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坪建立巡察整改「三色督辦單」制度

為促進省、市、縣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達標,鎮坪縣委巡察辦建立巡察整改“三色督辦單”制度。依據巡視巡察反饋問題輕重緩急程度、整改質量進度和整改時限要求,按照“藍、黃、紅”三色遞進式予以督辦整改,確保反饋問題跟蹤督辦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發放三色督辦單22份,責令22個被巡視巡察整改單位完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開展現場督查32次涉及7個鎮、56縣直部門,19個單位主要負責人被約談,3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通報批評4期,反饋給被巡察單位的265個問題基本整改達標。

“三色”督辦亮等級。“藍色”督辦適用情形:被巡視巡察單位超過規定時間1至5個工作日上報整改方案、整改情況報告、個人有關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被巡視巡察單位上報的整改方案措施不具體、責任不明確、問題整改針對性不強的;被巡視巡察單位上報的整改情況報告、個人有關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內容不完整的,整改印證資料不齊全的等等。“黃色”督辦適用情形:被巡視巡察單位超過規定時間5至10個工作日上報整改方案、整改情況報告、個人有關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被巡視巡察單位上報的整改方案、整改情況報告、個人有關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沒有針對反饋問題有漏項的,整改方案不具有操作性的;經藍色督辦單督辦仍然沒有達到整改要求的。“紅色”督辦適用情形:被巡視巡察單位超過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以上上報整改方案、整改情況報告和個人有關問題整改落實的;經黃色督辦單督辦仍然沒有達到工作要求的;問題整改不徹底、有選擇性整改或拒絕整改的;經縣委巡察辦回訪發現被巡視巡察單位對反饋問題意見建議整改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等。

嚴格流程強管理。一是擬辦。按照“一事一單”原則,由縣委巡察辦根據被巡察單位適用情形提出督辦等級和具體督辦意見。二是簽發。藍色督辦單、黃色督辦單由縣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簽發,紅色督辦單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簽發或授權縣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簽發。三是交辦。縣委巡察辦將“三色督辦單”書面交給被巡察單位,履行交接手續,建立工作臺賬,實施跟蹤督辦,並及時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督辦事項辦理情況。四是反饋。被巡察單位按照“三色督辦單”要求辦結督辦事項後,及時將辦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縣委巡察辦,並附相關印證資料。五是建檔。縣委巡察辦將被巡察單位三色督辦情況及結果運用納入被巡察單位巡察檔案。

督辦結果重運用。被巡視巡察整改單位收到一次藍色督辦單的,在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中直接扣減0.5分,並約談單位相關責任人;被巡視巡察整改單位收到一次黃色督辦單的,在全縣通報批評,在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中直接扣減1分,給予單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處理;被巡視巡察整改單位收到一次紅色督辦單的,責令單位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在全縣通報批評,在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中直接扣減1.5分,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被巡視巡察整改單位收到兩次以上紅色督辦單的,在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中直接扣減2分,並視其情節,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紀律責任。(鎮坪縣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