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學府四道街團伙「碰瓷」路人 獲利29萬每次返給民警一萬元

東北網10月26日訊(記者 佘雨桐)25日,在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鋒(化名)等10人敲詐勒索案進行公開宣判。

哈尔滨学府四道街团伙“碰瓷”路人 获利29万每次返给民警一万元

公開宣判。圖片由法院提供

2017年12月10日14時許,米某開車拉乘陳鋒、左某、黃某等人來到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四道街198號附近。李某選中在此行走的被害人嶽某及其女友何某作為目標。李某故意撞上嶽某,並辱罵、撕扯嶽某。嶽某將李某摔倒,李某倒地故意將自己的鼻子磕到路邊的臺階上。

此時左某、黃某裝做路人佯裝拉架上來控制嶽某。李某報警,民警出現場將雙方帶回保健路派出所。陳鋒指使他人冒充李某的親屬來到派出所。後在民警陳某(另案處理)的配合下以孩子被打傷為由敲詐勒索嶽某43000元。事後,民警陳某分得1萬元,餘款被陳鋒等人分掉、揮霍。

哈尔滨学府四道街团伙“碰瓷”路人 获利29万每次返给民警一万元

庭審現場。圖片由法院提供

經查,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1月7日期間,陳鋒和左某組織、糾集米某、黃某、劉某等人,在哈市南崗區學府四道街附近,分工配合多次採用“碰瓷”手段,利用被害人害怕被處罰的心理,脅迫被害人進行所謂賠償,實施敲詐勒索行為。陳某身為哈市南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民警,明知是“碰瓷”仍以調解方式配合其他被告人進行敲詐勒索,十名被告人的行為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截至案發,陳鋒、米某等人共進行敲詐勒索犯罪5起,犯罪數額29萬餘元,每次犯罪後均返給民警陳某好處費1萬元或者贈送貂皮、茅臺酒等物。

10月25日,南崗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陳鋒等10名被告人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陳鋒(化名)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米某等9名被告人九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幣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罰金;責令10名被告人分別退賠違法所得給相關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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