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2起失職失責案例

 山西日報記者閆書敏報道:近日,省紀委監委對2名省管幹部進行了問責,具體情況如下。

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聞喜縣縣委書記張汪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張汪尤在2011年4月擔任聞喜縣縣委書記以來,該縣發生了以侯金髮兄弟四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盜掘古墓葬犯罪案件,516名涉案人員被抓獲。共有19名公職人員和11名農村黨員涉嫌盜掘古墓葬等犯罪,其中包括17名公安幹警。另有34名黨員領導幹部因管理、監督不到位等問題被追責。張汪尤作為聞喜縣委主要負責人,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在管黨治黨、幹部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失職失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汪尤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呂梁市柳林縣縣委書記郝繼平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郝繼平在2015年3月擔任柳林縣縣委書記以來,該縣發生了陳鴻志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件,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已有59名黨員領導幹部及其他人員被追究相應責任。郝繼平作為柳林縣委主要負責人,政治敏銳性不強,基層組織建設不力、幹部隊伍監管不嚴,在下屬同志遭受打擊報復的問題處置上失職失責,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郝繼平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紀委監委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落實好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充分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強化主責意識,堅守責任擔當,切實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對管黨治黨不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堅決、不紮實,虛化弱化打折扣的黨員領導幹部,堅決追責問責、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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