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生命最可贵 安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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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这句话绝对不是说着玩。近日,在达旗树林召镇发生一起因操作不当撞于路灯杆引发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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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13时50分,在达拉特旗新园街由西向东一洗车行门前,王XX驾驶蒙KXXXXX号丰田牌小型轿车撞于门前的路灯杆,造成王XX及王XX乘车人史XX、高X、高XX受伤,车辆、路灯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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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王XX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王XX处以100元记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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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是幸福之本,让我们把安全时时刻刻地围绕着自己!稳驾慢行!让安全的警钟时常激荡在我们的耳畔,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拥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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