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產!整改!又一批水泥廠因環保違規被通報!

連日來,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江西省各地積極開展督察工作,這是對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的一次全面體檢和把脈會診。

水泥行業作為督察重點領域,在近期的督察過程中暴露出不少問題,其中噪音、粉塵汙染仍是群眾反映最多的問題。此外,在督察中也發現了沒有環評手續、違反衛生防護距離等新問題。

水泥內參對江西省政府發佈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中水泥行業部分問題整理如下,希望廣大水泥企業引以為戒,做好日常管理,共同打造好青山綠水的生態環境。

停產!整改!又一批水泥廠因環保違規被通報!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投訴人反映:雞冠山鄉雞冠村印山臺水泥廠灰塵和噪聲汙染很大,地下水遭到破壞。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12日,上栗縣人民政府組成由縣信訪局正科級督查專員習武、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曾志堅 、縣水務局監察大隊大隊長羅睿哲、桐木鎮人民政府主任科員黃光文、雞冠山鄉人民政府鄉人大副主席崔武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對該信訪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情況如下:

(一)關於群眾反映“雞冠山鄉雞冠村印山水泥廠粉塵和噪聲很大。”的問題部分屬實。該廠環保設施比較完善,絕大多數情況下環保設施都能保持正常運轉,噪聲經多次監測均達標,粉塵汙染主要還是原料堆場和廠區內運輸通道還存在揚塵汙染問題。

(二)關於群眾反映“雞冠山鄉雞冠村印山水泥廠,地下水也遭到破壞。”的問題部分屬實。經現場核實,群眾反映的這一問題是指該公司違規處置垃圾的問題,該公司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將過去設備檢修改造過程中留存在廠區的工業垃圾清理收集於廠區內熟料庫附近的坑窪地帶,作填方處理,因這些工業垃圾中,殘存了部分過去施工人員丟棄的生活垃圾,當地群眾發現後,認為該廠擅自違規處置垃圾,擔心這樣處置將會對他們的飲用水取水井造成汙染。雞冠山鄉政府得知情況後,立即於2018年5月3日組織了上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井水進行了取樣分析,檢測結果符合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未對該井水造成汙染。針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上栗縣環保局立即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慄環責改字〔2018〕30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非法處置生活垃圾的非法行為,並對該行為立案處罰叄萬元。目前全部清理運至原材料庫,分類後在本廠窯內進行焚燒處置。

(三)調查發現的其他問題

該公司4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仍有55戶未搬遷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一)2018年5月24日上栗縣環保局已依法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印山臺水泥廠立即停止擅自傾倒生活垃圾的行為,限期在2018年6月12日前將違法違規傾倒的生產和生活垃圾清理完畢。該公司已於2018年5月27日開始進行清理,運至廠區水泥旋窯進行焚燒處理,目前全部清理運至原材料庫,分類後在本廠窯內進行焚燒處置。上栗縣政府已責成上慄環保局負責跟蹤督查。

(二)2018年6月3日上栗縣環保局對印山臺水泥廠違法處置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七款的規定,立案處罰,下達了擬處罰款叄萬元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三)針對該廠原料堆場和廠區運輸通道揚塵管控不到位的問題,2018年6月8日,上栗縣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印山臺水泥廠”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要求企業在2018年6月15日之前將成品車間進行密閉,並下達了擬處罰款拾萬元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四)針對衛生防護距離拆遷不到位的問題,儘管百姓認可水泥廠整治效果且出具承諾不願意搬遷,但為了百姓的身心健康,上栗縣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對群眾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勸其儘早搬遷。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上饒市橫峰縣司鋪鄉,橫峰縣躍華建材有限公司,一家水泥廠,沒有環保設施,粉塵很大,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和農作物。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12日上午,橫峰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長滕智明帶領執法人員赴現場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該公司目前正常生產,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但卸料口和物料運輸帶無防揚塵措施,有粉塵外排;廠區路面未灑水作業,有揚塵。投訴人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18年6月12日,橫峰縣環保局依法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完善相關環保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橫峰縣環保局同時還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對企業法人進行約談。

目前,該公司已停產整改,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恢復生產。環保部門將定期開展督察,確保企業整改到位。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南昌市經開區沿江快速路上的多家混凝土攪拌站無環評審批手續,髒亂差,粉塵汙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8日,經開區管委會到現場調查核實,沿江快速路共有4家混凝土攪拌站。廠區出口都設有沖洗平臺, 都有除塵噴霧設施,但都未啟用,造成生產時有輕微粉塵,物料堆積未覆蓋完整,除塵措施不到位。

2018年6月14日,南昌市環境監察支隊會同南昌市環境監測站對南昌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江西蘭葉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和監測,預計2018年6月21日出監測結果。2018年6月15日,對江西省慧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和監測,預計2018年6月22日出監測結果。

處理和整改情況:

處理措施:責令以上企業按環保要求整改

整改情況:1、生產時要開啟除塵噴霧設施,每日對廠內進行多次灑水降塵;2、物料覆蓋要完整。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萍鄉均塘水泥廠晚上生產,噪聲擾民,煙塵汙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

一、群眾反映“該廠晚上生產”屬實。

二、群眾反映“噪聲擾民,煙塵汙染嚴重”的問題屬實

三、調查發現的其他問題。

(1)、所有原料庫、產品庫的通風口收塵設施簡陋,達不到環保要求;

