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脫審五年仍開車上路 「懶」司機面臨重罰

水母網10月27日訊(YMG記者 孫朝軍 通訊員 於輝 先媛) 23日11時許,煙臺交警一大隊夜查民警正在轄區某路段進行設卡查車。11:40,一輛黑色沃爾沃轎車在接近設卡點100米處時突然剎車停在原地,並欲調頭行駛。執勤交警根據多年執勤經驗斷定該車必定存在某些違法行為,立即通過手臺通知另一組警力對該車進行攔截。接到指令後,民警立即上前,駕駛員見到交警後,便放棄了調頭逃跑的想法,下車接受檢查。

“你好同志,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喝酒了沒?”執勤民警例行檢查道。駕駛員稱自己沒喝酒,但是駕駛證忘記帶了,並堅稱自己有駕駛證。於是民警要求駕駛員說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我叫孫某,身份證號忘記了,我有駕駛證就是忘記帶了。”由於駕駛員無法提供身份證號碼,執勤民警便利用警務系統對該駕駛員進行人臉識別。

民警告訴記者,“通過人臉識別發現,該男子真實姓名為周某傑,並非孫某。”而當執勤交警喊出周某傑的名字後,該駕駛員先是震驚一下,然後說道:“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你認識我啊?”

隨後,在對周某傑進行身份落實時,執勤交警發現其駕駛證已脫審五年,處於註銷狀態,民警立即對其進行控制。在民警的訊問下,駕駛員周某傑承認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及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根據系統查詢,周某傑,持有A1駕駛證,因脫審五年已被註銷。“我嫌換證太麻煩了,就一直拖著沒去。”周某傑後悔地說道。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駕駛員周某傑將面臨被處以2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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