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來襲 部分小區開始收取暖氣費 「18+℃」成爲「賣點」

三秦都市報 -三秦網訊 (首席記者 趙麗莉)秋季最後一個節氣霜降過後氣溫驟降,目前距供暖還有近20天時間,面對愈來愈強烈的蕭瑟感,多個小區已經開始收取供暖費了。按照新的《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今冬起將供熱室內最低溫度從不低於16℃提高到不低18℃。記者10月25日對此走訪發現,一些小區為了容易收費,還將“18+℃”列為“賣點”,並向業主們解釋供暖實際溫度達不到規定時的退費標準。

“18+℃”成為收暖氣費“賣點”

10月24日,省氣象臺發佈寒潮藍色預警稱,我省日平均氣溫下降10℃。眾多市民感嘆“冬天快來了,暖氣還沒來”昨日,記者西安街頭走訪發現,許多市民這兩天已經穿上了秋褲,一些體弱的市民也開始用上了電熱毯,眾多居民小區依照冬季供暖的進度,已經紛紛貼出了收取暖氣費的通知。其中,家住勞動路一小區的吳先生說,他們小區從10月24日起開始收取暖氣費了,物業公司為了讓業主們儘快交納費用,特別強調了今年冬天的供熱室內溫度不低於18℃。”

針對吳先生的說法,記者來到西安南郊一社區,在宣傳欄內張貼有一份由該社區和陝西華旭熱能工程有限公司聯合發出的收取暖氣費通知。通知稱,從10月22日至11月15日收取2018年度暖氣費,收費標準與2017年度相同,暖氣費為每月每平方米6.1元,過暖費為每月每平方米2.44元。交費方式為一次性交納本年度(4個月)暖氣費,支持現金、支付寶、微信、刷卡。11月15日後交費的用戶則加收每日萬分之三的滯納金。社區將從11月5日陸續開始樓內的注水試壓。供暖溫度室內溫度為18+℃。

供熱溫度低於14℃全額退費

記者在該小區採訪過程中,前來的交納暖氣費的業主孫女士說,“通知上寫的是供暖溫度室內溫度為18+℃,往年為什麼只有16度?今年真的能保證18度以上嗎?如果達不到標準誰來監管?”一位物業管理人員說,從今年7月1日起,《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開始實施,其中將供熱室內最低溫度從不低於16℃提高到不低於18℃。並規定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用戶臥室、起居室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室溫達到規定標準。如果達不到標準,市民可向西安市供熱監督管理中心投訴。

一位同樣前來交暖氣費的男業主問道,“往年規定室內供暖溫度不低於16℃,但往往會出現16℃以下的現象,物業管理人員和供熱部門的解釋是,供暖質量能不能保證18℃以上,與氣源氣壓、供暖設施、使用方法正確與否等諸多因素有關,今年如果達不到這個溫度又怎麼辦?”這位工作人員拿出《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說,根據供熱用熱雙方確認的不達標天數,去除基本熱費後,按相應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退還標準為:當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時,退還熱費的20%;當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而低於16℃時,退還熱費的50%;當供熱溫度低於14℃時,全額退還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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