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了巡視。7月19日,中央巡視組向自治區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截至9月18日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主動認領、照單全收,從嚴從實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四個意識”的試金石,作為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把整改落實不落實、徹底不徹底、到位不到位作為對黨忠誠的現實考驗,以實際行動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絕對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對中央巡視反饋意見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研究部署。自治區黨委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中央巡視反饋意見第二天,及時召開常委會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7月24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石泰峰同志任組長,鹹輝、姜志剛同志任副組長,其他常委為成員,同時成立8個整改工作專項小組,分別負責8個方面的專項整改。7月30日,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審定總體整改方案,8個專項小組分別制定專項整改方案,把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和專題報告、巡視檢查專項材料指出的問題細化為394項具體整改措施,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9月12日,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專項小組整改工作情況彙報,對抓好整改工作再部署再推進。三是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自治區黨委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帶頭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主動領問題、領責任、領任務,以堅決態度和有力舉措抓好整改。石泰峰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精心謀劃、指導和推動整改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推動整改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點環節、重要案件,帶頭抓好11項重點任務的整改。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各負其責,對牽頭負責的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措施要求,加強協調調度和督促檢查。自治區人大、政府、政協黨組和各牽頭部門、責任單位黨組(黨委)認真履行整改責任,制定具體整改方案,紮實推進整改落實。區市縣三級聯動,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形成了整改合力。四是加強督促檢查,推動整改落實。加強對巡視整改全過程監督,建立整改落實臺賬,拉條掛賬、對錶管理,定期督進度、督成效,對重點單位上門督導,對整改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下發督辦通知,跟進落實。8個專項小組對各自承擔的整改任務跟蹤督查,逐條評查,確保整改任務“不懸空”“全見底”。先後5次派出16個督查組,對124個單位開展了督促檢查,推動整改工作落地見效。五是注重建章立制,深化標本兼治。強化巡視整改的牽引帶動作用,把巡視整改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結合起來,與抓發展、促改革、惠民生、保穩定結合起來,既緊盯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拿出“當下改”的舉措,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又堅持舉一反三,從個性問題、具體問題中查找和解決面上問題、深層次問題,從思想、制度層面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長久立”的機制。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以來,共制定出臺74項政策文件和法規制度。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學懂弄通做實上有差距”問題。一是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核心任務,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帶頭學原文、讀原著、悟原理,深刻領會和把握核心要義。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自治區黨委先後召開4次常委會、3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1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舉辦1次領導幹部專題學習班,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論述、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發表的重要講話和黨中央出臺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學習貫徹往深裡走、往實裡走、往心裡走。二是抓好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各地各部門(單位)每月至少舉行1次中心組學習,分領域分專題組織集體學習和交流研討,加大日常管理、巡聽旁聽、督學考學、督查通報力度,推動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範化。三是充分發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主渠道作用,對黨員幹部持續開展集中輪訓和專題培訓,今年年底前將實現區管幹部、縣處級幹部全員輪訓。四是繼續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進萬家”主題宣講、“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百姓宣講等活動,繼續發揮1186個新時代農民講習所的作用開展面向群眾的宣講活動,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五是緊密結合寧夏實際,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突出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在分別召開創新驅動、脫貧富民、生態立區“三大戰略”推進會的基礎上,召開了全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組織工作會議、產業轉型發展推進會、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正在籌備全區宣傳思想工作會議、教育工作會議等,分領域、分專題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切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指導和推動寧夏各項事業發展。