(2)、所有物料運輸皮帶均為敞開式,生產車間內揚塵汙染嚴重,環境惡劣;

(3)、廠區道路部分未硬化,進出廠區的車輛沖洗平臺達不到環保要求;

(4)、初期雨水收集池達不到環保要求。

處理和整改情況:

1、針對該廠未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塵排放的問題,2018年6月10日,湘東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款的規定,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的行政命令,責令改正;並作出了擬處以罰款貳萬元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2、由湘東區環保局責令該廠聘請專業環保公司制定環境汙染治理系統化整改方案,並組織實施,經環保部門驗收後,方可投入生產。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贛州市蓉江新區茶園村、逕背村、龍井村附近,和諧大道海螺水泥廠,混凝土公司運輸時道路揚塵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10日,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收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受理轉辦清單(第九批)”,區黨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立即行動,當天區環保分局陳真局長及相關執法人員至逕背村贛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潭東鎮分公司和贛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突擊檢查,檢查發現,贛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潭東鎮分公司石膏物料堆場未密閉,贛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堆場未全覆蓋,村主要幹道存在道路揚塵。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陳鐵軍於6月12號再次組織潭東鎮政府、區住建局、環保分局、產業招商局相關負責人至茶園公路、贛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潭東鎮分公司、贛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進行現場調查,該村主要幹道確實存在運輸車輛較多,道路揚塵的問題。

處理和整改情況:

1、要求潭東鎮政府每日使用灑水車持續對路面進行降塵處理保持路面溼潤;2、要求區住建局對茶園破損公路進行修復,現已發佈維修公告,施工隊伍已進場修復;3.區環保分局對贛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潭東鎮分公司和贛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揚塵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贛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潭東鎮分公司密閉石膏物料堆場,完善包裝車間除塵設施,嚴格控制粉塵排放;要求贛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對堆場全覆蓋,並正常運行降塵設備,防治揚塵汙染。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投訴人反映上饒市玉山縣巖瑞鎮多家水泥廠存在粉塵汙染問題,運輸車輛的揚塵汙染嚴重。曾向縣環保局反映過,後來水泥廠偶爾用灑水車灑水,但效果不佳。

調查核實情況:

1.2018年6月11日,玉山縣環保局局長邱模忠帶領執法人員赴水泥廠進行現場核查,對企業環評手續辦理、汙染防治設施運行、在線監控設備運行及監測數據聯網等問題進行了逐一檢查。

2.2018年6月11日,玉山縣交通局派出執法人員對相關企業的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環節的車輛覆蓋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存在的問題:

江西玉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①無組織粉塵收集、處理不到位,造成廠區地面粉塵多;②未建設車輛沖洗平臺;③原材料輸送帶未完全密閉;④設備老化,故障率高,造成停窯維修情況增多,恢復生產重新開窯時致使廢氣在線監控設備監測數據瞬時超標現象較多。

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①無組織粉塵收集、處理不到位,造成廠區地面粉塵多;②未建設車輛沖洗平臺。

企業都存在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時,車輛覆蓋不到位的問題。

處理和整改情況:

2018年6月12日,玉山縣環保局已向江西玉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玉環責改字[2018]29號),責令企業加強管理,確保原料庫、成品庫封閉到位,露天原料堆場覆蓋到位,路面灑水到位,降低無組織粉塵排放,減少揚塵二次汙染;建設車輛沖洗平臺,減少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時帶來揚塵二次汙染;對原材料輸送帶進行密閉;對設備進行維護或更換,降低廢氣在線監控設備監測數據瞬時超標現象。

2018年6月12日,玉山縣環保局向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玉環責改字[2018]27號),責令企業加強管理,確保原料庫、成品庫封閉到位,露天原料堆場覆蓋到位,路面灑水到位,降低無組織粉塵排放,減少揚塵二次汙染;建設車輛沖洗平臺,減少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時帶來揚塵二次汙染。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瑞昌市碼頭鎮江西亞東水泥廠焚燒垃圾,未批先建。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9日,瑞昌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餘江明、陳新冰對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現場檢查,通過現場勘察、調閱資料等方式進行核實,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處置項目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屬實;因未增加任何生產設備,未批先建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加強企業日常管理,對汙染防治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汙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瑞昌市環境保護局加大對企業的巡查力度,加大現場勘察和監測頻次,督促企業加強環境管理,確保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按程序辦理環保相關手續。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試燒江西理文造紙有限公司一般固廢。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上饒市上饒縣石獅鄉高華水泥實業有限公司沒有排汙許可、沒有環評,造成粉塵汙染,氣味很大。

調查核實情況:

2018年6月10日,上饒縣環保局派出環境監察人員對投訴人反映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經查,上饒市高華水泥實業有限公司前身為上饒縣石獅鄉鄉辦水泥廠,2003年被江西金鈺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組建,從事水泥生產。2012年建成一條直徑3.2米水泥粉磨生產線,利用水泥熟料粉磨生產水泥。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經過環保設施驗收。

2018年6月6日,上饒縣石獅鄉政府已要求上饒市高華水泥實業有限公司停產。2018年6月8日,上饒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對該公司下達了停電決定,並對其生產用電進行了斷電。2018年6月10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已停產。

經調查核實,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上饒市高華水泥實業有限公司存在沒有辦理環評手續,環保設施未經驗收等環境違法行為。

上饒縣環保局已對上饒市高華水泥實業有限公司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目前,該公司生產用電已切斷,已停止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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