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生命最可貴 安全第一位

「百日整治」生命最可贵 安全第一位

開車上路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這句話絕對不是說著玩。近日,在達旗樹林召鎮發生一起因操作不當撞於路燈杆引發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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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13時50分,在達拉特旗新園街由西向東一洗車行門前,王XX駕駛蒙KXXXXX號豐田牌小型轎車撞於門前的路燈杆,造成王XX及王XX乘車人史XX、高X、高XX受傷,車輛、路燈杆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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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王XX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對王XX處以100元記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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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特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安全”是幸福之本,讓我們把安全時時刻刻地圍繞著自己!穩駕慢行!讓安全的警鐘時常激盪在我們的耳畔,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擁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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