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安陽湯陰「高利貸」十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今獲刑

扫黑除恶丨安阳汤阴“高利贷”十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今获刑

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時,湯陰縣人民法院對湯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高某為首的十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

扫黑除恶丨安阳汤阴“高利贷”十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今获刑

被告人高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被告人尉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李繼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被告人鄭某某、李紅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分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被告人高志某、張某某、陳某某、曹某某、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分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

案情

湯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高某、尉某某與他人註冊成立了湯陰易都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與北京同城翼龍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併成立翼龍貸湯陰運營中心,負責湯陰地區民間借貸撮合業務。為對逾期客戶索要債務,被告人高某、尉某某招募被告人李繼某、鄭某某等八人組成催收部,由李繼某、鄭某某負責催收部工作,以翼龍貸湯陰運營中心為平臺,收取高額服務費、催收費、逾期費、家訪費等費用,形成了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高某、尉某某等人的授意和默許下,有組織地採取冷、凍、毆打、言語威脅、侮辱等方式對逾期客戶實施暴力討債。分別對被害人韓某某、閆某某等9餘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湯陰縣人民法院審理後,根據十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其認罪、悔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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