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的人會被判死刑嗎?你是如何看待拐賣兒童這種行爲的?

當年162047565


個人觀點的,拐賣兒童的,如果能夠配合找回孩子,在孩子還沒有受到傷害的時候,可以減輕處罰。畢竟孩子找回來,也沒有受到傷害。但是,拒不配合的,按照蓄意謀殺從重從嚴處理。

個人這樣認為的原因:如果人販子不配合的話,很難找孩子。如果配合,而且有愧疚表現的,當然愧疚表現並不是口頭說自己後悔的這些忽悠人的人,而是實際行動證實確實有悔過的,可以減輕罪責,給他減輕罪責,但是不代表免除懲罰。當然,如果屬於再犯的,就數罪併罰,從重處理。拒不配合的,這樣的人,留著也是禍害,及早清除,即使千刀萬剮也沒法減輕他們他們的罪孽。


依稀似夢裡


只要是參與拐賣兒童的,不分輕重,一經核實,一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拐賣兒童雖算不上罪大惡極,但也算得上喪心病狂。而且有些拐賣兒童的,並不是將兒童賣給需要收養孩子的家庭,而是賣給職業乞丐。


職業乞丐是最可恨的階層,他們不僅不勞而獲,還學會了盤剝,他們將買來或偷來的孩子人為致殘:打折腿、燒傷面部、燒殘胳膊,……等等,正常人想都想不出來的殘忍手段都能用上,然後把他們武裝成小乞丐,到各地給他們要錢。要不上,會遭到不給飯吃、毒打的遭遇。


總之,這群人渣應該儘快消滅乾淨,不必讓他們禍害這個社會了,一滴水,一粒糧食寧可餵給老鼠,也比他們強。也不要送進監獄,他們不配。


愛河北人


拐賣兒童死刑!

我舉雙手贊成👍

因為誰家沒有小孩或將有小孩子,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拐或家庭破碎!孩子是一個家庭幸福的結晶,未來的希望!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是未來的接班人!如果他們沒了,所有一切都是空談的!

所以我們,祖國應該給兒童們一個健康平安快樂幸福的環境來成長!

再看看拐賣兒童的以前就是買給別人當孩子而已,現在都是買來給人挖器官移植的多,這種行為實在令人深惡痛絕!

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所以要管理好或創造一個好的生長環境,杜絕打擊這些犯罪就必須有一個嚴厲的打擊手段——死刑!也許這是目前最好的或想到最有效的管理手段!

你有更好的辦法嗎?歡迎留言,給我孩子未來一個美好或良好的生長環境!






非非生活


拐賣婦女、兒童是一種嚴重侵犯婦女、兒童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了對此類犯罪的處罰。加大對人販子的懲罰力度,根除危害社會穩定的這棵社會大毒瘤,是廣大百姓的呼聲,我們一致擁護和支持。


但是,人們忽視了一點,只知道人販子是直接用哄騙、脅迫等手段販賣兒童的兇犯,人們痛恨人販子到咬牙切齒,這是必然的,必竟是這些人販子親手毀了無數個家庭,造成多少人間之悲劇!確實該殺!殺無赦!

沒有買,就沒有賣,只因為存在買方市場,人販子才猖獗,毫無顧忌。直接拐騙兒童的人可恨,轉手買賣兒童的二道販子同樣可惡,把痛苦建立在不幸家庭的買兒童的人也同樣可恨。然而,刑法對於這部分人沒有入刑,導致販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屢禁不止,強烈呼籲立法部門將參與倒賣婦女兒童犯罪鏈條上的所有犯罪分子立法嚴懲!



打開車窗看景色


這麼說吧!人販子固然令人可恨,千刀萬剮也不足為過,但是大家有沒想過,第一,假如拐賣兒童就判死刑的話,那麼人販子此時會被逼到絕路,反正都是死,就會做出傷害孩子的舉動!第二,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假如沒了買家的需求,人販子就沒有了利益的驅動,就不會去鋌而走險的去販賣兒童。第三,加大國民整體素質教育刻不容緩,摒棄傳統封建思想。


樂o偉


個人覺得應該判死刑。就是不明白那些人有手有腳的,幹嘛就做這些缺德的事。人家十月懷胎好不容易才生下的孩子,或者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你為什麼要拿去拐賣。你也是身為父母,那種痛苦你應該身同感受。換做被拐賣的是你的孩子呢,你怎麼辦?有時候看到網上發的,那些被拐賣的兒童。他(她)們原本都是正常人,那些把他(她)們拐賣了的人,為了讓這些孩子能夠幫自己賺錢,活生生的把他(她)們的手或者腳弄殘廢。然後讓他(她)們在路邊乞討。得到的錢都歸他們(那些把他們拐賣了的人)。想想都覺得好可憐🙏🙊。是這些可惡的人,讓他(她)們有家不能回,有父母但是卻不知道父母在哪裡。讓他(她)們在本該有美好童年的時侯,承受了同齡人所沒有承受的痛苦。給他(她)們的童年蒙上了陰影,甚至是一輩子,想忘都忘不掉的陰影。我覺得國家,應該嚴厲打擊這種拐賣兒童的人。是這些人讓多少美滿幸福的家庭破裂,讓多少個孩子無家可歸。


