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禮」「份子錢」是因何而起的風俗

在上古時代,是沒有這麼繁雜的儀式和禮節要求的。在《淮南子·外八篇》中記載:“昔者,羿狩獵山中,遇姮娥於月桂樹下。遂以月桂為證,成天作之合。”

“隨禮”“份子錢”是因何而起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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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後來社會習俗發展和文明的進化,由原始對神靈敬畏而產生的“禮”對人的要求越來越多,尤其是對於王公貴族。風成於上而俗化於下,慢慢演化成了今天的形式。

而在古代,並沒有流行送份子錢的習俗,人們習慣送東西給新人。“份子”也寫作“分子”,這個詞從明代中葉才開始流行。

所以有人說,“份子錢”,起源於明太祖。

《明太祖實錄》裡朱元璋回憶其鄉俗:風俗淳厚,民相親睦,貧窮患難,親戚相救;婚姻、死喪、疾病、鄰保相助。而後,他據此創建了“鄉飲酒禮”。

根據《禮部·鄉飲酒禮》記載,就是每年春秋,各地鄉村要以每一百戶人家為單位,聚在一起,大會飲酒,由德高望重的老人率眾鄉民宣讀誓詞:“凡我同裡之人,各遵守禮法……其婚姻喪葬有乏,隨力相助”、“所用酒餚,於一百家內供辦,毋致奢靡”。

“隨禮”“份子錢”是因何而起的風俗

通過這樣的儀式,團結鄉里民眾,培塑互相幫助的民俗民風。

過去人們生活水平低,承辦婚喪嫁娶需要人力、物力、財力,單憑一家人是很難做到的,而《禮》對於大眾的這些儀式又有一些要求,於是就有了左鄰右舍、親朋故舊前來幫忙,有錢的出點錢,有人的出人,有物的出物,既體現了團結互助,也密切了大家的關係感情,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個風俗是好風俗。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互助變成了隨份子,而且給大家的壓力越來越大,已經違背了當初創立這個風俗的初衷。

凡事過度了就會讓人陷入困惑,明清時期很多文學家對這種現象進行過諷刺。

所以到解放初期,我們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流行送份子錢,結婚也特別簡單,一直到70年代,同樣不興送份子錢,但是親朋好友會送暖壺、臉盆等生活用品。

我們崇尚簡單純潔的感情,更加註重精神上的財富,與現在自然不同。

“隨禮”“份子錢”是因何而起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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