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推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公示制度

本網訊 記者張春 通訊員駱毓鵬 報道 為貫徹國家應急管理部關於《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的通知》,落實重大危險源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意識,今年10月份以來,福建省晉江市依託重大危險源信息監管平臺,創新工作舉措,率先在全市範圍內推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公示制度。

基於晉江市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點多面廣,企業安全管理責任意識不強,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問題的現狀,晉江市面對監管隊伍人數不足,信息平臺監管效率不高等難點、重點,集思廣益,於近期出臺重大危險源管理公示制度。通過指定專人對平臺開展日常隨機巡查,第一時間如實登記企業重大危險源聯網情況,彙總警報、故障、違章等三大方面的次數、時長、恢復等信息數據,建立企業安全管理的數據庫,按月份、季度、年度三個時間維度,統計、分析、形成企業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報告,在保證企業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給予行業內部報告公示公開,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同時接受各方監督,旨在打造企業間安全管理相互學習、相互監督、相互競爭的安全監管格局。

晉江市安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公示制度,打破了以往政府與企業“一對多”的管理方式,彌補了當前監管信息平臺智能化水平不足的現狀,以“多對多”的管理方式,強化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的相互監督力度,同時政府的管理更加透明化,樹立用制度管安全,用安全換穩定的管理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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