平,且與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勞動者工資的內容相違背,應當無效。

同時,律師建議大學生可以依法向健身房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舉報,以民事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必要時,還可以向所在學校進行求助。

提醒

兼職時應明確勞務報酬

申廣林提醒,大學生兼職時,應與勞務接受方明確工作時間、地點、工作內容、勞務報酬、發放方式等,拒絕簽訂對自身顯失公平的條款,勿輕易將自己有效證件上交,在工作過程中保留提供勞動的相應證據,增強法治意識。接受勞務一方,應當合法用工、規範用工,依法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樹立用工主體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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