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結果女方母親得重病,女方要求將男方婚前唯一的房子賣掉給女方母親治病,這合理嗎?

閒人聊聊


這個問題不用問,更不用糾結,絕對合理,作為子女我們能做到什麼呢?為父母看病別說賣房子,我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媽媽給我生命,我陪她到老,絕對應該盡其所能,付出一切,不要說未來的路我們還很長,但媽媽只有一個。

很多人老是問這樣的問題,難道我們應該蔑視不管嗎?父母沒有了哪來的幸福,還有什麼值得我們留戀的,傾家蕩產也要救媽媽,大家都知道沒有希望,但我們依然努力,這就是愛。

別說女方父母病了,就是男方父母也應該救助,不管誰的父母都應該一視同仁,父母我們只有一個,救助媽媽我們義不容辭,這是責任和擔當,賣掉房子算什麼,我們可以從頭再來,媽媽的病能等嗎?

有的人為媽媽捐腎,還有一個孝順的兒媳婦直接為老爸捐肝,這些大愛你不感動嗎?你賣房子怎麼了,我可以為媽媽獻出生命,因為我愛她,我不一定能給媽媽榮華富貴,但我必須為媽媽的健康全力以赴,媽媽在就是幸福。

很多人總是說你以後怎麼辦,沒有媽媽我們還要什麼以後,我從來不考慮以後,我只在乎現在,只要媽媽健康我可以一無所有,我只要媽媽健康,祝福媽媽永遠健康。


大海傳媒


9月1號零點我岳父突發腦出血,岳母以為是腦梗,所以立刻往嘴裡塞了2片阿司匹林。到醫院大夫瞭解完情況說我岳父是腦出血,因為吃了阿司匹林如果手術可能下不來手術檯,即使取得最好結果成為植物人的可能性很大。當時判斷顱內出血量大於30毫升,無論是否手術都極危險。(實際將近60毫升)妻和岳母慌亂無措問我是否該手術,我說送醫院目的就是搶救,有什麼可說的?該花的錢花了,該盡的心盡了,即使人沒了後半輩子心裡也踏實。後來岳父從手術室出來直接送進ICU,在裡面一天將近2萬,一共11天,然後轉普通病房到今天出院整整52天,總花費28萬多。我和妻都是獨生子女,岳父住院期間上小學6年級的孩子交我母親照管,妻和岳母加我和僱傭的護工4個人輪班照顧病人,外加親屬幫忙。我母親在第12天的時候勞累暈倒,岳母和妻都瘦了二三十斤,岳母累的走路都打晃。醫生說恢復的好,80天左右岳父才有可能去做康復訓練。說實話,家裡人身體還能撐多久是我現在最擔心的。

病人就醫最大的考驗不是錢,可能出現的問題太多,賣房子破釜沉舟可能不是救人而是讓更多人倒下。由此引發的問題真的很難面對。所以賣房子,而且是逼別人賣房子不可取。


嘦巭髙


我姐和我講,她和我姐夫搬家的時候,我姐夫說“如果雙邊老人誰生了重病,他就賣掉這套房子給老人治病。”

那套房子是我姐夫買的婚房,因為是期房,他們結婚後在外邊租房子住了一段時間,姐姐的公公婆婆把房子裝修好才讓姐姐搬的,姐姐一分錢都沒出過,當然房子也不在姐姐姐夫名下。

但是,從那以後,我對姐夫刮目相看,雖然我知道他們的婚房姐夫在法律上沒有賣的權利。


如果是我,明知道法律上不可能的事情是不會提的,提了也沒有意義,還提幹什麼?找彆扭嗎?

另一個即使是我有權利處置的房子,我也不會提,因為我用賣房子的錢給我媽看病,這一輩我需要如何報答我老公呢?如何對待我公婆呢?

所以我不僅認為女方的要求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母親生病了,當兒女的窮盡所有是理所應當的。我們可以努力掙錢,給父母一個安樂的晚年。

最後一句,如果是我,我會去借朋友,親戚的,當然話說回來,如果是我,不用我提,我老公都會主動提,所以嫁人之前一定要“睜大眼”,嫁人之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秘語相傳


我是女的,也結婚了,我覺得不合理,沒有什麼理由,就是不合理。我可以拼命掙錢,可以借錢,請求社會支援,甚至貸款,但就是不能要求人家賣房子。不說個請求,還要求,哪來的那麼大的臉?