2.針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夠深入”問題。一是認真審視抓發展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工作方式,堅決克服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認識,堅決糾正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行為,堅決摒棄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做法,切實把新發展理念作為謀發展、抓發展的“指揮棒”和“紅綠燈”。二是堅決克服速度情結、路徑依賴、慣性思維,從狠抓精準有效投資、優化投資結構入手,制定出臺《自治區預算內統籌投資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向國家報送《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地方實施性措施和地方事項》,正在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對列入限制和淘汰類產業目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准入負面清單的項目一律不予核准,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一律不予備案,對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任務地區高耗能項目一律緩批限批,把主攻方向從注重投資規模轉到提高投資質量上來,下大力氣改變依靠投資拉動、資源開發利用的粗放發展模式。三是繼續推進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對沿黃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科技支寧”東西部合作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調研督辦、推動落實。9月13日,爭取科技部的支持,召開科技部與寧夏部區會商會議、“科技支寧”東西部合作推進會,圍繞開展重大關鍵技術聯合攻關、“雙創”載體共建、人才引進培養、創新主體培育,確定了一批部區合作事項,簽訂了一批東西部科技合作戰略協議和科技合作項目。四是持續推進產業轉型發展,制定出臺《關於加快“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實施意見》《自治區工業對標提升轉型發展行動方案》,召開全區工業對標提升轉型發展推進會,專題研究部署產業轉型工作。把工業園區整合轉型作為產業轉型、高質量發展的突破口,將全區33個工業園區整合為22個,正在研究制定《開發區整合優化和改革創新實施方案》,著力解決園區“小散亂汙”問題。五是持續淘汰化解落後過剩產能,重點淘汰化解鐵合金、電石、水泥、焦炭、造紙等高耗能、高汙染行業的過剩產能,10月底前可完成全年淘汰化解任務。六是制定出臺《關於深入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加快推進試驗區建設的13項具體內容,並調整成立由自治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推進“一帶一路”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適時召開第一次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推進“一帶一路”和內陸試驗區建設工作。

3.針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不夠”問題。一是認真解決就業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關於吸引支持大學生在寧創新創業就業辦法》《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召開創業就業工作座談會,促進城鄉就業。二是認真解決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爭取獲批了全國第一個“互聯網+教育”示範省區,正在研究制定《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9月12日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召開會議,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對全區教育改革發展初步作出安排,11月將召開全區教育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9月16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認定寧夏所有縣(市、區)達到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標準。三是認真解決醫療方面存在的問題,爭取獲批了全國第一個“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區,《寧夏“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區方案》已報國家衛健委審批,正在制定《寧夏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方案》, 9月17日自治區政府與國家衛健委簽署共建“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區合作協議,近期將召開現場推進會。四是認真解決養老方面存在的問題,組織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制定《關於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五是認真解決群眾吃水難問題,加快銀川都市圈城鄉供水工程、中南部城鄉飲水工程配套管網和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設,對全區農村飲水情況進行3次督導檢查。六是認真解決城鄉收入、山區川區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落實《自治區關於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意見》,通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綜合措施,多渠道增加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收入。以脫貧攻堅為重點,加大對山區的資金投入力度和政策傾斜力度,大力發展草畜、瓜菜、肉牛等特色種養產業,探索建立龍頭企業與農民利益聯結機制,持續提高山區居民收入。

4.針對“巡視收到反映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信訪件”問題。從今年3月起到12月底,在全區開展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活動,特別是針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立行立改、優先解決。一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問題,每一個問題確定一名包案領導、一套化解方案、一套幫教穩控措施、一定化解時限,集中進行化解。二是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徵地拆遷、非法集資、執法不公等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開展集中攻堅,妥善處置了福元運通利益受損群體集體上訪、興慶區新華街市場巷夜市攤主不同意取締夜市、自治區建築三公司合同制工人找回職工檔案並交納養老保險等信訪突出問題。三是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防範打擊處置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的意見》,強化對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政務服務對象失信行為黑名單制管理辦法,強化對房地產領域的監管;制定《涉法涉訴問題化解標準及審核辦法》《終審案件審查複核工作指導意見》等。四是注重建立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長效機制,制定了《關於建立和完善矛盾糾紛聯排聯調“大調解”工作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信訪工作的意見》,推動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效解決。建立和完善區市縣三級領導幹部包抓信訪案件長效機制,完善多部門、各市縣共同參與的信訪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建立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機制。

