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交警再曝光一批酒司機:爲「菸癮」鋌而走險,醉酒駕駛撞了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郭昊 王雍修

10月25日,公安交警部門對社會曝光了近期查處的48名酒司機和三起典型案例,這些酒司機案例中,有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被刑拘的,有保險公司員工中午陪客戶酒後駕駛的。青島交警表示,酒駕、醉駕是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對他人生命構成嚴重威脅,此次交警部門曝光的3個酒駕案例的駕駛人都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為了保證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酒駕、醉駕的嚴查嚴處,並堅決向社會曝光,為市民出行營造一個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案例一:為“煙癮”鋌而走險 醉酒駕駛撞車被刑拘

10月7日23時,黃島靈山灣路與煙臺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報警人崔先生稱自己駕駛的轎車被一輛轎車追尾,懷疑對方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在現場看到兩輛車停了路中央,報警人崔先生稱,事發當時自己正在等紅燈信號,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從後面將他的車撞了出去,直接將他的車撞到了路口中央,之後覺得胸部和腰部都疼痛難忍,駕駛黑色轎車的男子下車詢問了崔先生的情況,他聞到男子身上有酒味,便迅速報了警。

青島交警再曝光一批酒司機:為“煙癮”鋌而走險,醉酒駕駛撞了


民警對車牌號為魯QP299X的黑色轎車駕駛員李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果為130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便將其帶回進一步詢問。

經詢問,李某在青西新區打工,當日晚上和朋友一起吃燒烤,席間喝了差不多兩瓶啤酒,然後喝到晚上十點多到了宿舍發現沒煙了,便想著出去買包煙,附近的超市又關門了,李某“煙癮”難忍,便直接開著自己的車出去買菸,大概走了一公里之後,酒勁上來了,就撞上了前面的轎車。得知自己的檢測結果屬醉酒駕駛,李某後悔不已。目前,李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保險公司員工中午陪客戶喝酒 酒駕遇查掉頭就跑

10月17日13時許,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在雲山鎮丈嶺路口設卡檢查過往車輛。後面一輛魯DF16**的小轎車距離路口還有100米時急忙調轉車頭,民警立即上前攔下對其進行檢查。要進行酒精測試時,駕駛人趙某某立即說自己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中午跟客戶喝了點酒,便跟交警套近乎“照顧”他一下。

見交警不理會他的無理請求,趙某某拒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測試,4次吹氣檢測無效,在民警勸說下第5次才吹出結果,其酒精含量為46.5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當場對趙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駕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決定。

案例三:做賊心虛,醉酒司機收費口加速闖卡

10月18日晚,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黃島東收費站設點夜查。22時許,趙某駕駛的車牌號為魯B0××83號小型轎車欲駛入收費站,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但趙某非但沒有減速,反而突然加速衝卡,企圖通過ETC通道逃跑,但ETC通道被前方執勤民警關閉,趙某發現已無法逃跑,隨即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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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上前打開車門,一股濃重的酒氣撲面而來。隨後,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測試,測試結果為93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趙某將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處罰金,拘役6個月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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