山芋蛋蛋


第一,不管是岳父岳母,還是自己的父母生病,我都會盡力去給他們治病;但病情嚴重到需要把自己唯一的住房賣掉去給他們治病,我想我不會同意這麼做;原因很簡單,我把房賣了,我兒子、女兒怎麼辦?住哪裡?難不成,就因為我父母(或岳父岳母)生病了,就全家都不過了?

第二,如果我自己得了大病,需要一筆鉅額醫療費,而且這個金額大到需要兒子兒媳、女兒女婿賣房才能湊齊,就算他們有這個心,我也堅決不會同意他們那樣做;一來,他們把房子賣了他們以後住哪裡?二來,需要這麼大筆醫療費說明是特重大疾病,既然是特重大疾病,誰能保證錢花了我的病就一定能好?萬一房賣了、錢花了,病確沒有好,還連累子女(晚輩)跟著遭殃,於心何忍?


鄢驍雲散


剛結婚,女方母親患重病,女方要求將男方婚前唯一的房子賣掉給女方母子治病。這種事情,並沒有明確的合理或不合理一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這個事情如果放在三十年前,可能還真不是什麼大問題,遇到這種情況,男女雙方都會想盡一切辦法去給女方母親治病。

但放到如今,就真不好說了,這是由幾個因素導致的。

1、如今的婚姻相對而言不是很穩定,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由社會各種綜合因素造成的。

2、如今的人無論男女,將金錢、物質看的過於重要。

3、根據題目中的描述,男女雙方尚處於新婚階段,彼此之間還缺乏較深的信任度。

按理說,兩人只要結婚後,便成了一家人,男女雙方都應該將彼此的父母視為自己的父母來對待。丈母孃生了重病,做女婿的應該想盡辦法,甚至賣掉房屋來幫丈母孃治病。理論上講,這是作為晚輩的應該做的,算是一種敬孝。如果雙方都能夠朝著最理想的方向去想、去做,那女方的這個要求就是合理的。

但是,在當今的現實中,由於上面三個因素的存在,女方提出賣房治病的要求,男方可能是會出現猶豫的。會擔心,如果房子賣了病治好了,萬一以後二人離婚了,自己的損失可能會很大。男方出現這種擔憂,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這裡面還有個關鍵的點,這個要求是女方向男方提出的,而並非是男方主動或自願的。況且,要變賣的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按照新的《婚姻法》規定,這套房屋與女方沒什麼關係,並不屬於他們的夫妻公共財產,而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沒有左右這套房屋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說,女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女方也不能逼迫男方去賣掉這套房屋,此事的主動權在男方手裡。

在這種情況下,就得看男女雙方彼此間的情感是否深厚,以及女方的人品是否值得男方信賴等等。如果在平時二人相處期間,女方讓男方感受到了她是死心塌地與男方共度一生的人,也許男方會同意賣房給 丈母孃治病。

總之一句話,女方要求男方將婚前唯一一套房屋賣掉給女方母親看重病,這個要求是否合理,主要取決於夫妻二人的感情深厚程度,和彼此間的信任度。

大家覺得女方的這個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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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首先,我是男人

第二,我不賣房

第三,剛結婚,就逼我賣房,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嘗試過其他辦法去籌錢,我擔心開了這口,以後有什麼事,你都要逼我賣房了。

第四,我不相信人性,也不會去考驗人性,萬一剛賣完房,給你母親治病,你就離婚了,我能怎麼辦,能怎麼辦。我什麼都沒有了,你還會跟著我?你母親還會讓你跟著我過苦日子?

