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招簡章」2018年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自招簡章」2018年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類型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方面特質之一,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研究創作方面: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2.突出才能方面:在人文與社會、創新與設計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關學習實踐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

3.學科奧賽方面: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計劃。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學科類型

測試科目

包含專業類(方向)

理科類

數學與邏輯

理科綜合(物化)

建築類

土木類

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

機械、航空與動力類

能源類

電子信息類

計算機類

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

數理類

化生類

臨床醫學類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法學類

文理通識類

文科類

數學與邏輯

文科綜合(文史)

人文與社會類

人文與社會類(經學方向)

人文與社會類(出土文獻方向)

經濟、金融與管理類

法學類

文理通識類

說明:

1、“人文與社會類(經學方向)”專業方向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為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與社會類(出土文獻方向)”專業方向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瞭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四、報名方式

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打印、簽字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自主招生”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僅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一個專業類(方向)。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並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

學生無需郵寄申請材料,但因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並將“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補充證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可用複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信息”中的項目條目,“補充證明材料”(可用複印件);

2)儘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為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並需在報名截止前確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後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願信息”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信息認定專業類,並在高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類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及申請理由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瞭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為申請學生撰寫至多1封推薦信,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五、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理科綜合(物化)、文科綜合(文史),學生依據填報的學科類型參加其中兩個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複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複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結果生效。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複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將根據其複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類。

2.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類保持一致。

3.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降分一般為10分~6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相應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執行)。並可被邀請參與以下部分後續特殊培養環節:

(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

(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

(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4)為學生配備專業導師;

(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

4.對於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但獲得一本線認定優惠分值的學生除外)。

5.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高考錄取時參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浙江、上海學生優惠分數將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佈。

6.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佈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作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學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2018年3月20日-31日,自主招生報名。

2018年4月30日,公佈初評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18年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18年6月16日-18日,複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18年6月22日,公佈認定結果並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八、其他

1.我校將高度重視對自主招生的規範管理,嚴肅自主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自主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及推薦人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學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複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諮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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