5.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寧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夠堅決”問題。2017年6月召開的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提出的“實現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確保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作為寧夏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主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著力”要求,明確提出了實施創新驅動、脫貧富民、生態立區“三大戰略”和“五個紮實推進”的主要任務。根據中央巡視反饋意見,自治區黨委從解決思想認識和工作落實問題入手,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一是8月底舉辦全區領導幹部專題學習班,圍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標習近平總書記對寧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分析查找思想認識和工作落實上的差距,對事關寧夏發展全局的思路舉措進行再梳理、再謀劃、再部署。二是將各地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寧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長期督查內容,堅決糾正隨意變動更改、自作主張、另起一套等行為。持續抓好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貫徹落實的督查考核,8月份集中對各地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黨代會精神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對進展緩慢、推進不力、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在全區進行了通報。

6.針對“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重”問題。下發了《關於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堅決防範政府性債務的通知》,要求各市縣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管理,從源頭上嚴控債務增量,防止新增隱性債務。

7.針對“脫貧攻堅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去年6月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以來,自治區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的重大決策部署,將原來的“三年集中攻堅、兩年鞏固提高、力爭提前脫貧”目標和“三不愁、四保障”標準,調整為“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並調整了2017年—2020年脫貧攻堅滾動計劃,與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的重大決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制定出臺《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二是開展建檔立卡動態調整工作,新納入建檔立卡2106戶8438人,清退1100戶3511人。規範貧困戶退出標準、程序和人均收入計算方法,防止出現錯退、早退、漏退。精準做好“兩項制度”銜接,集中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取消9個貧困縣(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3065戶9352人。研究制定《2018年貧困縣脫貧退出實施方案》,對今年擬出列的貧困村、深度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計劃開展第三方評估,確保退出精準。三是多次召開扶貧攻堅推進會和特色產業發展暨產業扶貧現場會,將貧困縣區財政扶貧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重點用於扶貧產業發展。制定《關於加快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我區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規劃(2018—2020年)》,為200個貧困村安排了一批專項資金。認真解決一些養殖圈棚空置浪費等突出問題,開展搬遷安置房空置排查行動。四是對全區各類財政扶貧資金結餘滯留情況進行2次專項督查,向全區下發整改通報,約談了11個縣(區)。集中排查扶貧資金閒置滯留問題,加強扶貧審計工作。五是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石泰峰同志已帶頭完成遍訪任務,市縣鄉村四級書記正在抓緊落實,年內全部完成。召開閩寧協作聯席會議,加大對閩寧簽訂協議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督促結對縣(區)對接溝通。加大資金整合支持力度,著力解決閩寧鎮各村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不均衡問題。六是壓實駐村幫扶責任,召開全區第一書記和扶貧開發駐村工作隊會議對駐村幫扶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對幹部駐村工作開展全面督查,加強和規範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和考核工作,調整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110名,增派駐村幹部850人。七是紮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研究制定《關於在全區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暨“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方案》,著力解決扶貧領域存在的“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等突出問題,梳理出485個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已完成整改430個,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9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8人,移送司法機關6人,先後8次對18起典型案例通報曝光。

8.針對“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不夠到位”問題。自治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去年5月以來開展了賀蘭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今年4月打響了新時代黃河保衛戰,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突出問題,扭轉了一些地方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自治區黨委將巡視反饋意見與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指出的問題統籌起來、一體整改。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7月以來自治區黨委常委會4次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保的重要批示或研究生態環保問題,層層傳導壓力,教育引導各級幹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推進生態立區戰略,堅決治理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問題,加快推動綠色發展。二是召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制定出臺《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面部署。三是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紮實推進賀蘭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對自然保護區內的所有整治點已全部完成整治並轉入生態修復階段。認真抓好六盤山、羅山生態保護和修復,六盤山自然保護區內核查出的人類活動點位已完成整治,對羅山自然保護區涉及的整治點開展全面整治修復,年底前可完成。四是持續打好新時代黃河保衛戰,全面禁停黃河河道採砂活動,採砂設備、堆砂及人員全面清理出場,正在有序組織沿線各地開展采砂區環境恢復整治,黃河寧夏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工程主體建設任務。落實五級河長責任制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集中開展入黃工業企業汙水直排口和重點入黃排水溝綜合整治。