第五,不管我賣不賣房,反正這事已經成了你我之間的炸彈,一不小心就會引爆,然後離婚了,因為是你逼我賣的,不是我自願的。賣了,我心裡不爽,一朝回到解放前,搞不好還要負債,沒有人喜歡被逼迫。不賣,你心理不爽,連為了救你母親,我都不願意賣房,你肯定會想我什麼都不願意為你做為你付出。

因為是你逼迫我賣房的,所以不管怎樣到最後都不會有什麼好結果了,反正至少我們回不到從前了,所以我堅決不賣房


詢問人


法律上,你無權賣別人婚前的房子哦,但是清理上,如果對方願意就沒有什麼。

但是看題目,重點是女方要求。

女方要求,男方真會答應嗎?

什麼是女方要求,就是男方其實不見得願意,所以如果男方不願意,女方也沒辦法賣了這個房子,畢竟房產證都不是你名字,如果用離婚做威脅,男方最終勉強同意,但是這事反正遲早都是婚姻的一個定時炸彈

母親重病,自己沒錢,其實我理解女方為了自己媽媽,可能不顧一切的心態。

但是做這樣的事,重點是你真的可以逼迫男方把房子賣了把錢給你拿?你做好犧牲你婚姻的準備了嗎?

如果做好了準備,考慮到人命,這麼做就沒什麼。

如果其實也做不到,還不如想下其他辦法,能不能借錢,自己全家上下就沒有積蓄和可以抵押貸款的呀?

實在不行你都可以發起眾籌,只要你家裡的確困難,其實我國人民都很熱心,還是會籌一些錢的。加上現在哪怕是農村醫保都會報銷不少錢,說不定就夠用了。

我個人意見是,不到逼不得已,不要提這樣的要求,除非對方主動,且不說這就是定時炸彈,婚姻關係中這樣的事情註定女方就沒地位了。

以後吵架或者怎麼,別說什麼夫妻就別計較,不,你永遠都欠他的。而且他如果不是心甘情願也會一直耿耿於懷。

婚姻才不是什麼誰就能佔誰的便宜了,這年頭誰都不傻,不都逼不得已,別虧欠。


廖彩琳律師


合不合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和是否賣房救岳母相關的幾個條件是:收入,資產,女方的可靠性,治療的預估費用

收入:夫妻雙方的總收入,岳父母的退休金

資產:住房,股票,基金,公司股份,商鋪等

女方可靠性:岳母治好病後,女方會不會離開

治療的預估費用:本次治療費+持續治療費+療養費

現在將問題簡化,收入只用高和低,資產只有多和少,女方只有可靠不可靠,預估費用只有高和低

這四種條件的排列組合一共16種。

假設每種條件都是等概率出現的,羅列對男方最優的策略:

①收入高,資產多,女方可靠,預估費用低

次優的策略

①收入低,資產多,女方可靠,預估費用低

②收入高,資產少,女方可靠,預估費用低

③收入低,資產少,女方可靠,預估費用低

④收入高,資產多,女方可靠,預估費用高

⑤收入低,資產多,女方可靠,預估費用高

⑥收入高,資產少,女方可靠,預估費用高

次差的策略

①收入低,資產少,女方可靠,預估費用高

②收入高,資產多,女方不可靠,預估反應低

③收入低,資產多,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低

④收入高,資產少,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低

⑤收入低,資產少,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低

⑥收入高,資產多,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高

⑦收入低,資產多,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高

⑧收入高,資產少,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高

最差的策略

①收入低,資產少,女方不可靠,預估費用高

僅從概率上來分析,該命題合理的概率是7/16,不合理的概率是9/16,所以不合理。

在沒有其他條件的情況下,該要求理性上不合理,人是感性和理性共存的生物,需要當事人自己判斷,如果當事男方覺得即使是最差的策略他也會選,因為他愛她,願意為她付出一切,這個命題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合理的。


愛的誓言162674009


我大表姐還真遇見過這樣的事情,不過是男方要求女方而已,因為這個問題,兩個人鬧離婚,我大表姐由大舅媽獨自養大,60歲還在工作,省吃儉用的有點積蓄,男方父母有一個大花圃,一處房產,男方爸爸得了癌症,要求大舅媽拿錢出來給男方爸爸治病,關鍵男方爸媽家還是有房產和一個花圃的,他們不賣,卻要求我大舅媽拿錢出來,大舅媽怕影響她們夫妻感情,錢都拿出來了,還用信用卡待了款,5年了,本該退休的大舅媽都還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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