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仍有「五難」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基本解決執行難”是近年來法院的重點工作。“‘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非打不可”,10月24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說,通過這場戰役,打出了聲威,打出了士氣,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執行

制度、機制和模式。不過,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

報告中,周強具體談到了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面臨的五大問題和困難。

“一是各地工作開展不夠平衡”,周強說,由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現實基礎、投入保障等差異很大,導致出現工作開展不平衡問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也不盡相同。

有的法院已經較早達到了核心指標要求,目前主要任務是查漏補缺、固強補弱;有的法院則起步較晚,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等支持的力度不夠,執行理念、

模式、投入、進度相對滯後。“整體來看,在最後收官階段,全國同步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仍有不小的壓力,仍需付出艱鉅的努力”。

“二是執行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周強說,有的法院對執行信息化工作

重視不夠,統籌協調不到位,部門之間溝通不暢、協作不力。網絡查控系統中凍結、扣劃功能尚未實現全覆蓋,仍需進一步擴大範圍、拓展功能。有些信息化平臺存在操作繁瑣、運行不暢等問題,功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執行指揮管理平臺需要進一步優化升級,以提升實戰效果。

周強表示,第三個問題和困難則是執行隊伍仍然存在不適應問題,“”由於執行案件數量大、增長快,加上存在被執行人抗拒執行、逃避執行現象,廣大執行幹警攻堅執行難期間犧牲節假日、長期超負荷連續作戰,任務重、壓力大、風險高,因公殉職患病的人數增多,身心健康需要引起關注,工作生活條件需要改善。一些地方執行隊伍老化,力量不足,知識儲備滯後,能力素質跟不上形勢任務需要。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及亂執行等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數執行

人員吃拿卡要、作風不正、違法亂紀甚至貪腐瀆職問題仍然時有發生。

“聯合懲戒體系還未能實現全覆蓋”,周強說,一些地區未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統籌協調聯合懲戒工作,未就落實聯動機制情況建立管理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一些協助執行單位未能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嵌入本單位管理、審批工作系統中,影響了失信懲戒的實際效果。在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限制入住星級酒店、限制其子女就讀私立高收費學校、限制獲取政府補貼、限制海關認證、限制高消費旅遊等方面,一些地方的工作舉措沒有落地,查控下落不明失信被執行人的機制尚未普遍建立。

此外,全社會對執行工作的理解認識不統一,這也是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面臨的一個問題。“雖然人民法院通過執行公開、以案釋法等多種方式,積極向當事人和社會各界解釋‘執行不能’問題,引導社會公眾形成對執行工作的正確認知,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但從全社會範圍看,仍然有不少當事人對‘執行不能’缺乏理解。為此,還需通過加強法治宣傳積極探索個人破產製度、加大執行救助力度等長效機制加以根本解決。”

周強表示,目前,“基本解決執行難”正處於攻堅克難、決戰決勝的最後關鍵時期,也到了推動長遠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窗口期。下一步,在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之後,“繼續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努力在更高層次推動執行工作長遠發展,實現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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