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欠高利貸跳樓自殺了,還有個不大的孩子,老婆需要繼續還債嗎?有何法律依據?

CWL-淼焱


首先是債務還是高利貸?高利貸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建議你保留好證據,如果他們涉嫌惡意追債,是要追究對方逼人自殺的法律責任的。如果這個債務是你丈夫生前欠的,你不知情,有句話叫做人死賬滅。他要拿回自己的錢款,須去法院起訴,而你們也只是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如果你不幸扯上官司,一定要及時尋求法律援助,讓人幫你打贏官司或止損。

你丈夫跳樓自殺是一件不幸的事。不到萬不得已,他也不會以自殺來尋求解脫。留下你們母子,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現在是法制社會,他們如果胡來你要立刻報警。不要和這些人硬來,他們逼死人命已經天理難容,不會不給你娘倆留活路吧。

最近這幾年,這類事不是個例。有問題了積極解決問題,不能走極端。高利貸的確害得許多人家破人亡,國家正在下大力氣整治。既然遇到了這件麻煩事,你要調整好情緒,堅強起來,畢竟你還要保護好幼小的孩子。這樣的債務糾紛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不是任由他們胡說的。如果是一般債務,也得充分考慮你們目前的生活困境和還債能力,儘量商議能和他們達成延緩的計劃,一切都得從實際出發,還得根據自身的能力,有沒有繼承財產等綜合考量,建議找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處理此事。

人生不如意之十有八九,遇到事了不要膽怯,辦法總會比困難多,心要往開了想,人生還是要多做減法,不能多做加法,會把自己壓垮的。凡事都有解決的辦法,冷靜理智,處理好矛盾,祝願你早日度過難關。





野鶴林情感夜話


四川會理關羊回答此問題。

男人欠高利貸跳樓自殺了,孩子7歲,老婆需要繼續還債嗎?

男人欠高利貸不堪重負,跳樓自殺,留下老婆和7歲孩子,對於這對母子的人生遭遇真是深表同情,那麼男人死了後老婆需要繼續還債嗎?我覺得以法、理而言應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一、男人在世時所欠的高利貸,假若是用於家庭夫妻之間共同開支,比如買房、買車、購買貴重物品或投資炒股、期貨、理財,投資做生意等失敗,那麼這是屬於夫妻間共同形成的債務(孩子才7歲不能承擔債務責任),男人為了逃避責任跳樓死了,許多人可能會從情理上認為是人死禍根斷了,男人不會再禍害人,他欠下的債也就一筆勾銷不用還了。可是老婆如果在男人生前夫妻關係尚存的話,夫妻共同欠下的債務,從法律的責任上來說,老婆應該力所能及的繼續還債,但放高利貸是違法的行為,高出銀行利息規定部分不予歸還。

二、如果死了的男人所欠的高利貸是自己用於賭博,無度揮霍,根本沒有用於家庭建設及生活等開支,那作為老婆在法律及情理上都沒有責任繼續還男人所欠下的高利貸。但是男人死後,如果他留有房產及其它財產,房產及其它財產也是夫妻共同所有,各佔50%,法院雖不支持放高利貸,但也要保護借款人的合法財產部分的權益,可應借款人的請求,執行房產及財產的50%償還男人生前債務,如還債後還有剩餘的部分,再由老婆進行繼承。

奉勸人們遠離高利貸,落得一身輕。


四川會理關羊


我有三十萬借給親戚週轉的,當初是說週轉二個月的,現在都快二年了也沒還一分錢,不是高利貸也沒利息的,如果他死了或自殺了,他老婆與孩子就不用還我了嗎?他孩子十八歲了,難道人死債了嗎?


人生轉折點555


說者無意,聞者悲傷。

女子丈夫借高利貸後不堪重負跳樓自殺身亡,留下了妻子和7歲的孩子。那麼在悲傷的同時,丈夫的高利貸債務到底怎樣償還?需要不需要妻子償還?可以分成兩點來分析。

男子借高利貸,資金流向去了哪裡?

資金屬於夫妻共同支配

在借高利貸後所得的資金,夫妻雙方都有使用。比如,丈夫為妻子購買了房產,豪車,給妻子投資某項目,給妻子花費日常開銷。那麼肯定的是,這個債務,作為死者的妻子,必須有償還的責任不可推脫。儘管妻子不知道這個資金是丈夫借高利貸來的,那麼也是需要變賣財產進行還債的。

資金屬於丈夫個人支配,並且妻子不得分毫,不知情

這個時候可以進行法律援助,作為受害者,家庭破碎了。沒我花到高利貸的資金,還需要頂替丈夫還債?這個從法律方面是不太合理。但是,如果妻子作為擔保人,那麼肯定是有責任償還的。所以借錢,做擔保人,那需要警惕。

綜合而言,丈夫去世,妻子和七歲孩子命也太苦了,在這種情況下要不要需不需要替丈夫還債,還需要參考法律知識,維護個人合法權益。


iambugman


高利貸就是利息非常高的借貸。標準是: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就是說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同檔利率的4倍稱之為高利貸。老婆要不要還債有幾種事況。

第一:丈夫所借的高利貸是否用於家庭開支還是個人使用。如果是丈夫個人使用,妻子就不用還。反之丈夫借貸是用於夫妻家庭生活支出,妻子就要還。據婚姻法: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丈夫所借貸的是用於個人使用,但其遺產應先還債。妻子繼承丈夫遺產,就要償還債務。但如果債務超過遺產部分,可不還。妻子不還債,無法享有繼承權。(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鴻哥


我爸一鐵哥們,在我結婚前一天早上蹲在門口打電話借錢還銀行貸款,電話打完有人許諾過借他了,掛了電話站起來就一頭又栽了下去,心梗走了,欠銀行幾十萬銀行當死帳處理了,給孩子留了一個3噸剷車一部半掛一座房子一輛小車!


做飯不知道用啥名字


首先明確一點:如果男子留有遺產的,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應當在接受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如果男子無任何遺產,則意味著繼承人未繼受任何財產,繼承人無須再承擔責任。

另因本案涉及“高利貸”,就需要由人民法院確認合法範圍內的本金金額以及利息金額具體是多少。一般來講,高利貸主張的本金是沒什麼問題的,但利息(含借期內利息、逾期利息以及違約金等)一般明顯偏高,這也是高利貸獲利的主要方式。如果約定有高額利息,一般來講最終確認利息按照司法解釋規定為年利率24%(未付利息)。如果債務人已支付了部分利息的,已支付部分的利息最高可按36%計算。


風暴法庭


從法律方面看,妻子不需要還債。

在中國,高利貨是違法行為,丈夫借高利貨,對於放高利貸者,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作為妻子,從法律責任上,不需要還債。

倘若有放高利貸者追債,作為妻子,直接報警處理,由法律對放高利貸者進行制裁。


憤怒野虎


故事情節沒有用,你借的高利貸關鍵是國家保護不,假如國家不認可,不用死人,你也可以老賴,債主逼你,傷害你,國家有法律。反過來,國家法律保護的借貸關係,你家裡人死完了,債還是存在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