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偵破紀實–細說這些悍匪的嗜好,悍匪中的「狀元郎」

大案要案偵破紀實–細說這些悍匪的嗜好,悍匪中的“狀元郎”

今天這篇也挺有意思的,頗有諷刺意味,俗話說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悍匪界,也有“智勇雙全”型的,他們為了磨鍊自己的“作案技藝”,勤於動手,日夜鑽研,誓要將“犯罪生涯”進行到天涯海角,成為悍匪界的“獨孤求敗”!下面讓大壯盤點一下幾個有代表性的悍匪吧!

楊天勇

昆明市劫車殺人團伙主犯,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以楊天勇為首的犯罪團伙,在雲南等地,先後作案25起,搶劫槍支2支,盜搶車輛24輛,殺死19人,殺傷1人!

楊天勇當過昆明市鐵路公安局的警察,後因為不好好上班,被辭退。一直“憧憬”警察生涯的楊天勇“奮發圖強”,為了證明自己,立志要在犯罪界闖出一番天地!

為了磨鍊團伙的作案“技藝”,同時矇蔽受害人,楊天勇專門訓練團伙成員模仿警察敬禮動作,併購置警用裝備、服裝,在道路上偽裝警察攔路檢查,殺人劫車,幾乎以假亂真。好幾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警官,可他們卻沒有發現破綻,足見楊天勇團伙的專業性!

楊天勇在團伙中以“政委”自居,有時間就向團伙成員傳授警方的辦案技巧,如何消除證據等犯罪手段,給我警方的後繼偵破工作制造了重重障礙!

為了作案需要,楊天勇還專門在郊外租了一個養殖場,養狗,偏僻的養殖場加上狗叫聲,為他們的犯罪行為提供了天然的掩護,這個養殖場後來成為許多受害人最終的“墓地”。殺人,肢解,煮熟餵狗,用碎石機將骨頭磨碎,撒在地裡,真正的產銷“一條龍”,殺人於“無痕”!

張君

​​自稱“中國第一悍匪”。從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在重慶、湖南、湖北三省市等地團伙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支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7人輕傷。

張君組織能力過人,對組織成員的嚴密控制。他糾結了一群亡命之徒,逼著大家納“投名狀”,加入之前,手上必須沾血!連自己的情婦全泓燕,也被逼著開槍打死一名男青年!曾有一名叫陳世清的同夥,因在作案中出現意外,將車輛撞壞,嚇得自剁下小腳趾,才被張君放過!

為了提升團伙成員素質,張君每年都要定期將骨幹成員拉到深山老林搞訓練,少則7-8天,長則20多天,真是“養匪千日,用匪一時”!

張君精細挑選作案人員,7名骨幹成員多沾親帶故,除張君外,其餘成員入夥之前均未有前科劣跡,其中3人還曾當過兵,這樣有效避免他們進入警方的偵察視線,同時杜絕團伙成員互相舉報的可能!

張君信奉“燈下黑”,作案後,就地隱藏贓款、武器,隱蔽在自己家中,通過報紙等手段掌握警方偵查進展。即使逃竄,也要團伙成員分散,不帶贓款、作案工具,有效避免警方盤查。張君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情婦、利用女人做掩護,建立了聯絡點和關係人,方便作案後隱藏!

每次作案前,張君都會親自計劃行動的每一個細節:逃跑路線、工具,動手順序,花七成以上精力用在踩點、研究撤退計劃、選擇作案工具、制定對付警方追捕的方案上。為了搶劫一個金店,張君用半年時間對金店周圍進行勘測,研究最佳逃跑路線!為了模擬搶劫時的場景,他做了一個和金店櫃檯一樣大小的模具,用鐵鏈子模擬珠寶,每天進行搶劫訓練,就為了提高搶劫時的速度。​

張君認真研究公安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套路,反覆閱讀《刑事偵察教程》,對我方偵察工作的程序、方法瞭如指掌,尋找警方偵察工作漏洞,具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

楊新海

楊新海,從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楊新海橫跨皖豫魯冀4省,主要使用從當地市場購買的八稜錘,先後瘋狂作案26起,單獨殺死67人,並侮辱屍體!

楊新海善於長途奔襲,在一地作案後,往往走夜路數十里,在案發前逃出我方包圍圈,主要選擇農村等防範意識差的地方作案,晝伏夜出,極善於野外生存。

楊新海有很強反偵查意識,作案後清理痕跡,將強姦精液打包帶走,為了掩飾腳印,常將襪子套在鞋子上,製造大腳假象。如果被公安機關盤查,基本都使用真實身份,因為這樣沒有案底,反倒安全!

楊新海極度剋制自己,專門為殺人日夜鍛鍊身體,嚴格控制飲食,喜歡吃黃瓜、烤肉,他認為這樣的食物最適宜補充營養,方便作案!

雷國民

雷國民,1992年至2001年,使用錘子等武器,先後流竄廣東、雲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蘇等省,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搶劫作案15起,殺害20人。

雷國民行事謹慎,反偵查能力強,喜歡鑽研我公安機關破案步驟,作案戴手套、頭罩,作案後仔細清理作案痕跡。作案之前,反覆踩點,推演作案步驟,沒有絕對把握,絕不出手!

雷國民善使錘子,綽號“冷兵器之王”。經過不斷總結作案得失,他得出刀不如槍、槍不如斧、斧不如錘的作案經驗。他認為,用刀作案,不能一招致於死地,受害人容易喊叫,且流血也比較多,會留下作案痕跡;用槍作案,響聲太大,很容易被發現,且涉槍案,公安機關一般極為重視;用斧又過於笨重,不易於揮動;用錘最好,輕巧靈活,可以一招就將對方制服,噴出來的血也不多!

他“錘法”高超,且會武功,為了提升自己的“作案技藝”,他學習駕駛、電焊、徒手格鬥、每天長跑40公里、建造健身房,給沙袋畫圈,反覆練習用錘子擊打頭部技能。經過他的刻意訓練,他自稱有把握“六秒殺死一個人”!鹽城信用社劫案中,兩名安保人員在清醒狀態下,僅僅相隔數米一牆之隔,就被雷國民悄無聲息的“逐個擊破”!為了搶得一名信用社經警的金庫鑰匙,他竟然大白天闖入經警家,用錘將經警一家五口全部殺死!

以上就是善於鑽研型的悍匪,想必大家肯定有很多補充,那就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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