馨兒87975


拐賣兒童,判死刑,是合情,合理,合法,和人心。老百姓會更加熱愛我們偉大祖國,和擁護這個真正的法活社會。這個罪有人或許認為重了,孰不知其對社會的危害性有多大,多嚴重!一個人為了錢財,不惜破壞,毀滅另一個家庭。去年有一個案例:爺爺帶著孩子玩,在外面,一不注意被壞人將小孩拐走,老人當時費了很大功夫沒找到,後報警,因為孩子的父母在外地打工,這個惡耗告許了在家的奶奶,爺爺,奶奶就象瘋了一樣,什麼都不顧,沒了命似的找害子,同時也通知了在外地的孩子父母。幾天後,老倆口苦找無果,老爺子上吊自殺。老奶奶變賣家當,去外地尋找。在外地的父母聞訊,也辭了工作,拼命去找孩子。半年後,孩子沒找到,老奶奶失蹤,孩子的父母離婚。從此這個家已是家破人亡。類似這樣悲痛的被害家庭,數不勝數,真讓人觸目驚心!這樣喪盡天良的人販子,難道不該殺嗎?這個不是殺人犯的殺人犯殺的不是一個人,它殺的是一家人甚至幾個家庭!我強列呼籲,凡拐賣婦女,兒童一律死刑!立即執行!沒有緩期執行!


簡單快樂198156795


很多丟孩子的父母擔心死刑會讓人販子走投無路時殺害小孩,但我認為,喪心病狂的群體他只考慮自己的生存環境,不利於自己時,他依然會傷害小孩,只有殺無赦,才能揚正義!另外希望國家在收養條件上適當放寬,將收養孩子的行為頌為善良、道義品德,彰顯人性善良和社會化福利環境。這樣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在心理上都不會留下陰影,反而會得到更多的關愛。,有時候貧窮也不見得不會培養成善良人。一個外國人可以收養白黑黃的孩子,孩子與父母不會因此產生非議,這就是環境!限制三胎這樣固定思維限制了家庭總體量上平均值的差異,忽略了活生生的生命需要健康快樂成長的需求,無孩家庭渴望孩子、孤兒需要家庭,其實就是需要愛,不要有過多歧義,讓正道暢通,讓監管手段成熟有力,讓丟失孩子可能性減小,讓人販子成本加大,讓和諧幸福家庭平安!


窗外紅塵1


拐賣婦女兒童帶來的傷害,人販子的可惡,可恨,我就不多說了!我是贊成拐賣婦女兒童者死罪,幫兇按同罪論處,無論買家還是賣家,只要參與到婦女兒童買賣的一律獲刑;另外,知情不報者一旦發現並核實的,均按包庇罪獲刑!勇於舉報及揭發拐賣兒童者,一旦核實則舉報有獎勵!公安部門以及其他的政府機構、組織機構一旦接到線報,務必把線報當成事實先緊急處理!不錯過任何可能存在的拐賣情報,降低拐賣率!不打壓報料者的熱心!另外在公園,火車站等公共場所,加裝監控設備,讓人販子心裡多個忌憚,降低犯罪率!

只希望在這個網絡信息發達的時代,可以做到全民參與防拐防騙!提高防拐意識,人人都可以是監督員,讓人販子曝光在陽光下,無處遁形!


JessicaFlower


加大對犯罪分子的打擊,特別是對那些人們深惡痛絕、犯眾怒的壞人實行重判,是順應民心民意的,體現了對善良百姓的保護,人民群眾對犯罪分子加重處罰是非常受歡迎的。不要動不動就講保護犯罪分子的人權,群眾最痛恨的就是這些,也往往會引起群眾不滿,因而造成群眾與政府的對立情緒。前些時聽說美國因此而攻擊中國人權問題,國內一此公知害怕美國抓把柄因而極力維護罪犯的人權,這正是上了美國人的當,美國攻擊我們不是我們真的不尊重人權,而是別有用心,其真實目的是要造成人民和政府之間的對立,我們不要別聽美國叫喚,他們調查我們,我們也調查他們,美國是最不講人權的國家,侵犯人權行為最嚴重。我們的司法我們自己作主,以怎樣最能有效保護人民群眾利益,能夠最受群眾歡迎,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最終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