二、“政治建設乏力,一段時間黨對宗教工作領導嚴重缺失”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一段時間黨對宗教工作領導嚴重缺失”問題。去年6月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以來,自治區黨委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對宗教領域出現的問題旗幟鮮明、堅決治理。今年6月,召開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出臺《關於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加強新時代寧夏民族宗教工作的決定》,明確了做好新時代寧夏民族宗教工作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一是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教育,召開自治區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論述,進一步統一思想,廓清認識誤區。二是健全黨對宗教工作領導的議事協調機構,成立了自治區宗教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三是在黨校、行政學院開設“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等課程,廣泛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百場萬人”大宣講活動,初步達到了各級黨政機關黨員幹部、民族宗教幹部全覆蓋的階段性目標。四是出臺《關於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啟動實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民族宗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防範、民族宗教事務依法治理等8大行動,繼續開展“民族團結月”活動。9月13日,召開了全區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對推進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安排部署。五是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理,嚴格審批監管,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小型、就地、從簡、安全、有序”原則,不允許擅自改變活動內容、時間、地點,不允許擅自擴大活動規模。六是修訂自治區各宗教團體教職人員資格認定實施辦法和教職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對在冊教職人員進行全面審核,嚴格實行公開考試、擇優認定、考核培訓、備案管理。七是加強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建設,選優配強負責人,把有沒有民族宗教工作經驗、懂不懂民族宗教政策、會不會做民族宗教工作、能不能處理民族宗教問題作為培養選拔市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硬性條件;進一步細化了縣(區)、鄉(鎮)兩級宗教工作職能定位,增加核定必要的編制,確保30個宗教工作重點鄉(鎮)有專職分管領導和專幹;選派了一批民族宗教領域幹部到發達地區和國家部委掛職鍛鍊,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大對民族宗教工作幹部隊伍監督管理力度,嚴肅處理在管理宗教事務工作方面存在不當行為的領導幹部。

2.針對“懲治和解決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問題。一是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印發線索摸排、線索雙向移交、案件會商、掛牌督辦等7項制度,組織開展了3次專項督查。二是制定《紀委監委與政法機關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雙向移送反饋制度》,建立村(居)民委員會負面清單和候選人聯審機制,打掉了26個“村霸”團伙。三是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納入年度效能目標考核和平安建設考核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進工作落實。

3.針對“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印發《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把各級黨委(黨組)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職責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述職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對出現政治性錯誤、引發網絡輿情事件的有關單位整改問責情況進行“回頭看”,督促有關地級市和區直部門制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對今年上半年未報送意識形態工作報告的4家單位進行點名通報。二是對出現政治性錯誤的部分政務網站、新聞媒體進行現場督辦,對追責問責偏輕偏軟的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虛假整改、選擇性整改的點名批評並約談主要負責人,共問責處理13人。抓好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推進三級網信工作體系建設和網信幹部隊伍建設,有效應對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風險。三是督促各高校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秋季開學第一課的重要內容,推動黨的創新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對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整改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解決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抓好高校思政課教師和輔導員隊伍建設,開展“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統一使用督查,推進思政課綜合改革,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四是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陣地建設,持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六進”活動。制定《關於加強革命歷史類紀念設施、遺址和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清理整治旅遊景區解說詞、宣傳標語、廣告語不正確、不規範等問題,大力推進移風易俗,對所有行政村建立紅白理事會、修訂村民公約情況進行“過篩子”。在全區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對移風易俗先進集體和模範戶進行表彰。加強新聞媒體傳播手段建設,積極推進寧夏日報報業集團、寧夏廣播電視臺深化改革。五是加大對意識形態領域問題的發現和查處力度,解決問責處理偏輕偏軟問題。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典型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定期組織排查意識形態重要領域風險點,及時研判輿情,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組織建設不夠紮實,選人用人問題仍然存在,有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有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突出”問題。一是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方案》,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二是在全區推薦篩選了31名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先進典型,大力宣傳,營造擔當作為的濃厚氛圍。三是實施《關於支持幹部幹事創業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辦法》,鼓勵探索、容許試錯、寬容失敗,為敢於擔當者擔當、為敢於負責者負責。10月中旬將研究出臺《受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幹部管理使用辦法(試行)》,進一步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四是對有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的突出問題,提出嚴肅批評,作出組織調整。全區各級黨委(黨組)結合巡視巡察、專項督查,發現和查處了一批不擔當不作為的典型,根據具體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2.針對“一段時間內存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現象,有的頂風違紀換屆拉票”問題。一是修訂完善了《自治區黨委管理幹部任免工作流程(試行)》,嚴格規範幹部任免工作程序。研究制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內部交流輪崗辦法(試行)》,對幹部內部交流輪崗提出明確要求。對2014年以來所有的幹部提拔重用情況文書材料進行審核規範,進一步健全規範了幹部工作基礎資料。舉辦全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專題培訓班,全面提升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幹部工作水平。二是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有關任人唯親、搞“小圈子”和頂風違紀換屆拉票等問題線索正在認真核查。

