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夥伴變「免費」陪襯 北京慕田峪公司被判補償1420萬

(記者劉洋)遊客買一張慕田峪長城的門票,可免費參觀其中的“中華夢石城”裡的怪石,但並不知道兩景區之間其實牽扯著多年的經濟糾紛。“中華夢石城”的合作開發建設方浙江省桐廬瑤琳天工園(以下簡稱天工園)此前享有門票分成,後因眾多原因被切斷,為此起訴北京市慕田峪長城旅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慕田峪公司)索賠。新京報記者今日(21日)獲悉,北京市懷柔區法院一審判決慕田峪公司支付1420萬餘元補償金給天工園。目前二者均上訴。

合作建館 分成13年被中斷

慕田峪長城位於北京懷柔區境內,是國家5A級旅遊區。公開資料顯示,中華夢石城位於慕田峪長城旅遊區長城腳下,是“中國奇石收藏家”的活動基地,購慕田峪景區票可免費參觀。

2016年天工園起訴稱,1994年天工園與慕田峪公司簽訂《北京博覽奇石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書》,約定共同興建“中華夢石城”項目。2001年5月18日,慕田峪公司與天工園簽訂《協議書》,約定就夢石城項目的門票收入,甲方(慕田峪)公司為72.5%,天工園為27.5%,年終結算。協議簽訂後慕田峪公司定期支付相應門票收入,期間也沒有異議。

直到2014年4月,慕田峪公司向天工園發出《關於終止長城景區門票分成協議由北京博覽奇石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獨立售票的函》,單方提出終止分成協議,自此天工園沒有收到夢石城項目門票收入。其間,雙方一直就門票收入分成事宜進行協商,但未達成一致意見。遂起訴要求慕田峪公司支付自2014年2月起的門票分成收入和利息損失。

庭審中,慕田峪公司不同意該訴訟請求,表示雙方分成協議中風景區門票是專款專用,收取門票的機構是慕田峪風景區的辦事處,其他機構沒有權利分成,由於重大事由的變更導致分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同時,慕田峪公司提出反訴,要求天工園返還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間多分得的分成款。

法院:分成協議解除 慕田峪公司應給予補償

懷柔法院審理查明,在2001年5月之前,慕田峪長城門票20元,中華夢石城門票15元。2001年5月25日,懷柔物價局批准了慕田峪長城提出的門票調整申請,長城門票調整為40元,中華夢石城免費。天工園和慕田峪公司後一直根據分成協議分成十幾年。

經審理,懷柔法院認為,天工園和慕田峪長城公司簽訂的分成協議是出於商業考慮,中華夢石城供遊人免費遊覽,並從慕田峪長城提高的票價中得到提成,這份分成協議有效。目前慕田峪景區門票屬於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僅限於長城景區資源的保護、修繕和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因此當初的分成協議的簽訂目的已經無法實現,分成協議應解除。

法院認為,中華夢石城沒有獨立售票,參觀慕田峪長城的遊客仍可以免費參觀中華夢石城,慕田峪景區的門票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受益於中華夢石城的免費參觀,故法院認為,即使雙方分成協議解除,慕田峪長城公司仍應給予天工園一定的補償,法院對數額進行酌定。

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懷柔區法院一審判決確認分成協議解除,慕田峪長城公司支付1420萬餘元補償金給天工園。目前,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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