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要回投資款六人非法拘禁上線代理獲刑

為要回投資款,幾名下線代理以邀請上線參加剪綵為由將其騙至宜春,非法拘禁並要其還款,開車途經湘東時被警方抓獲。近日,萍鄉市湘東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刑期。

被告人李某與黃某是被害人何某的下線代理,因何某無法兌現貸款,兩人商議催討辦法。2018年3月初,黃某以參加剪彩儀式為由邀請何某來江西宜春。李某聯繫被告人張某等人幫忙逼何某還債。案發當日,被告人李某等六人前往被害人何某入住的酒店,將何某用透明膠帶反綁雙手,用匕首威脅何某並對其拳打腳踢要求其還錢。在得到無法還錢的答覆後,幾人將何某帶上事前準備好的麵包車準備將其帶至雲南。在車輛途經湘東區金魚石收費站時,高速交警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何某在車上大聲呼救,高速交警遂將其解救,並將六被告人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六被告人共同採取暴力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鑑於其毆打被害人,如實供述,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做任何投資前都要充分了解其風險和自己的承受能力,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投資發生糾紛,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用違法手段最終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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