3.針對“對幹部廉潔情況把關不嚴,‘帶病提拔’問題嚴重”問題。一是對中央巡視反饋的問題開展自查和責任排查。二是探索建設幹部監督信息管理系統,目前已進場建設,年底前開通試運行。三是安排部署全區處科級幹部“帶病提拔”倒查工作。

4.針對“有的領導幹部身份造假”問題。一是對中央巡視反饋和專項檢查發現涉嫌造假的幹部及有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二是嚴把區管幹部任前檔案審核關口,研究制定《自治區黨委管理幹部任前檔案審核辦法(試行)》,9月上旬已印發執行。三是研究制定了《全區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回頭看”實施方案》《區管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回頭看”工作方案》,已於8月29日印發實施,對“三齡兩歷一身份”審核認定情況重點進行檢查。

5.針對“對選人用人問題舉報查核不認真”問題。一是對中央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選人用人中存在的問題,正在抓緊調查核實或已移交自治區紀委監委依紀依規處理。按照專項審核工作“回頭看”安排,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單位)排查違規錄用人員。二是制定《關於對2016年以來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受理的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進行自查整改的方案》,目前正在對2016年以來受理信訪舉報件進行梳理,重點查看是否存在該受理的沒受理、該查核的沒查核、該從嚴處理的沒有從嚴處理的情形,11月底前形成自查報告。三是正在抓緊制定《“12380”舉報件辦理規定(試行)》,進一步規範舉報受理和調查核實工作。

6.針對“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不嚴格”問題。一是進一步規範幹部考察工作,嚴格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併發布考察預告,結合自治區黨委開展的巡視,對被巡視單位黨委(黨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檢查,已檢查2輪18個單位。規範區屬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正在抓緊修訂《自治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二是嚴格落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規範填報範圍和程序,明確規定5個工作日內反饋證券、保險、公安、工商和寧夏區內房產查核結果,10個工作日內反饋外省房產查核結果,未經查核或查核結果未反饋不得提交會議研究,提高如實報告率。三是嚴格執行幹部退休政策,對界定為不符合中央有關退休政策的問題,正在研究解決方案;對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堅決杜絕出現推遲退休情況;規範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政協常委、政府參事的提名工作。

7.針對“從嚴管理監督幹部不到位”問題。一是部署開展了全區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專項檢查,印發了《關於自治區黨委管理幹部因私出國(境)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因私出國(境)從嚴控制,文件印發後因私出國(境)幹部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對巡視反饋的幹部違規因私出國(境)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將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巡視巡察工作內容,對廳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從嚴控制。二是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試行)》,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三是8月下旬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的通知》,對全區組織人事部門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進行規範。四是對“執行年度考核規定不夠嚴,有的幹部在受紀律處分當年被確定為合格或稱職”的問題已糾正,對3名區管幹部2014、2015年度考核等次進行了重新認定,並按規定將考核結果歸檔。今年第四季度擬召開全區幹部監督工作會議,部署全區幹部監督工作。年底前,結合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回頭看”,對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8.針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較為薄弱”問題。一是出臺《關於落實黨員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指導意見》等11個配套文件,建立考核排名、“雙報告”等管理制度。二是實施“千名機關黨支部書記培訓工程”,今年計劃培訓1200人,近兩個月來培訓810人。三是建立區直機關“三級三長”督查責任制,督促解決“燈下黑”問題,已完成兩輪集中督查,向20個部門(單位)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四是研究制定《關於深入推進“三大三強”行動集中整頓農村軟弱渙散黨組織的實施意見》並召開工作推進會,對全區摸排確定的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進行重點整頓,調整撤換不勝任不稱職村黨組織書記121名。五是9月初召開落實農村黨建“四個重要文件”現場推進會,加大“三大三強”行動和“兩個帶頭人”工程推進力度。

四、“紀律和作風建設不夠嚴格,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比較突出”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嚴格”問題。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常委會及時研究部署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工作。兩個月來,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召開7次會議,其中安排部署全面從嚴治黨有關工作的議題12項,先後 4次聽取自治區紀委監委情況彙報。二是制定《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明確了常委會的20項責任、黨委書記的10項責任、常委會其他委員的10項責任,以常委班子示範帶動,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落實。三是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自覺擔起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四是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突出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在效能考核中的比重,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2.針對“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問題。一是總結市、縣(區)和區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向上級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正在制定《市、縣(區)和區直部門主要領導向上級黨委述廉述責制度》,年底前確定若干個市、縣(區)和區直部門黨政“一把手”向自治區黨委述廉述責。二是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正在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對各地級市紀委監委班子運行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延伸瞭解縣級紀委監委有關工作情況。三是修訂完善區屬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管理規定,探索實行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紀檢監察工作的直接領導,充實駐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力量,加強對高等院校的監督和對高校紀委工作的領導。四是落實直查直辦、複核評查、提級辦理等制度,加強對各地各部門(單位)執紀審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

3.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力度不夠大”問題。一是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區反腐敗案件查處協調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審計機關查辦案件工作協調機制、違紀違法線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制度,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對重要案件實行提級辦理,提高辦案工作效率和案件質量。二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對涉及有關領導幹部的重大腐敗問題線索明確辦案時限、限期辦結,對全區問題線索進行再梳理、再起底,對中央巡視組移交、領導批轉、本級巡視巡察重點關注的問題線索,集中分析、及時研判、優先辦理。兩個月來,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453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07人,其中廳級幹部15人、處級幹部59人。三是從嚴從實抓好問題線索辦理。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和問題線索,加大研判分析和跟蹤督辦力度,逐一認真進行核查處理。

4.針對“紀委監委發揮監督專責機關作用不夠”問題。一是制定《自治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考核實施細則》,對加強派駐機構監督考核作出明確規定。正在制定《派駐機構管理規定》,加強對派駐機構的全方位管理。二是抓好派駐機構幹部教育培訓,舉辦3期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組織派駐機構幹部全員參加,及時選派派駐機構幹部參加中央紀委“一院兩中心”的培訓。三是加大幹部交流力度,正在制定紀檢監察干部輪崗交流相關辦法,對在同一部門、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適時組織輪崗交流鍛鍊。四是對反映領導幹部違規用人搞“小圈子”、政商勾結插手工程項目謀私、生活腐化等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年底前核查結束,對發現的問題嚴肅調查處理。五是探索建立被監督地區、部門、單位政治生態狀況定期研判通報機制,組織對部分地區、單位政治生態建設情況進行調研,探索開展政治生態研判工作。10月底前將研究制定《關於加強紀委監委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監督主體職責定位、監督內容、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

5.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問題。巡視期間,按照中央第八巡視組的要求,自治區黨委圍繞整改超標準公務接待、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公款送禮、外出公款旅遊、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在全區集中開展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釋放從嚴從緊的強烈信號。兩個月來,按照中央巡視反饋意見的要求,持續傳導好壓力,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一是分別召開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主動認領、認真對照檢查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和具體措施。二是緊盯重要節點,持續抓督查、抓查處、抓通報。兩個月來,全區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3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0人,先後6次對22起典型問題通報曝光。三是認真辦理巡視組移交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四是對中央紀委交辦的關於反映西吉縣建環局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核,查出虛假招投標、編造虛假考察報告等問題,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6.針對“巡視巡察工作有差距”問題。一是抓好“組織領導力度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制定《關於加強新時代巡視巡察工作的意見》,對解決組織領導、成果運用、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專題聽取十二屆自治區黨委第三輪巡視情況彙報,對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修訂《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工作規則》,明確在巡視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向自治區黨委彙報巡視綜合情況。二是抓好“發現問題能力明顯薄弱”問題的整改。組織參與巡視的人員認真學習中央巡視辦專項檢查報告,規範個別談話要求,改進巡視抽查方式,落實巡視報告底稿制度,提高發現問題的準確性。三是抓好“成果運用效果仍需提升”問題的整改。對十二屆自治區黨委第二輪巡視7個縣區發現的上一輪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向全區通報,約談縣區主要領導。落實巡視整改情況“雙報告”制度,確保巡視成果有效運用。四是抓好“隊伍建設問題比較突出”問題的整改。在籌劃十二屆自治區黨委第四輪巡視時,確定已參加第三輪巡視的副組長繼續參加巡視,從優秀幹部、後備幹部中抽調廳級幹部擔任巡視組副組長,注重從有巡視工作經驗的處、科級幹部中抽調人員參加巡視。五是抓好“市縣巡察工作基礎薄弱”問題的整改。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市縣區黨委書記聽取巡察彙報情況報備制度的通知》,提高對巡察工作的重視程度。督促有關市、縣(區)落實巡察機構建設要求,5個地級市和22個縣(市、區)巡察辦主任、副主任全部配備到位。今後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專題聽取一次巡視巡察工作情況彙報,每年安排3輪不少於26個部門(單位)的巡視,2021年底前完成巡視全覆蓋任務。

五、“對十八屆中央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對有的領導幹部問題線索核查不全面、工作不深入”問題。對這一問題,去年6月以來自治區紀委監委就對十八屆中央第三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逐個進行了梳理。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8月制定《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問題線索抽查複核辦法》,提出重點對初核了結的問題線索進行抽查複核,特別是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已了結的問題線索實行100%複核,嚴防問題線索核查不全面、工作不深入。9月初對十八屆中央第三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梳理,制定複核工作方案,年底前將完成複核。

2.針對“‘三超兩亂’專項整治不徹底”問題。一是從嚴執行幹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對各地級市市管單位機構規格、領導職數情況進行審核,切實發揮審核把關作用。二是印發《關於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改消化情況進行“回頭看”的通知》,10月底前對各單位自查自糾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嚴肅問責。三是結合機構改革,清理和消化違規設置的機構和超配人員。

3.針對“對十八屆中央巡視發現的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市場經濟行為整治不到位,對重大工程項目招標中的問題調查處理不及時,追責問責不到位”問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自治區紀委監委嚴格落實巡視移交事項優先辦理工作機制,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所有問題線索優先轉辦、優先處置,逐一核實、嚴查嚴辦。對十八屆中央第三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幹部違規干預市場經濟行為和重大工程項目招標中的問題進行梳理核查,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調查處理,並按時向中央巡視辦反饋結果。

總之,自治區黨委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以最鮮明的態度、最堅定的決心、最有力的舉措抓整改,確保改到位、改徹底,以紮紮實實的整改成效向黨中央、向全區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951)12388。郵政信箱:銀川市金鳳區康平路1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信訪室,郵政編碼:750066(信封上請註明“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巡視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舉報網址:www.ningxia.12388.gov.com。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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